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河涌水域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城市管理局河涌水域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河涌水域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河涌水域保洁服务招标文件(发售稿).doc)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12月06日至2013年12月12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编号:0612-1341C*******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河涌水域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5.服务期限:3年。

6.采购预算:1622.7000万元。

7.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保洁范围

承包期限

最高限价

1

非跨区河涌水域保洁

3年

(即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人民币540.9万元/年

人民币1622.7万元/3年

8.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环卫清洁等内容,且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被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决定除外;或者被各级司法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且未因嫌违法违纪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且未在招投标活动、履约过程中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被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并能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因涉及贿赂正由检察进行立案调查的单位投标;

(5)根据投标项目内容,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的许可内容必须包括水域范围的清捞和收集内容,否则不能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复印件;

(6)劳动部门出具最近三年社保缴纳情况的证明;

(7)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9.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06日起至2013年12月2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8房(自备U盘))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5室。

12.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

13.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池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朱先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联系地址:中山大道西43号

邮编:510060
邮编:51063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帐号:****************44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0612-1341C*******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河涌水域保洁服务委托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招标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2013年12月 目 录第一章投 标 人 须 知3一、说 明41适用范围42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43合格的投标人44合格的服务和货物55投标费用5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5二、招标文件57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58招标文件的澄清69招标文件的修改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10投标的语言711投标文件的构成712投标文件的编写713投标报价714投标货币815联合体投标816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81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18投标保证金919投标有效期92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922投标截止期10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0五、开标与评标1024开标102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1026投标文件的初审1127投标文件的澄清1128投标文件详细评价1229定标原则与授标1230质疑与回复1231中标通知书13六、授予合同1332合同的订立1333合同的履行133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1335履约保证金1336招标代理服务费13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15第三章投标邀请40第四章投标资料表43第五章用户需求书45第六章评分体系与标准5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8第一章 投 标 人 须 知 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2.1.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2.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3.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四章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2.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0年第61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取得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本次采购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投标资料表。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合格的投标人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2.5.本项目不接受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7.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商才能参加投标。3.2.8.符合第三章投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特殊条款。3.3.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3.4.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包(组)竞争的供应商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包(组)竞争的供应商:3.4.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3.4.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4合格的服务和货物4.1.“服务” 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4.2.“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4.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4.4.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5.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6.1.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的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6.2.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6.3.融资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6.4.专业担保机构的选择。投标人必须选定有合法资质的担保公司任一家作为专业担保机构。6.5.投标人可以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以《政府采购招标担保函》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7.1.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7.2.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共七章,分装两册。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二册第三章 投标邀请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第六章 评分体系和标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8招标文件的澄清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8.3.除非依本须知第8.1规定的有必要时或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则按以下规定:8.3.1.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8.3.2.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8.3.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9.2.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的语言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己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11投标文件的构成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文件与技术部分文件,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11.2.商务部分文件是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投标人的资格合格,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文件是指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和货物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3.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2投标文件的编写12.1.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1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2.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2.4.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中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3.2.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应包含:13.2.1.招标文件要求全部货物、服务所需的费用;13.2.2.投标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13.2.3.投标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13.2.4.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13.3.投标报价为本次招标内容的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除在本招标文件中有特别约定外,不得在中标后提出任何增加费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性因素。13.4.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3.5.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须标明“免费”。13.6.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3.2条的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3.7.除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在中标合同书中有特别约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3.8.除投标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3.9.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4投标货币1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5联合体投标15.1.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15.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本须知“合格的投标人”的一般规定,并至少有一方符合满足“合格的投标人”的特殊条款要求; 15.1.2.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5.1.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5.1.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6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6.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16.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投标人。1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7.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7.2.1.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17.2.2.对照招标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服务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投标人在阐述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投标人在投标中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18.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8.4.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8.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8.4.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18.4.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8.4.4.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9投标有效期19.1.投标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1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2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20.1.