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公司债券
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公司债券
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债券计划发行方案及发行承销商比选方案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主体: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2债券类型: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信用级别:主体信用评级为AA;
4.申报规模:不超过(含)10亿元;
5.资金用途: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6.债券期限:3年或5年;
7.承销商:通过竞争性比选确定;
8.承销方式: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
二、发行承销商比选方案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公司债券。
(2)项目品种:非公开公司债券。
(3)比选人:绅鹏公司。
2.招标方式: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后通过竞争性比选确定。
3.成立公司债发行工作领导小组及谈判评标小组
组长:李知亮
副组长:龙玲
小组成员:李洪全、陈嫦娥
谈判评标小组:李知亮、龙玲、李洪全、陈嫦娥;另拟邀请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国资中心等相关人员参与评标。
4.承销商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承销商应在人员、资金、承销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和资质条件。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前审,近两年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发行期限:3年或5年。
(5)发行额度:本次公司债发行额度不超过10亿元,由发行人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6)承销费最高限价:年承销费率控制在0.20%/年以内。
(7)承销商承诺余额包销。
(8)投标人需提交8份投标文件。
5.承销商的确定
(1)承销方案及承销商的综合服务实力情况,以评标小组根据各承销商所提交的投标方案打分确定。
(2)最终中标承销商按照评分高者确定,中标承销商由董事会决议后,签订项目承销协议。
6.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不具备发行资质的;
(3)未递交投标承诺书的;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比选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的;
(5)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7.废标条款
(1)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重大变故,发行任务取消的。
8.联系方式
莫老师 150*****204
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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