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新安医院清产核资审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淮安市新安医院清产核资审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现就淮安市新安医院清产核资审计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比选,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编号:HASY-BX-********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新安医院清产核资审计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对纳入淮安市新安医院范围的医院资产、负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委托具备资质的供应商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7.5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3.提交成果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
4.具体要求:
(1)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出具有效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和损失核销专项审计报告。
(2)清查内容:
账务清理。对本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本单位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或有负债项目审计。
资产清查。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价值重估。对本单位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损溢认定。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资金核实。对本单位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单位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3)部分没有描述清楚的内容具体商谈时进行沟通。
(4)需独立完成医院委托的资产清查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前需进行充分沟通,经市民政局和市卫健委审核认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三)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与审计任务相适应的执业资质和规模,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和清产核资、债权债务清查核实鉴证经验;
(四)执业质量、诚信记录良好,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或通报的记录;
(五)服务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项目组成员要求
1. 至少要有4名具有清产核资审计经验的骨干人员,考虑到审计的范围、审计人员的资格和专业素质等因素确定合理的人员数量;
2.至少有2名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和2名会计、审计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3.投标人就本项目所派驻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工作人员;
(九)负责承接审计业务项目经理的总体要求: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审计工作纪律;
2.有清产核资审计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应的审计工作,有CPA资质;
2.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比选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放。
(二)获取时间:2021年9月22日8时-2021年9月27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三)报名地点: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办公室
地址:淮安市淮海西路272号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14点30时;
(二)开标时间:2021年9月30日15点00时
(三)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怡心楼12楼第三会议室
(四)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技术联系人: 李兵 电话: 139*****300
商务联系人:孙太平 电话:152*****108
七、受疫情影响,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自动转为竞争性谈判(两家)或单一来源(一家)采购方式。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9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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