投标文件的式样: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0.2.投标文件的签署:20.2.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文件每一页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以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20.2.2.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文件和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单独一起密封提交,若联合体投标,应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一并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信封”的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21.2.投标文件封装:21.2.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及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21.2.2.注明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1.3.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2投标截止期22.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22.2.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五、开标与评标24开标24.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4.2.开标时,由按签到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以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24.3.在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4.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2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25.1.评标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政府采购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5.2.评标委员会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25.2.1.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25.2.2.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25.2.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25.2.4.评标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25.2.5.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与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25.2.6.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25.2.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25.3.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5.4.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综合评分法或最低评标价法、性价比法进行。评标方法和标准在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中规定。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26投标文件的初审26.1.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投标人是否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6.2.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26.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6.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优于,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6.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6.5.1.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26.5.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7投标文件的澄清27.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形式作出。27.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8投标文件详细评价28.1.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29定标原则与授标29.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9.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29.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29.4.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9.5.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确认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未中标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29.6.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没有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0质疑与回复30.1.投标人有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绝接收质疑,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30.2.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投标人名称、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1中标通知书31.1.中标人确定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法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1.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六、授予合同32合同的订立32.1.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2.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2.3.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3合同的履行33.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3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4.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在投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35履约保证金35.1.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中标人在收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应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的金额,采用招标文件中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6招标代理服务费36.1.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6.2.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费率中标金额服务招标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1000~5000万元0.25%5000万元~1亿元0.1%1~5亿元0.05%5~10亿元0.035%10~50亿元0.008%50~100亿元0.006%100亿以上0.004% 例如:某服务招标中标金额为85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850-500)万元×0.45%=1.575万元合计收费=1.5 3.2 1.575=6.275(万元) 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一、广州市环卫作业项目合同项目名称: 天河区河涌保洁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签订单位: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制定,供广州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与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签订保洁服务合同时使用。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保洁服务,是指由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承包范围内城市道路、市内公共厕所及其水域等类型的清扫、冲洗、保洁维护及垃圾清运等活动。3.本合同文本中的“ ”部分及空格部位填写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乙方:为提高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规范各类型环卫保洁行业行为,推进市容环境服务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环卫保洁工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约定如下: 第一章保洁服务类型、范围及期限一、本合同服务类型天河区河涌水域保洁服务。二、服务范围:乙方承担甲方       (标段或管理区)范围内的保洁工作。具体范围如下:天河区河涌保洁表名称起止点长度(M)平均宽度猎德涌流域沙河涌旧广从公路桥边与白云交界处——沙河大街禺东西路53008猎德涌天河路中国电信——广园快速17006潭村涌无线电厂——珠江3006程介东涌美林海岸——珠江7506程介西涌东和花园——珠江2506员村涌喜龙装饰城——珠江4004棠下涌龙涛学校——珠江24008棠下涌北段龙涛学校——上社村内5006棠下涌支涌黄埔大道边20010棠下简下涌羊城晚报印刷厂——珠江7008车陂涌流域车陂涌南段中山大道——珠江东河道338010车陂涌北段龙洞水库及火炉山麓洞水库——中山大道180006杨梅河猪仔山——马鞍山桥上游40M处76004油脂厂涌黄埔大道——珠江6004车陂涌支涌东圃二马路——黄埔大道桥6004氨肥厂东涌黄埔大道——555电池厂——珠江5006车陂涌支涌车陂路迎富广场对面车陂村内——黄埔大道福星酒家前——车陂涌18004氨肥厂西涌车陂路口坚红化工厂——珠江5006车陂涌支涌车陂中堂大街——车陂路对接5006深涌流域深涌右支涌宦溪农贸市场——深涌水闸出珠江黄埔8008深涌(右支)北段中山大道——黄村迎龙桥5008深涌支涌A黄村广园快速路——迎龙桥——环城高速口——珠村18008深涌支涌B中山大道东往西珠村加油站——珠村村委会——黄村15008深涌(左段)北段珠吉路桥底——吉山坑尾路——世界大观附近50008左支黄村——珠江33008支涌丽都花园——左支涌10004石溪涌石溪村交通银行——珠江5504宦溪村桃园西路——深涌右支涌6004深涌支涌莲溪路与黄埔交界至珠江口18005横支涌莲溪路——汇彩路10004其他河涌边龙船存放点三大主涌及支涌各龙船存放点10006珠村珠村七巧广场至深涌左支涌北(珠吉路东面)6004深涌东珠吉桥底广园东路北面向东至黄埔交界处15006三丫涌(黄村涌)广深铁路南侧11004合计68030注:本表不含合同未到期的:1、猎德涌(天河路至猎德涌珠江口5123M);2、沙河涌禺东西至广空医院5500M。三、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2014 年1月1日至 2016 年12月31日。四、前项目因合同服务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合同至本项目乙方正式履行前,由前项目的中标方(         )继续承担本项目的清扫保洁工作,该阶段由此产生的工人劳务费用和管理费用由本项目乙方承担。第二章 保洁服务标准和要求一、保洁服务范围和内容1.责任范围:对天河区非跨区河涌水域提供保洁服务,保洁长度为68.03公里,负责河涌水面保洁、滩涂保洁、亲水码头、步梯的保洁,以及河涌岸立面、斜坡面悬挂垃圾的清理。负责收集、运输河涌保洁垃圾。负责清捞河涌内动物尸体、水产尸体。负责清捞河涌水浮莲等水生漂浮物。2.服务内容包括下列项目:(1)负责上述68.03公里河涌的水面保洁,滩涂保洁;负责清理河涌堤岸立面、斜面悬挂漂浮垃圾的清理。负责河涌亲水码头、平台、步梯的保洁。负责横跨河涌水面、桥梁边立面、各类市政管线悬挂垃圾的清理。负责清捞河涌内水产、动物尸体、水浮莲水生漂浮植物。负责清理人为倾倒的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排入河涌的垃圾、粪便。负责收集、吊装、清运所清捞的垃圾到指定的垃圾处理设施场。不得违规偷排。(2)每天保洁时间作业时间不少于10小时。其中3月至10月作业时间为6:30至17:30。11月至次年2月为7:00至17:00。首次清捞应在7:40前完成。中午时段应安排作业船只人员轮班巡回保洁。如遇黄色台风、橙色暴雨、红色高温、红色大雾、和黄色大雨警告,应当停止作业,确保人员安全。大风、暴雨天气后,应及时组织应急力量进行突击保洁。(3)每天8:00前拦截点的垃圾必须清理完毕。对转运的垃圾做到分类分拣,日产日清。(4)负责建立保障基地、船只停靠点、垃圾吊装点、河涌口拦截点等配套设施设备。(5)保洁标准符合《广州市市区河涌保洁质量监管办法》(穗城管委[2010]232号)中规定的标准,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卫生(水域)质量规范》。甲方按《广州市市区河涌保洁质量监管办法》进行监督检查。(6)河涌水面无漂浮垃圾及动物尸体。河涌亲水码头、平台、步梯无垃圾。河涌堤岸立面、斜面无悬挂漂浮垃圾。(7)河涌垃圾应在河涌范围内及时拦截清捞,不得流入珠江主河道。河涌漂浮垃圾拦截点聚集的废弃物和水生植物不得超过4平方米。(8)河堤立面、斜面、滩涂、亲水平台无暴露垃圾,无积存泥沙,无乱堆放垃圾。(9)清捞的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吊装点、船只卫生清洁,工具摆放整齐。(10)作业船只保持整洁、无污迹。(11)保洁河段若有未明确列入本招标范围的河段,河段长度在1公里范围内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进行常态化保洁。并且不予追加任何经费。(12)遇重大水上活动、各类重要活动,须无条件配合完成,并做好各类应急保障工作。(13)本经费已包括各类加班费等,油料费。遇燃油费上涨,重大活动保障加班等不予追加经费。二、服务质量基本要求(一)保洁质量的一般标准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住建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及广州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等法规和行业标准,按时保质地完成甲方保洁任务。2.乙方所提供的保洁服务应以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为目的,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以及对公众生活、交通的影响,坚持文明作业、安全作业和高效作业。3.乙方应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路面、水面、公厕及周边环境整洁、无堆放垃圾等废弃物、呈现路面和水面本色,垃圾箱等设施清洁,防蚊闸板内、投放口和排水管道及周围无堵塞、无垃圾和积水等现象。4.乙方清扫保洁时产生的废弃物应收集倒入指定地点,禁止向排水口内、花坛、绿化带倾倒。5.乙方负责垃圾清运工作时,垃圾车应保持干净、完整、不滴漏,装载垃圾应覆盖密闭,送至指定地点。(二)保洁质量的其他标准(1)乙方应严格遵守《广州市市区河涌保洁质量监管办法》和《广州市河涌保洁作业质量标准》等规定进行水域保洁。(2)乙方每天保洁不少于10小时,其中3月份至10月作业时间为6:30至17:30;11月至次年2月份为7:00至17:00。(3)河涌漂浮垃圾应达到以下控制指标:  a.河涌垃圾应在河涌范围内及时拦截清捞,不得流入珠江主河道。河涌漂浮垃圾拦截设施内聚集的废弃物和水生植物应及时清捞;  b.