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金秀县13个应急预案选择 招标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金秀县13个应急预案选择 招标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年金秀县13个应急预案选择评审单位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拟对金秀县13个应急预案选择评审单位进行专家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1年金秀县13个应急预案评审
二、项目地点:金秀县
三、项目采购内容:金秀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评审与修改;金秀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评审与修改;金秀县干旱灾害应急预案评审与修改;金秀县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评审与修改;金秀县地震应急预案评审与修改;金秀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评审与修改;金秀县防御台风应急预案评审与修改;金秀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与修改;金秀县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与修改;金秀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与修改;金秀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与修改;金秀县粉尘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与修改;金秀县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与修改。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采购预算控制价为,29640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审查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九、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 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圣堂二巷39号
联系人:赵莉玲,电话:****-*******,188*****512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钟华钧,电话:159*****686。
十一、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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