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鸡公岩国家石漠公园建设项目详规设计

邵阳县鸡公岩国家石漠公园建设项目详规设计

邵阳县鸡公岩国家石漠公园建设项目详规设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2日

邵阳县鸡公岩国家石漠公园建设项目详规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邵阳县鸡公岩国家石漠公园建设项目详规设计

工程地点:湖南省邵阳县

合同编号:邵阳财采计-[2021]000189

设计 证书 等级:丙级

发包人:湖南省邵阳县林业局

设计人:湖南森裕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1年9月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邵阳县鸡公岩国家石漠公园建设项目详规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定义及签订依据

1.1定义:

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下列措词,用于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时,除非本合同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均按照以下定义进行解释:

1)设计文件:指由设计人提交的,满足本项目投资控制与质量要求,以及报邵阳县规划管理局及规委会审批的要求,能作为下阶段设计依据及可以指导本项目施工实施的文本、设计图纸、文件及说明书(含设计变更)、效果图、及存有AutoCAD 2004等软件生成的电子格式文件的光盘及工程估算技术资料。

2)设计审查:政府部门或发包方组织的本项目的报建审查、方案等以审核设计是否满足政府报建要求、本合同约定及发包方要求为目的的设计会议。

3)期限:约定按照日、月、年计算的,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点。

4)时间: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5)本协议计算期限的日、月、年分别为日历日、日历月和日历年。

1.2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当地相关技术管理规定

6)设计任务书、规划要点和当地政府相关设想

7)《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条例》

8)《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9)《公园设计规范》

10)邵阳县上位规划、与邵阳县政府所签合同。

11)邵阳县政府提供的《规划方案技术审查申报表》及《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技术审查报告》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

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总投资

(万元)

设计费(元)

总面积

详规设计面积

设计

施工图

1

邵阳县鸡公岩国家石漠公园建设项目详规设计

368.2公顷

64.07公顷(961亩)

按要求

10600

940000.0

说明

设计方工作内容涵盖:

根据发包方提供的总规规划方案,制作本项目用于报规的图纸和文本。

以下列出甲方确认的设计任务:

根据《关于提报国家沙漠(石漠)公园项目投资需求情况的函 》、《湖南邵阳鸡公岩国家石漠公园总体规划 (2018-2025) 》、《关于做好2019-2020年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函》(邵财函[2020]15号)及《邵阳鸡公岩国家石漠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文件、规划及报告的要求,做好勘界定标、公园界碑、公园界桩、标识标牌、信息化建设、警示性标牌、解说性标识牌、音响图文展示与播放系统、科普教育及资源展示设施、内部道路、园区到交通干道连接路、步行道、垃圾污水中转收集设施、环卫设施、供水供电设施、生态厕所、停车场、景点建设、特殊遗址保护修复及环境治理、保护管理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溶洞景区研学基地、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石漠岩溶地区保护与恢复、科研监测、宣教展示、防灾应急等配套基础设施及主入口大门、次入口大门建设等工程的详细规划:涉及的内容如下。

1)规划设计平面图: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横断面形式、转弯半径等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形;建设用地内道路走向、宽度、出入口位置,泊车范围和泊车位 ; 建筑物功能、编号、基底面积、层数,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配套公共建筑项目、功能、位置、用地界线等;道路控制红线等各类控制线。

2)交通布置图:应确定道路等级,道路宽度、坡度、控制点坐标、高程、转弯半径,主要道路断面形式,出入口定位坐标、宽度,泊车位,停发车方式。

3)分区布置图:应确定各区功能、范围、用地面积,进行景观和设施布置等。

4)竖向布置图:应确定地形地貌的利用,进行土方平衡,确定各控制点与建筑物的坐标、高程和地面排水方向、坡度,挡土墙的形式、规划地面形式、地面排水方式、截洪沟位置等。

5)工程管线布置图: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燃气管线与室外消火栓的位置、管径、埋深等。规划内容还包括负荷预测、外部管线现状、地坪标高、排水管道标高、各类管线走向、管线位置、主要管线管径,并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初步意见。

6)建筑方案平、立、剖面和效果图:建筑单体选型方案、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规划设计鸟瞰图。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备注