通常情况下:无大于等于0.5平方米的漂浮垃圾;小于0.5平方米的零星漂浮垃圾之间的距离应大于30米;河涌沿线滩涂每10米范围内零散垃圾应少于3件;  c.出现大片垃圾来袭,应及时发现并立即上报市水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做到现场有保洁作业力量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捞任务;d.遇到大风、暴雨天气过后或遭人为破坏等不可预见性突发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发现并立即上报市水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积极组织突击保洁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清捞任务并避免造成恶劣影响。(4)负责建立保障基地、船舶依靠点、垃圾中转点、拦截等配套设施。(5)乙方应建立水上安全生产制度、基地防火安全制度,执行有关海事安全及水上作业安全的标准,成立水上安全工作小组,配置安全责任人员和安全人员,安全制度交甲方备案。(6)乙方船舶应配备符合规定的救生、消防器材,船舶按海事部门要求办理船舶检验证书、产权登记证书和国籍登记证书,船舶驾驶员须持证上岗。(7)乙方船舶若配有趸船的,趸船仅作为船舶停靠点和临时办公场所,必须具有完善的消防设施,不得设置厨房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8)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向甲方上报上月作业统计表和当月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内容应包含作业区段、作业时间、作业船只类型及船号和保洁作业人员数量及名单等。(9)其他要求: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环卫工人罢工、上访等不稳定事件,每发生一次采购人在中标人月综合考评成绩后的月合同经费中扣¥20000元,并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回履约保证金。如因乙方责任造成被新闻媒体曝光,被市级部门检查扣分,每次扣减经费5000元。三、保洁人员配备要求(一)人员数量要求1.乙方须按作业时间、劳动定额和作业质量及招标文件要求配足不少于 80 名工作人员(含管理人员)以保证承包作业顺利进行。2.乙方应编制详细的人员排班表,各段由专人管理,落实至具体责任人员;非专人管理的标段,列明巡回保洁人员。所有人员须挂牌上岗。3.乙方应准备一支 10 人的应急队伍,由甲方调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必须30分钟内安排作业人员到现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项目总承包费用中,不另行追加服务费。4、保洁人员实行六工一休工作日制度;每条船只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人同时作业。乙方应编制详细的人员排班表,各段由专人管理,落实至具体责任人员;非专人管理的标段,列明巡回保洁人员。(二)人员素质要求1.乙方须聘用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以保证服务质量。2.乙方应严格遵守行业用工标准,对水电维修工、管道工、船只维护人员等相关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持证上岗。3、保洁工人应当会游泳,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游泳证。(三)人员文明行为和形象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行为形象要求及规范,要求其聘用工作人员文明作业,使用行业标志,环卫工人着广州市环卫行业服装上岗。所有人员须挂牌上岗,并穿着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四)人员的基本权益保障要求1.乙方应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为恶意低价竞标,损害保洁工人合法权益。乙方应与工人签定《广州市环卫作业项目劳动合同》。2.乙方应合理制定公司薪酬制度,保障其聘用工作人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权。乙方支付所聘用工作人员的用工成本应包含:工人的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节日慰问金和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三部分。具体标准详见《劳动合同》。3.乙方应当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规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休息和休假权。4.乙方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切实保护聘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5.乙方应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不少于一次安排其聘用工作人员到本市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免费体检。(五)人员的培训要求1.项目实施前,乙方新聘的环卫工人须到甲方认可的机构进行岗前培训,并取得上岗证。2.乙方须定期对其聘用工作人员进行劳动权益保障政策法规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并及时告知公司的章程和制度。(六)人员的其他要求1.乙方不得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保洁人员。乙方必须与其聘用的保洁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签订的合同要送一份至甲方备案。2.项目实施前,乙方应将所有环卫工人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编号、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社保号等提交给甲方备案,并录入广州市环卫工人信息系统。项目实施期间,人员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在变化后的15日内,将变化的人员信息向甲方备案。3.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和监督检查单位各报送一份人员排班表;每月底向甲方提供一次月工资表、社保基金表、住房公积金清单。4.乙方应负责承包期内的聘用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劳动管理。在承包期内,乙方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安全、交通、消防和违反计划生育、劳资纠纷等事件及其他各种损失,由乙方依法承担和负责赔偿。四、保洁设备配置要求(一)项目投入大型机械化设备的要求1.本项目的机械化率应达到:20%。机械化作业是指使用15hp舷外机动力船打捞。2.乙方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经甲方核实,乙方全新配置机械化保洁设备的经费投入不少于年合同金额的10%。3.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基础设施和作业机具以保证能按时按质完成承包内容。乙方应配备以下设备:乙方需为项目配置可挂机的无动力玻璃钢人工保洁船30艘,船只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船长不得少于4米,宽不得少于1.5米,船只须8成新以上。乙方需为项目配置15hp舷外机13只,作业时应启动舷外机以提高保洁作业速度,具体配置要求详见附表备注栏。配置舷外机的作业船在中标后一个月内需取得海事局颁发的四证(国籍证书、最低配员证书、所有权证书、检验合格证书),其驾驶员需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服务证书,持证上岗。4.若乙方自有的机械化保洁船已在其它正在实施的项目中投入使用,而无法保证本项目机械化保洁作业的顺利实施,则须承诺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 天内进行购买,购买的设备清单和发票应交由甲方验证。5.乙方新配备作业车辆应按项目要求配备作业行驶记录仪,并保证其与甲方监管系统联网,接受运行监管。6.乙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投入的机械化保洁车辆和设备须经市城管委对其投入作业前进行首次检查并给予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统一纳入全市城市管理信息化管理体系数据库后,方可投入作业。(二)设备更新与维护要求1.乙方必须定期定时对保洁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使用年限过久或因维护不及时致使无法正常使用或严重影响市容的设备,应及时进行更换。2.甲方有权对乙方设备更新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三)普通劳动用具和劳保用品要求乙方自行配备作业清捞、清扫、保洁、垃圾装运等工作所需的日常工具和劳保用品;五、其他要求1.乙方应合理制定保洁作业计划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交甲方备案。2.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服务项目分包、转包或挂靠。3.乙方作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不得因作业而造成交通拥堵。乙方必须文明作业,不得噪音扰民,不得损坏、污染路面和相邻建(构)筑物等公共设施。4.乙方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候负责承包范围内突发性事件的清扫保洁作业。5.在重大节日、主要活动期间和道路整修后清洁及台风、水浸等意外事件发生,以及甲方有其他重大工作任务或突击性任务时,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提出的临时性要求,但不另增加服务费。6.乙方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和劳动工资统计台帐,保证其真实、完整,依法纳税,并接受财务检查、审计。7.乙方须在中标后积极配合甲方,进场完成清扫保洁作业的交接工作。交接期间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8.服务期满,乙方未能继续获取清扫保洁作业时,乙方要积极配合下一个中标单位进行工作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甲方项目正常运行。9.如因乙方管理不当,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作业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保洁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承包费中相应扣减,并有权解除本合同。10.承包期内河涌增减长度在1公里范围内,承包总价不因河涌拓宽或缩减造成工作面积的增加或缩减而改变。第三章 监督检查与扣罚标准一、乙方应接受市、区、街(镇)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部门的检查、监督。二、甲方有权按照监督检查单位的检查评分结果相应扣减乙方的保洁服务项目承包费。三、评分标准保洁质量以百分制评分,每月检查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视为合格,不扣减当月承包费。9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以90分为扣减基准,每扣1分即扣减乙方当月承包费的1%,以此类推。每月评分结果在检查汇总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连续三个月达不到90分(不含90分),除扣减费用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并由甲方对乙方登记不良记录,3年内乙方不得参与同类项目投标。(三)水域保洁项目评分标准为:若多个主体检查,扣分实行累加。四、扣分规则:根据《广州市市区河涌保洁质量监管办法》,扣分规则如下:1.保洁人员和设备扣分规则(1)未按要求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维修人员和码头吊机操作人员的,每天每项扣3分;(2)无动力船作业人员不得少于1人,动力船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作业人员不到位的,每缺1人每天扣2分;(3)每月单船出航率应达到85%以上,少1个百分点在当月作业成绩中扣1分,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1个百分点计算;年度保洁船总出航率应达到95%以上,考评在年度内最后一个月进行,每少1个百分点在年度内最后一个月的作业成绩中扣1分,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1个百分点计算;(4)建立保洁船停靠点、垃圾中转点、河涌口拦截等配套设施,未按要求设置的扣5分;(5)建立自查自检制度,配备巡检车辆,未按要求配备的扣5分。2.保洁质量扣分规则:(1)河涌水面有大于等于0.5平方米漂浮垃圾,每发现1处扣5分,有小件零星漂浮垃圾(水浮莲)之间的距离小于等于30米,每发现1处扣3分;(2)通常情况下,沿岸滩涂每10米范围内零散垃圾3件以上的1处扣1分;(3)通常情况下,回流区水面有成片垃圾的,1处扣1分;(4)拦截点垃圾应及时清捞,上午8时前未完成首次清捞的,每处扣2分;(5)亲水平台、步梯,河涌岸立面、斜面,横跨河涌的管线有垃圾的,每处扣1分。(7)河涌水面、滩涂有死鱼等水产、动物尸体的,每处扣2分。(8)保洁船在作业时间内不在位的,每船(次)扣4分,未做好工作记录的,每天(次)扣2分;(9)保洁人员在作业期间从事与保洁业务无关事情的,每发现1起扣3分;(10)保洁人员不服从调配,不积极主动清捞垃圾,消极怠工或偷懒的,每发现1起扣6分;(11)垃圾、废弃物未进行分类分捡的,每船(次)扣2分;(12)保洁船垃圾未做到日捞日清的,每船(次)扣2分;(13)未按要求吊卸垃圾每宗扣5分,吊卸垃圾上岸时间应控制在30分钟以内,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的扣1分;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的扣2分;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的扣4分;(14)垃圾中转点的垃圾上岸后应及时清理,不得在岸线堆放。未做到日捞日清的,1桶扣1分,2桶以上每桶扣2分;(15)垃圾容器、河涌垃圾清运场地周边作业后不清洗干净的每次扣3分,有投诉并经调查属实的扣10分;(16)码头装卸点、垃圾容器、垃圾清运场地及周边作业后不清洗干净的每次扣3分,有投诉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10分;(17)作业服务质量被投诉并经查证属实,及时整改完毕的,每宗在当月作业成绩中扣2分,未及时整改完毕的,每宗在当月作业成绩中扣4分;(18)每月3日前,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未按规定格式向水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上报上月各类作业统计表和当月工作计划的,上月作业成绩扣1分。3.文明作业扣分规则:(1)未建立文明作业公约的扣5分;(2)未制定河涌保洁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各类河涌保洁人员职责的,每项扣5分;(3)未建立船历登记制度的扣3分;(4)未按自检制度实行自检登记的,每天扣5分;(5)船上作业人员未着工作服的,每宗扣3分;(6)船上作业人员未佩戴工号牌的,每宗扣2分;(7)船容船貌不整洁的,每船(次)扣2分;(8)船队停泊点周围环境卫生不整洁的,每次扣3分;(9)船舶证照不齐的,每船(次)扣5分;(10)对保洁船和作业工具管养不善,影响作业效率的,每船(次)扣2分。4.安全作业扣分规则:(1)无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员,未建立安全生产检查登记制度的,每项扣5分;(2)保洁人员作业时未按规定着救生衣的,每人(次)扣5分;(3)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招聘不会游泳人员作业的,在当月作业成绩中扣10分;(4)保洁船未配备救生器材,每宗扣3分,经监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后,仍未按要求整改的,每宗在当月作业成绩中再扣10分;(5)保洁船配备的救生器材不符合规定或使用过期救生器材的,每宗扣2分,经监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后,仍未按要求整改的,每宗在当月作业成绩中再扣10分;(6)保洁船驾驶员无证上岗,发现一次在当月作业成绩中扣3分;(7)保洁船、基地未建立防火安全制度的,每次分别扣5分;(8)在趸船上设立厨房设施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在当月作业成绩中扣3分,经监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后,仍未按要求整改的,每宗在当月作业成绩中再扣10分;(9)未设置消防设施的,在当月作业成绩中扣3分,经监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后,仍未按要求整改的,每宗在当月作业成绩中再扣10分;(10)设置消防设施,但不符合规定或使用过期消防器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在当月作业成绩中扣2分,经监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后,仍未按要求整改的,每宗在当月作业成绩中再扣10分;(11)发生重大火灾的在当月作业成绩中扣20分,发生较大火灾的在当月作业成绩中扣15分,发生一般性火灾的在当月作业成绩中扣5分;(12)发生海损事故(安全生产等级事故)负全责的,每宗在当月作业成绩中扣10分,负主要责任的每宗在当月作业成绩中扣8分,负同等责任的每宗在当月作业成绩中扣5分,负次要责任的每宗在当月作业成绩中扣3分。