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漳州台商投资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
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漳州台商投资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
乙方:福建泷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90]ZY[TP]*******的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漳州台商投资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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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30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漳州台商投资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1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328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捌仟元整(¥32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角美镇;
4.3交付条件: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服务内容:明确漳州台商投资区城市更新的目标与策略,测算区域内城市更新的潜力和规模,明确城市更新结构指引和空间范围,划定城市更新单元。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根据项目需要,应随时对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和向上级汇报工作。 2、基础资料:所需所有基础资料应自行收集,工作过程中与各部门的衔接问题原则上由主管部门牵头,中标单位自行协调。 3、编制时间周期:3个月,并提供一年服务周期。 4、成果要求:提交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报批稿,纸质成果6套,电子成果包括矢量数据、文本、说明书、图件、附图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分为两期,第一阶段,完成初稿,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通过。第二阶段完成评审稿,并通过专家及部门评审会。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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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40 | 合同签订后,完成规划初稿,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 |
2 | 50 | 在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及部门评审会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 | |
3 | 10 | 提交报批稿,采购人支付合同额的1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签订日起180天。。
10、违约责任
一、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1) 签定合同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2)乙方逾期提交的,每逾期一天,违约金壹仟元;(3)乙方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乙方应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5)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二、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乙方自已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三、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尾款。四、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五、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贵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三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 | 乙方: | 福建泷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住所: | 角美镇侨兴街 | 住所: | 福建泉州市涂门街隐居桥302-303 |
单位负责人: | 刘科华 | 单位负责人: | 骆国顺 |
委托代理人: | 曾艺婷 | 委托代理人: | 王君君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7*****29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龙海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62*****010******* |
签订地点: 漳州市角美镇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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