石漠公园地形图

1

2021年9月23日前

最新

1

设计需要的统计资料、普查资料、历史文献等

1

2021年9月23日前

现场走访

2

上位规划和已有的规划设计资料

1

2021年9月23日前

3

有关的部门资料(国土、交通、水利等)

1

2021年9月23日前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提交成果日期:

整个设计时间为90个日历日,其中包含审查发包方转交的规划方案、规划文件制作、专家论证会及意见反馈、规划文件的修改和定稿全部工作环节。因发包方原因造成评审报批延误,工作周期总长不得超过90日历天。如因发包方原因致使超过90日历天仍未完成该项目编制的,甲乙双方应根据资料更新、物价上涨指数和变化情况重新商谈规划设计费用。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专题研究、规划纲要初步成果

1

2021.10.16

第一次向发包方汇报

2

规划方案及专题报告成果

1

2021.11.10

第二次向发包方汇报

3

正式修规成果

(方案文本、方案设计成果电子版、彩色展板、PPT汇报文件)

10

2021.12.29

提交最终成果,包含专家论证会及意见反馈、规划文件修改.其中仅文本需10套,其他均一份

中间成果按照甲方要求提供。

正式成果由规划文本、说明书、图纸、基础资料汇编组成。成果内容参照国家、湖南省、邵阳市的相关文件、标准的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图纸根据规划内容需要确定,需提供基础数据)。

成果形式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提供成套纸质文档10套,电子文档1套,电子文档文本可采用WPS、DOC格式,图纸文件应分别提供CAD、JPG、PDF三种文件格式,成果汇报文件PPT。

配备主要图件:区域位置分析图、综合现状分析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资源条件分析图、区域交通分析图、周边竞合分析图、客源市场分析图、总体平面图、总体鸟瞰图、空间结构图、功能分区图、重点项目布局图、产业业态分布图、道路交通规划图、浏览线路规划图、服务设施规划图、重点区块或特色项目效果图(意向图)等。

第五条设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玖拾肆万元整(*******.00 元),含税

付费次序

付费阶段

占总设计费的付费比例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1

预付款

30%

282000.00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

完成规划局规划方案上大规会后,并提交经甲方认可的修改成果

40%

376000.00

本阶段设计成果提交完成后15日内

3

大规委会审查通过结论

30%

282000.00

本阶段设计成果提交完成后15日内

说明:提交各阶段设计费发票后,按照上述时间约定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

料及文件(已提供),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发包人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较大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经发包人同意后,可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伍拾年。

6.2.3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

料及文件。设计人应及时处理工程中发生的各种技术问题,在接到通知及时到达现场处理相关技术问题,并及时出具设计变更或解决方案。发包方可随时书面通知设计人对服务的范围、服务的履行方式或顺序进行合理的增加、减少、变更或修改,并要求设计人进行所有必要的工作以便实施变更或修改。如果出现重大变更会影响提供服务所需的资源或时间,双方应对本协议下的服务费与进度计划进行必要合理的调整。设计人提供给发包方的有关重大变更费用的报告中应列出包括人工调整清单。设计人需按照规范要求及发包方的时间进度完成非重大变更,不收取额外费用,双方共同商定合理调整进度计划。

6.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6.2.5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因设计人原因导致第三方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的,由设计人承担全部责任。

6.3 设计方案应得到发包方认可。

6.4 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方紧密配合,发包方对设计方案的合理修改意见设计人应予以采纳。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单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双方按照设计人的实际已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的工作量进行结算和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相当于应支付金额银行贷款利息的逾期违约金。在此情况下,发包人仅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但设计人不能以此为由暂停任何设计工作。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及整改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一。由于设计人原因发生未按发包人要求到达现场及延迟出具设计变更等情况,(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每延迟每一天,发包人扣除1000元设计费作为违约金。上述延误超过3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退还全部设计费。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单方面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或第一阶段付费额)。

第八条其它

8.1发包人合理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设计人应予支持。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邵阳县人民法院起诉。

8.8 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

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

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邵阳县林业局 设计人名称:湖南森裕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王品

委托代理人:(签字)刘豪健委托代理人:(签字)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10004

电话: 电话:137*****498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雨花区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80*****040017669

法律顾问签字:肖平凤设计人:湖南森裕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雨花区块湘秀路131号星光名座佳苑10号栋2013房

监管部门(盖章):邵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签订日期: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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