五、乙方应对承包范围内的作业服务质量建立日常自检制度,并向甲方备案,作业质量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六、监督管理单位对乙方的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检查中,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扣减乙方承包费,乙方应按通知书要求定期进行整改。七、在完成全国、省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现属乙方质量责任问题,经查属实,且乙方不及时或不配合整改,该承包作业区域,受到上级或本市职能部门通报批评两次以上,每一次除扣减当月的全部服务费外,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八、对于甲方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或群众投诉、传媒曝光等问题,乙方拒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经监督检查单位检查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同类问题,承包期内每年累计三次的,每一次除扣减当月全部承包费外,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且乙方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项目投标。第四章履约保证金一、乙方须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提交方式为支票或银行汇款。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履约保证金用于按合同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也可用于甲方对乙方未按要求投入足够作业人数的相应违约金。凡因乙方责任,使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向乙方退还。五、乙方在规定期间内拒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其中标资格随之终止。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乙方若在合同期间内没有违约行为,则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服务期限满后2个月内无息退还。第五章 违约责任一、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一)乙方保洁服务质量违约1.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乙方连续三个月达不到监督检查部门评分标准(90分以上,不含90分),视为服务质量不合格,甲方除扣减相应费用外,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并由甲方对乙方登记不良记录。3.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2个月内,乙方配备的保洁人数达不到本项目应配人数的80%,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承包合同,并由甲方对乙方登记不良记录。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二)乙方用人方面违约乙方对其所聘请的工作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如因乙方违反劳动法规定,致使其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工作而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乙方设备投入违约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标准应符合我市对城市管理专用作业设备的管理要求,一经发现使用不达标准的设备,应立即整改。乙方不予整改的,影响到保洁质量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四)履约主体违约:(1)在承包期内,乙方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转包或挂靠的,一经甲方或监督检查单位发现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2)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被行业主管部门撤销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证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五)其他情形乙方因经济状况不良或其它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提前30个工作日与甲方协商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三、甲方若未能按时支付乙方承包费,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四、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元。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第六章承包费及付款方式一、本项目总承包费为:元(大写:  )。年承包费为:    元(大写:)。月承包费为:元(大写: )。(具体金额以监管单位核算方式为准。)二、清扫保洁经费已包括垃圾清扫(收集)产生的费用、管理费、人员费用(含基础工资、环卫岗位津贴、高温津贴、节假日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环卫工人节和春节慰问金、社会保险缴纳费用、住房公积金缴纳费用及教育培训、暂住费用、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税收、生产资料(环卫工具、各种机械设备的耗损)等一切费用,但不含乙方依照《劳动合同法》应当向环卫工人支付的遗属津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及由乙方自行为环卫工人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等商业险种。遗属津贴、经济补偿金和人身意外保险等商业险种由乙方依法自行支付。三、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法规、政策调整引起本用户需求书环卫工人劳动保障标准变化,导致清扫保洁经费超出中标合同书约定费用的,经甲方审核并报请政府批准后,由甲方追加合同补充经费,补充经费额以政府实际审批数为准,乙方应当确保追加的项目经费全部用于环卫工人劳动保障。四、在合同执行期间,因燃油及其他设备、工具价格上涨造成作业成本增加的,甲方不予补差,不予追加经费。五、支付方式。承包费每两 月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为:甲方依据每标段监督检查单位出具的检查报告于下一个月的30日前(具体支付时间以区财局支付部门支付时间为准)以银行划帐方式支付乙方上月的承包费。如乙方有被扣罚款项的,按扣款后余额支付。第七章合同的解除、终止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合同。但若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由另一方负责赔偿。二、乙方若有本合同第五章第二条约定的情形之一出现,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三、若甲方严重违约,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四、合同终止的情形:(一)合同约定期限届满(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事由出现: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第八章附则一、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六、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区财局执壹份。甲方: 乙方: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盖章) (盖章)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日期:年 月日?二、广州市环卫作业项目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劳 动 者:身份证号:合同编号:使用说明:1.本合同系广州市各类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与其劳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示范文本。2.本合同一经双方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3.本合同中空出的部分,由双方协商确定,必须填写清楚。不须填写的部分可写“无”或划上斜杠“/”。4.本合同书写须用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不得任意涂改;涂改时应在涂改处加具双方印章或指纹(签名),否则涂改部分视为无效。 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法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户籍地址):健康状况:联系电话: 为保障环卫工人合法的劳动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2013〕10号)以及         与       (保洁服务项目合同编号: )的规定,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立劳动关系,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一、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期限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一)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不约定确定的终止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起至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之日或出现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条件为止。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甲方为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聘用乙方,合同终止时间为双方约定的工作任务实际完成的时间(或 时止)。甲方初次聘用乙方,可以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二、岗位职责及要求(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岗位的工作。1.环卫工种2.技术工种:驾驶员、修理工、汽修工等。3.其他特殊岗位(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如下:(三)乙方工作地点:。(四)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任意变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地点。若因工作实际需要变更,应取得乙方同意。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甲方应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规定,切实保障乙方的休息权。(一)工作时间1.甲方实行每日小时,平均每周小时的工作制度。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额外的劳动报酬。3.在重大节日、主要活动期间和道路整修后需清洁及台风、水浸等意外事件发生,以及其他重大工作任务或突击性任务时,甲方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但应向乙方支付额外的劳动报酬。(二)休息与休假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带薪假期,并保障乙方依法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劳动报酬。2.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3.带薪休年假的具体规定如下:(1)乙方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年以上的,即可带薪休年假。乙方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的假期。(2)乙方在同一或者不同用工地点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均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3)甲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并考虑乙方意愿,统筹安排乙方休年假。甲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乙方休年假的,经乙方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假。但对乙方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假期间的劳动报酬。四、工资和福利待遇甲方应于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待遇及住房公积金等几部分。(一)工资待遇乙方工资待遇主要包含:基础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环卫工人节和春节慰问金。1.基础工资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分配制度,确保乙方月基础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性调整时,乙方月基础工资标准应做相应调整。甲方支付乙方基础工资为: 元/月。乙方试用期基础工资为 元/月。2.岗位津贴甲方应根据岗位工种、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的差异,按照《广州市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标准》的确定乙方岗位津贴标准。乙方的岗位津贴为:元/日。乙方试用期岗位津贴为元/日。岗位津贴按乙方实际工作天数随当月工资计发。乙方变换岗位的,其津贴自调动岗位之日起,以新岗位的标准计发。3.高温津贴甲方应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为乙方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月150元,每年6~10月发放。乙方未能正常出勤的,可按实际在岗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6.9元/天。甲方不得以清凉饮料等实物形式代替高温津贴的发放。4.加班报酬因工作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乙方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1)甲方在工作日安排乙方加班的,超出的工作时间应按乙方日或小时基本工资的150%的支付报酬;(2)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的,超出的工作时间应按乙方日或小时基本工资的200%的支付报酬;(3)甲方在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加班的,超出的工作时间应按乙方日或小时基本工资的300%的支付报酬;5.节日慰问金甲方应于每年度环卫工人节和春节分别向乙方发放不低于200元的慰问金。(二)社会保险待遇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甲、乙双方各需缴纳的社会保险项目标准如下:1.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广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甲方的缴纳比例为12%,应缴纳元/月;乙方个人缴纳比例为8%,应缴纳元/月。2.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广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甲方依法为乙方购买第 项医疗保险。a.甲方缴纳比例为8%,乙方缴纳比例为2%;b.甲方缴纳比例为4%,乙方无须缴纳。3.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广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甲方缴纳比例为0.85%,乙方不需缴纳。