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以竞争方式 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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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2日 11:44 |
各社会中介机构: 本院根据陈光汉的申请,裁定受理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规定,决定采用竞争方式确定管理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7日在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认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U,登记股东为四川荣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等。经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初步统计现有资产包括土地、未售房屋等约为********6.59元(未折旧),负债约为********4.97元。 二、申报条件。 1.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一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有从事过楼盘管理人工作经验者优先; 3.申报机构能派出处理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专业律师不少于5人; 4.申报机构或者人员不得具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或者不得、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5.申报机构或者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 自2021年9月22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12:00时止。 四、报名方式 书面申报,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于申报届满前向本院对外委托办公室提交申请书及相应证件、资料及凭证等(均两份)。 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申请机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材料、申请机构的规模、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工作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其他有高级职称从业人员的姓名、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等; (2)申报机构或其人员近五年来担任管理人或参与处理破产案件的成功经验、业绩材料; (3)申报机构拟定的本项目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如对外处理购房人等相关债权人信访的预案、工作计划、组织架构、建设性建议和意见等; (4)报价方案,包括管理人报酬比例,自愿垫付的破产费用及时长等; (5)参与本院破产管理人遴选的优势,正在承办的所有破产案件的数量和进程。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陈峰,联系电话:180*****333。 破产企业咨询联系人:王振刚,联系电话:181*****919。 监督电话:****-*******。 六、评审方式 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机构不少于三家的,本院依法组成评审委员会于2021年9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六楼会议室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将结合案件的特点,综合考量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水准、经验、机构规模、报酬方案、工作方案、工作饱和度,接受其他指定案件完成工作等因素,从参与竞选的机构中择优指定管理人,同时确定一名备选社会中介机构,作为需要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符合申报条件机构少于三家的,本院将依法采取其他方式另行指定管理人。 特此公告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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