4.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应依法为乙方购买第 项失业保险。a.乙方为广州市城镇职工:甲方缴纳比例为1.5%,乙方按1% 缴纳;b.乙方为非广州市城镇户口职工:甲方缴纳比例为1.5%,乙方无须缴纳。5.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甲方缴纳比例为1%,乙方无须缴纳。6.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缴费基数为广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甲方缴纳比例为0.26%,乙方无须缴纳。(三)住房公积金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开户,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1.甲方缴纳比例应不低于乙方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甲方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例(金额)为: 。乙方缴纳比例(金额)为: 。2.若乙方为新劳动人员,住房公积金从第2个月开始缴纳,缴纳比例(金额)为: 。3.乙方应按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一)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二)甲方应按行业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权益保障政策法规培训、业务技术培训和安生知识培训。(三)甲方应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四)甲方应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不少于一次安排乙方到本市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免费体检。(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法指挥,对甲方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检举、控告。六、劳动纪律及奖惩制度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单位章程和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和奖惩。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一)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的,双方应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合同自动失效。(二)除法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6.合同期内,因甲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减人员的;7.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费的;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6.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但仍住院治疗的;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4.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5.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六)除乙方属于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职工因违纪被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通知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差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1.本合同期限届满;2.乙方死亡;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4.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八)办理有关手续事宜。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按规定为乙方及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调转事宜,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使用或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给甲方。3.其他: 八、经济补偿金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情况下的经济补偿金发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九、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4. 乙方依据上款第七条第四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5. 十、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或甲方侵犯乙方合法权利,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不愿调解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议定。协商不成的,按以上争议处理办法解决。2.项目合同终止时,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新的保洁项目时,需征得乙方同意。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两份分别提供给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留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章投标邀请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河涌水域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0612-1341C*******)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12日,共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2.项目编号:0612-1341C*******3.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河涌水域保洁服务4.项目类型:服务类5.保洁范围、承包期限和最高限价:序号保洁范围承包期限最高限价1非跨区河涌水域保洁3年(即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540.9万元/年人民币1622.7万元/3年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6.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环卫清洁等内容,且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关能力;6.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被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决定除外;或者被各级司法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且未因嫌违法违纪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且未在招投标活动、履约过程中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被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并能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6.4本项目不接受因涉及贿赂正由检察进行立案调查的单位投标;6.5根据投标项目内容,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的许可内容必须包括水域范围的清捞和收集内容,否则不能参与投标);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7.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25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8房(请自带U盘)7.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7.3.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3.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7.3.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7.3.5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复印件;7.3.6劳动部门出具最近三年社保缴纳情况的证明;7.3.7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7.3.8《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7.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7.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8.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8.1投标时间: 2013年12月26日 9:00 时至 9:30 时8.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6日9:30 时8.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10楼1015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9.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9.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9.2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guangdongbidding.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10.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11.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3号1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邮编:510060联系人:池工, 赵工联系电话:(020)83542319,(020)********传真:(020)83541719E-mail:gmetb3@163.com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 郑瑜13.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帐号:****************441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二○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第四章投标资料表1.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一册中的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 容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及补充:一、说明2.3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邮编:510060E-mail:gmetb3@163.com二、招标文件8.3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9.1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7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3.8不允许有备选方案13.9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18.1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62,200.00元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17: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帐号:****************4413、投标人也可以自愿选择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选定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任一家作为专业担保机构并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17:00前传真到达我司。4、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及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日内有效。19.1投标有效期:90天。20.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七份,投标文件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以U盘或刻录光盘形式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提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1.2.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邀请中规定。22.1开标日期、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邀请中规定。五、开标与评标24.1评标委员会由7名单数组成,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如需从外地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经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后,应由3家或3家以上的合格投标人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但申请人不得指定抽取评标专家区域,额外产生的评标费用由申请人共同承担。25.4评标方法:独立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29.2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六、授予合同32.1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35.1履约保证金:1)时间:中标人须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金额:中标金额的5%3)提交方式:支票或银行汇款4)退还时间:服务期限满后2个月内无息退还36.11.中标人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计算,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a. 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电汇汇至以下指定账号: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帐号:****************4412. 投标人应签署第七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 中标人须凭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补充条款: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根据需要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中标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投标无效处理。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说明: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3.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负偏离的严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序号保洁范围承包期限最高限价1非跨区河涌水域保洁3年(即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540.9万元/年人民币1622.7万元/3年一、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为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河涌保洁服务,发包服务期为三年,设投标最高限价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有效服务期范围内,中标单位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业主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续签,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次招标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如果财政预算资金在每年的立项、审批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政策性调整,导致该项目不能按照中标金额正常支付时,或者遇政府政策性环卫事业改革需要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不负任何责任但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环卫工人待遇,须符合或高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的用工标准要求,作业实行六工一休工作日制度。★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部分或全部进行分包、转包给第三方。★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船、舷外机等设备须是自有设备。★投标人中标后,须在天河区设立分公司或项目部。二、承包内容对天河区非跨区河涌水域提供保洁服务,保洁长度为68.03公里,负责河涌水面保洁、滩涂保洁、亲水码头、步梯的保洁,以及河涌岸立面、斜坡面悬挂垃圾的清理。负责收集、运输河涌保洁垃圾。负责清捞河涌内动物尸体、水产尸体。负责清捞河涌水浮莲等水生漂浮物。三、承包方式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方式。按中标价格支付费用,中标单位按招标单位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清扫保洁工作,并接受招标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不得将业务转包。四、作业配置要求1.1保洁范围:天河区河涌保洁表名称起止点长度(M)平均宽度猎德涌流域沙河涌旧广从公路桥边与白云交界处——沙河大街禺东西路53008猎德涌天河路中国电信——广园快速17006潭村涌无线电厂——珠江3006程介东涌美林海岸——珠江7506程介西涌东和花园——珠江2506员村涌喜龙装饰城——珠江4004棠下涌龙涛学校——珠江24008棠下涌北段龙涛学校——上社村内5006棠下涌支涌黄埔大道边20010棠下简下涌羊城晚报印刷厂——珠江7008车陂涌流域车陂涌南段中山大道——珠江东河道338010车陂涌北段龙洞水库及火炉山麓洞水库——中山大道180006杨梅河猪仔山——马鞍山桥上游40M处76004油脂厂涌黄埔大道——珠江6004车陂涌支涌东圃二马路——黄埔大道桥6004氨肥厂东涌黄埔大道——555电池厂——珠江5006车陂涌支涌车陂路迎富广场对面车陂村内——黄埔大道福星酒家前——车陂涌18004氨肥厂西涌车陂路口坚红化工厂——珠江5006车陂涌支涌车陂中堂大街——车陂路对接5006深涌流域深涌右支涌宦溪农贸市场——深涌水闸出珠江黄埔8008深涌(右支)北段中山大道——黄村迎龙桥5008深涌支涌A黄村广园快速路——迎龙桥——环城高速口——珠村18008深涌支涌B中山大道东往西珠村加油站——珠村村委会——黄村15008深涌(左段)北段珠吉路桥底——吉山坑尾路——世界大观附近50008左支黄村——珠江33008支涌丽都花园——左支涌10004石溪涌石溪村交通银行——珠江5504宦溪村桃园西路——深涌右支涌6004深涌支涌莲溪路与黄埔交界至珠江口18005横支涌莲溪路——汇彩路10004其他河涌边龙船存放点三大主涌及支涌各龙船存放点10006珠村珠村七巧广场至深涌左支涌北(珠吉路东面)6004深涌东珠吉桥底广园东路北面向东至黄埔交界处15006三丫涌(黄村涌)广深铁路南侧11004合计68030注:本表不含合同未到期的:1、猎德涌(天河路至猎德涌珠江口5123M);2、沙河涌禺东西至广空医院5500M。1.2保洁基本要求:1.2.1 保洁机械化作业率不得低于20%;机械化作业是指使用15hp舷外机动力船打捞。1.2.2 负责上述68.03公里河涌的水面保洁,滩涂保洁;负责清理河涌堤岸立面、斜面悬挂漂浮垃圾的清理。负责河涌亲水码头、平台、步梯的保洁。负责横跨河涌水面、桥梁边立面、各类市政管线悬挂垃圾的清理。负责清捞河涌内水产、动物尸体、水浮莲水生漂浮植物。负责清理人为倾倒的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排入河涌的垃圾、粪便。负责收集、吊装、清运所清捞的垃圾到指定的垃圾处理设施场。不得违规偷排。1.2.3 每天保洁时间作业时间不少于10小时。其中3月至10月作业时间为6:30至17:30。11月至次年2月为7:00至17:00。首次清捞应在7:40前完成。中午时段应安排作业船只人员轮班巡回保洁。如遇黄色台风、橙色暴雨、红色高温、红色大雾、和黄色大雨警告,应当停止作业,确保人员安全。大风、暴雨天气后,应及时组织应急力量进行突击保洁。1.2.4 每天8:00前拦截点的垃圾必须清理完毕。对转运的垃圾做到分类分拣,日产日清。1.2.5 负责建立保障基地、船只停靠点、垃圾吊装点、河涌口拦截点等配套设施设备。1.2.6 保洁标准符合《广州市市区河涌保洁质量监管办法》(穗城管委[2010]232号)中规定的标准,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卫生(水域)质量规范》。采购人(甲方)按《广州市市区河涌保洁质量监管办法》进行监督检查。1.2.7 河涌水面无漂浮垃圾及动物尸体。河涌亲水码头、平台、步梯无垃圾。河涌堤岸立面、斜面无悬挂漂浮垃圾。1.2.8 河涌垃圾应在河涌范围内及时拦截清捞,不得流入珠江主河道。河涌漂浮垃圾拦截点聚集的废弃物和水生植物不得超过4平方米。1.2.9 河堤立面、斜面、滩涂、亲水平台无暴露垃圾,无积存泥沙,无乱堆放垃圾。1.2.10 清捞的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吊装点、船只卫生清洁,工具摆放整齐。1.2.11 作业船只保持整洁、无污迹。1.2.12 保洁河段若有未明确列入本招标范围的河段,河段长度在1公里范围内的,采购人(甲方)可要求中标人进行常态化保洁。并且不予追加任何经费。1.2.13 遇重大水上活动、各类重要活动,须无条件配合完成,并做好各类应急保障工作。1.2.14 本经费已包括各类加班费等,油料费。遇燃油费上涨,重大活动保障加班等不予追加经费。1.3保洁人员配备要求:共80人1.4设备配置要求:需配置不少于13只机动船,不少于30只人力船。机动船是指配置舷外机的作业船,在中标后一个月内需取得海事局颁发的四证(国籍证书、最低配员证书、所有权证书、检验合格证书),其驾驶员需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服务证书,并持证上岗。人力船是指无动力玻璃钢人工保洁船,船只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船长不得少于4米,宽不得少于1.5米,船只须8成新以上。1.5其它要求:1.5.1中标人必须按照我市城市管理有关管理规定,对投标所配备的专用作业船只和设备进行首次检查并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合格的船只、设备才能统一纳入全市专用作业船只和设备的监管系统,并投入作业。1.5.2 中标人负责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意外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中标人负责。五、★环卫工人劳动保障要求1.中标人必须直接聘请环卫工人并与其签订本招标文件所附的书面劳动合同。 2.中标人支付环卫工人基本工资(不含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当年广州市人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应相应作出调整;不得拖欠环卫工人工资(含加班工资)。3.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广州市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标准》发放岗位津贴。一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13元;二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10元;三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8元。具体岗位划分见《广州市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标准》。4.中标人必须按以下标准为环卫工人购买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和缴交住房公积金,同时为环卫工人购买意外人身保险,各类社会保险按广州市规定的社会保险缴交基数标准和缴交比例执行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5.中标人必须依据《劳动法》保障环卫工人正常休息时间,确需延长劳动时间的,应当按以下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5.1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该岗位日或小时正常工作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5.2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该岗位日或小时正常工作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5.3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该岗位日或小时正常工作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6.中标人必须按照《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和《广州市关于环卫行业用工管理和用工成本指导意见》要求,按下列规定向环卫工人发放高温津贴和节日慰问金:6.1 每年6至10月发放每人每月150元高温津贴,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6.9元;6.2 在广州市环卫工人节、春节分别向环卫工人发放每人200元的节日慰问金;6.3 中标人不得以清凉饮料或其他实物形式代替高温津贴、节日慰问金的发放。7.中标人必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7.1 中标人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环卫工人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环卫工人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7.2 环卫工人累计(含自就业以来在不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7.3 年休假天数根据环卫工人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环卫工人在同一或者不同中标人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7.4 中标人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中标人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中标人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中标人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8.中标人与环卫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向环卫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金:环卫工人死亡的,中标人应当根据广州市有关规定支付遗属津贴。9.中标人除征得环卫工人同意外,不得安排环卫工人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以外的地点工作。10.必须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保障的其他规定,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10.1 每年为环卫工人安排不少于1次到本市有资质医疗机构进行免费健康体检;10.2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10.3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10.4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10.5中标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以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经费,用于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六、★其他要求1.中标人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所附《项目合同》,不得对合同内容提出出实质性变更,并按照《项目合同》约定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2.本次招标实行投标总价包干,投标人应依据自身实力、结合市场价格并根据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进行综合报价。3.中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与安全措施。4.中标人负责本公司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持证上岗。5.法定节假日、政府指令性的重大社会活动,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与调动。6.中标人达不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DBJ440100/T40-200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广州市水域保洁作业质量标准)(附件2),采购人有权按项目合同约定进行扣分。7.不得将此承包服务项目分包或转包,或由投标人以外的第三方挂靠投标人名义等方式进行变相转包。8.中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严格内部管理并负责其为完成本项目承包合同的全部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劳动法律关系和相应的风险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追偿。9.承包期内,发生治安、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火灾等安全案件或违反计划生育、社保政策及劳动纠纷等,出现人员伤亡和车辆船只财物损失,均由中标人依法负全责,并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追偿。10.环卫保洁作业项目中,中标人聘请的所有环卫工人必须到采购人指定的机构进行岗前培训,领取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相关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支付。11.中标人应当根据《广州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将环卫作业项目合同信息,环卫工人劳动合同信息和个人信息,环卫工人教育培训情况,环卫工人工资发放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情况,环卫工人作业排班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录入的信息及时录入环卫用工信息管理平台。上述规定录入的信息发生变更时,中标人应当及时更新。12.合同期内,中标人有违反《项目合同》约定的,采购人应当书面通知中标人及时整改;中标人未按要求时限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3.合同签定之日起2个月,中标人配备的保洁人数达不到本项目应配人数的80%,视为违约,采购人无条件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并登记企业不良记录。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七、关于经费1.清扫保洁经费已包括垃圾清扫(收集)产生的费用、管理费、人员费用(含基础工资、环卫岗位津贴、高温津贴、节假日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环卫工人节和春节慰问金、社会保险缴纳费用、住房公积金缴纳费用及教育培训、暂住费用、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税收、生产资料(环卫工具、各种机械设备的耗损)等一切费用,但不含中标人依照《劳动合同法》应当向环卫工人支付的遗属津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及由中标人自行为环卫工人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等商业险种。遗属津贴、经济补偿金和人身意外保险等商业险种由中标人依法自行支付。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法规、政策调整引起本用户需求书环卫工人劳动保障标准变化,导致清扫保洁经费超出中标合同书约定费用的,经采购人核实并向财政部门申请经费,经区政府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追加,中标人应当确保追加的项目经费全部用于环卫工人劳动保障。3.在合同执行期间,因燃油及其他设备价格上涨造成作业成本增加的,不予补差。八、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须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提交方式为支票或银行汇款。3.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履约保证金用于按合同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也可用于采购人对中标人未按要求投入足够作业人数的相应违约金。凡因中标人责任,使采购人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向中标人退还。5.中标人在规定期间内拒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其中标资格随之终止。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中标人若在合同期间内没有违约行为,则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服务期限满后2个月内无息退还。九、付款方式1.采购人每两个月组织对中标人保洁作业质量进行考评,并有权根据《项目合同》约定按照考评结果扣减当季承包经费(结算单位为:元人民币)。2.付款方式:银行划帐。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中标通知书。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十、附件: 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2013〕20号)2.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DBJ440100/T40-200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广州市水域保洁作业质量标准3.广州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市区珠江水域保洁质量监管办法 第六章评分体系与标准(注:区、县级市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采购项目有关规定,按照商务部分权不得超出技术部分权重、经济部分权重20%-30%的原则,可以结合环卫作业项目的具体需求,自行确定各部分内容和评分权重。)1.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各部分权重如下(技术及商务详细评审内容见后附表):评分项目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经济部分合计权重40%30%30%100%满分40分30分30分 100分2.本项目独立评审,按自然顺序进行评审。3.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先进行投标文件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4.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评审内容1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2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5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6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重大偏离的;7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8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技 术 部 分 评 分 表(40分)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环卫保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评审项目详细评审条款分值(带下划线“—”包括在区间范围内)实施方案4分投标人具有丰富的保洁经验,对本项目的作业情况和特点了解,且有提供完整、可行、详细明确的作业规程、方案,与实际情况一致。优秀 3-4分良好 2-3分一般 0-2分安全生产2分①投标人有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②在过往的项目管理中没有出现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③针对本项目编制了完善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向采购人提交了关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优秀 1-2分良好 0-1分质量保证措施2分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详细的质量目标,并提供具体可行、详细的保证措施。优秀 1-2分良好 0-1分合同期交接过渡期(含合同始、止两个交接期)方案及措施2分投标人交接方案内容详尽完善,可行性强,有相关经验。优秀 1-2分良好 0-1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3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员具有丰富的同类型项目管理经验优秀0.5-1分良好0-0.5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各类人员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人员调配有序,配备方案完善。优秀 1-2分良好 0-1分工人基础工资高出《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2013〕20号)指导价格幅度6分投标人承诺给予环卫工人的基础工资高出《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中的指导价格。其中高出20%以上(含本数)为优秀、高出10%(含本数)——20%为良好、高出10%以下为一般。优秀5-6分良好2-5分一般0-2分人员培训方案3分对比各投标人方案中本项目环卫工人入职、在职培训内容;实施培训方案、内部培训的情况优秀2-3分良好1-2分一般0-1分机械化作业能力情况4分企业自有设备机械化作业率高优秀 4分良好 2分一般 0分投标人企业创新能力情况2分企业获得环卫方面专利技术情况优秀 2分良好 1分一般 0分拟投入本项目车船设备配备情况4分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船设备采用新技术、环保节能设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配备方案完善,设备自有、租赁情况(自有:提供自购设备凭证,如发票;租赁:提供双方签署的合同)优秀2.5-4分良好1-2.5分一般0-1分设施、设备维修实力4分投标人具有维修实力,技术力量雄厚,能在较短时间内对运输车辆进行快修、快保,能有效保障车辆、船只完好率,车辆应急抢修方案完善,可操作性强。优秀1-2分良好0-1分投标人的车辆维修场地面积充足,维修设备齐全,在本项目服务地具有固定的车辆维修或停放场所。优秀1-2分良好0-1分应急预案2分投标人应对突发紧急状况或垃圾运输高峰时有适合作业工具,能组有效的保障措施。优秀 1-2分良好 0-1分报价的合理性2分能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表,各项成本支出合理优秀 1-2分良好 0-1分备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技术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余下的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商 务 部 分 评 分 表(30分)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环卫保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评审项目详细评审条款分值(带下划线“—”包括在区间范围内)投标人综合实力3分企业技术力量,管理水平。优良2-3分良好1-2分一般0-1分规章管理制度情况2分投标人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详细完善、合理,能有效保障保洁方案的顺利实施。优秀1-2分良好0-1分获得广州市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分投标人取得广州市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书并经通过年审。A级3分B级2分C级1分没有0分企业纳税信用1.5分 纳税部门评定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当年度未评定纳税信用等级的,按照纳税金额。A级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上年度纳税金额600万以上的证明1.5分B级税务机关出具的上年度纳税金额400万以上至600万(含本数)的证明 0.5分C级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上年度纳税金额400万(含本数)以下证明 0分资金保障情况2分投标人近6个月内银行存款余额平均情况。(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近6个月的存款证明或银行对账单)优良1-2分一般0-1分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1.5分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证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企业信誉3分最近3年获得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情况有2分无或其他0分投标人企业有获得“城市美容师”荣誉称号的环卫工人人数(同时提供其最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有0.5分无0分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有0.5分无或其他0分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5分2011年至今水域保洁业绩(数量及合同金额对比,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优秀 3-5分良好 1-3分一般 0-1分企业财务情况3分企业资产优良,负债和对外担保资产比例少(提供2010、2011、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优秀 2-3分良好 1-2分一般 0-1分企业劳工保障情况6分投标人承诺落实环卫作业人员基础工资、岗位津贴、高温补贴的情况。优秀 0.5-1分良好 0-0.5分投标人承诺落实缴交环卫作业人员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及节日慰问金等的情况优秀 0.5-1分良好 0-0.5分投标人承诺落实环卫作业人员年休假、体检等福利待遇的情况优秀 0.5-1分良好 0-0.5分被劳动部门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A 1.5分2A 1分A 0.5分无 0分企业在职职工获得市级或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数多0.5分少0分被评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情况被评为广东省诚信守法示范企业1分被评为广州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0.5分无0分备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商务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余下的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价 格 评 分 表(30分)1.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详见第一册第26.2条相关条款。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指修正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3.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3.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以提供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目录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文件类型序号文件名称提交情况页码范围备注有无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函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营业执照副本(年检章要清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6实质性响应一览表7承诺函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4安全生产及质量保证措施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一览表6拟投入本项目船只及配备情况一览表7应急预案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2010、2011、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2011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5环卫行业经营服务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6清洁服务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有)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8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复印件(如有)9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如有)10用户需求响应一览表1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12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3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1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文件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16特别提示与要求!1.投标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名并每一页均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文件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码装订。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可自行增加表格栏目。4.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类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格式1 投标函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我方审阅了贵方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提交我方的投标文件。我方 (投标人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进行投标。签字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1.我方愿意遵守招标公司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符合“用户需求”所要求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2.我方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终止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3.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4.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5.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能成为中标的唯一理由。6.我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并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通知书》的要求向贵公司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7.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8.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名): 日期:备注: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格式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关于贵方项目的招标,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资格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所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采购人可取消本公司的中标资格。本投标人授权贵方及本项目采购人可以向我单位开户银行查询我单位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印刷体):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兹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招标活动。 (授权代表姓名)以我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我单位签署投标书和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其在该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行为对我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格式4实质性响应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123456789说明:1.必须把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的响应情况列入此表。2.必须按招标文件的顺序填写。3.必须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格式5承诺函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的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河涌水域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12-1341C*******)采购公告,我公司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本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标项目近三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无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没有接受公检法系统或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我司同时郑重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文件(其中包括技术、商务文件)均为真实、完整有效的,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一律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若有幸在本次评审项目中被评审小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在与采购人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将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的原件核对工作,在采购人有需要的前提下,将无条件协助采购人到发证机关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原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的核查,若本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证明其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或存在弄虚作假非法谋取中标等行为,采购人可以取消我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一律由我公司承担。特此!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格式6投 标 一 览 表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投标内容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承包期备注11年:元3年合计:元(3年×每年的总价)3年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注: 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2、投标总价包括所有招标范围内的费用。3、为方便开标,此表除应附入投标文件外,此表复印件还应与投标保证金一同装在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 格式7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自定)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报价预算编制方法及规范项目金额(元)计算依据说明:1.人工费1.1工人工资:含基础工资、岗位津贴、超时加班费、周六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环卫工人节和春节慰问金、高温补贴;1.2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和住房公积金;1.3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教育培训1.4一年不少于一次体检的费用1.5其他:暂住费用、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2.设备费用2.1安全生产设备:反光衣、反光袖套反、光袖套、工作服装、手套等2.2工具材料:2.3车辆折旧3.安全生产培训费4.垃圾清运费5.车辆(船只)维修费6.油料费7.车辆(船只)规费8.办公月费:水电费、电话费、办公用品、业务开支、租赁费、电脑、空调等折旧9.管理费10.税金:营业税等11.其他12.成本13.利润14.不可预见费备注:该报价包含以上内容但不仅仅限于。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注:1.此表为《投标一览表》的报价明细表。2.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 格式自定)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河涌水域保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612-1341C*******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针对河涌保洁服务方案(包括内部管理架构、机构设置、运作机制、工作流程、作业规程、信息反馈渠道等);2、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运作制度(包括单位内部岗位责任制、保洁运作制度和保洁人员考核制度);3、合同期交接过渡期(含合同始、止两个交接期)方案及措施;4、企业劳工保障情况(根据打分表的情况予以说明或承诺);5、人员培训方案;6、机械化作业能力情况介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企业创新能力情况介绍(获得环卫方面专利技术);8、设施、设备维修方案(维修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9、迎检及应急保障预案;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管理方案材料。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格式9安全生产及质量保证措施( 格式自定)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河涌水域保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612-1341C*******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专(兼)职安全员,过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2.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承诺及保证措施);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经验年限拟担任职务或承担工作内容备注12345678备注:投标人必须附上以上人员的学历、职称、资格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项目管理负责人员简历姓 名性别年龄职 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所学专业名称从事同类型项目管理(任项目负责人)年限已完成的同类型项目管理情况采购人项目名称时间质量注:须附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职称、资格证、管理经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格式12 人员与保洁船只调配方案 (格式自定)?拟投入本项目设施及设备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船只/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主要参数自有/租用注册、购买、租赁日期备注12345678备注:以上设备应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营业注册执照号: 6.公司简介(企业规模、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阐述)。二、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2011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业主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总价签约及完成时间单位联系人及电话1231234备注:请附上验收合格报告和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验收合格报告和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方有效。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用户需求响应一览表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原条款描述投标人响应描述偏离情况说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2项目基本概况3承包内容4承包方式5作业配置要求6环卫工人劳动保障7其他要求8关于经费9履约保证金10付款方式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说明: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证明为中/小/微型企业:a、投标人必须明确企业所属类型,请在下列选项"□"中标注"√"□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b、投标人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c、投标人提供本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以社保局或税务局开具的证明文件为准)、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税务部门审核的财务报告为准)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诚信投标承诺书本单位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在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未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本单位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 日?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若用支票、汇票等方式交保证金,可不交保函)编号: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 年 月日?格式20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月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 月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说明: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精神,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有效)在本年度范围内可多次使用,为此,建议投标人采用如下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向企业注册登记地检察机关申请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并将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投标文件可不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我单位今年参加广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根据招标方的要求,特向贵院申请查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近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公平竞争承诺书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 标 人(单位公章):日期:二〇一三年 月 日?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我们在贵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获中标(标书编号:),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金额)。我们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以支票、汇票、电汇或现金形式向贵司,即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地址:中国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帐号:****************441,开户银行地址:中国广州市沿江中路193号)缴交中标费人民币(金额)。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买方付给卖方的中标金额中扣缴。特此承诺!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方法定名称和地址:.电话: 传真: 电传: .承诺日期:承诺方盖章:.?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以电汇、银行汇票的方式交保证金的)我方参与贵公司 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以下帐户:收款单位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地址 邮编联 系 人联系电话开 户 银 行帐 号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 期:注:1.为确保投标保证金退回顺畅,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表中说明并执行。2.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其他单位代缴的,代缴单位在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应提交盖有代缴单位公章的证明(原件)。3. 此函原件放在开标信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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