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名称: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迁建工程一期二标段(1-2#教学楼、3#行政楼)、三标段(4-6#实验楼)招标人: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恒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013年12月 目录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四节 合同附件格式(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总则2、清单报价要求3、评审4、工程量清单标后调整5、合同价款调整6、其他第二卷第六章 图纸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四、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五、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三)高额工程保函格式(供参考)(四)承诺书(五)投标人提交的原件资料登记表(六)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七)创建文明标化工地承诺书七、技术标八、资信标封面九、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携带)十、封条 第一章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迁建工程一期二标段(1-2#教学楼、3#行政楼)、三标段(4-6#实验楼)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函[2013]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建设资金来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地址位于温州市洞头县北岙街道新城二期围垦D01、D02地块,建筑面积86608.83㎡。计划工期: 623 日历天。招标内容为:土建、水电安装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应符合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担任或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建设项目已竣工。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2 月6日至2013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区(洞头县审批中心二楼)购领招标文件。其他时间自行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也可在2013年12月6日-2013年12 月31日上午9:30前到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tggzy.com)工程在线服务栏目下载;4.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500元的招标文件工本费(已缴纳工本费的请携带收据核对)。图纸提供电子光盘。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人在2013年 12 月 27 日—2013年 12 月 31 日上午9:30前办理刷卡事宜。投标单位必须刷卡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刷卡证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高额工程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 12 月31日09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温州日报、洞头县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联 系 人:林老师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恒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开敏 联系电话:
****-********传真:
****-********2013年12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特别提醒:投标文件中发现硬盘序列号或预算软件加密锁编号(包括盗版软件)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1.2招标人名称: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地址:温州市茶山联系人: 林老师电话:0577- 8668750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恒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黎明西路东方花苑A幢0808室联系人:林开敏电话:
****-********1.1.4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迁建工程一期二标段(1-2#教学楼、3#行政楼)、三标段(4-6#实验楼)1.1.5建设地点温州市洞头县北岙街道新城二期围垦D01、D02地块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包括土建、水电安装等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招标工期):总工期623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企业注册资本金应符合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要求)财务要求:不要求业绩要求:详见本附表10.3项信誉要求:详见本附表10.4项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担任或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建设项目已竣工。其他要求:详见本附表10.5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3年 12 月 13日 10时00分前在http://www. dtggzy.com/以不记名方式提交或发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
****-********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3年12月 16 日17时30分之前在以上时间内登录http://www.dtggzy.com(工程在线/答疑书下载)上公布(如有)。1.11分 包□√不允许 除劳务分包外□允许1.12偏 离□√不允许□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光盘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本附表第1.10.2项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12 月 31 日09 时 3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经洞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后,在http://www.dtggzy.com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如有),不需做收到确认手续。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同本附表第2.2.3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3.1投标有效期60个工作日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实施高额工程保函制度(高额工程保函应由投标单位注册地商业银行或温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商业银行出具),不要求另行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刷卡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刷卡证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工程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不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3.7.3签字和盖章要求1、商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函)相应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要求必须加盖单位公章。3、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字或其它可能泄露投标人情况的文字或符号。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商务标(含投标函、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电子光盘一份;证书原件一份;技术标一式五份,不分正副本;资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的修改/补充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分别为:(1)商务标(含商务标电子光盘、资格审查资料、投标函)(2)技术标(3)资信标(4)证书原件4.1.2封套上写明1、标函袋、标箱统一使用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标函袋、标箱(开标前三天到代理公司领取)2、资信标、证书原件密封袋上分别注明“资信标”、“证书原件”。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一楼收标区(地点:温州民航路170号)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除外□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地点:温州民航路170号)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的要求(2)开标顺序:①标箱在评标委员会成员范围内当众验收开启并随机编号(技术标、商务标为同一编号)。②技术标评审完成后资信标评审,最后开商务标,商务标开标顺序按随机编号的顺序开启。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或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7.3.1高额工程保函的额度本项目实施高额保函制度,高额保函额度不低于6426 万元,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7.3.2高额工程保函的有效期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725日历天。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工程造价本工程概算32132.54万元。10.2财务要求不要求10.3业绩要求不要求10.4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没有被洞头县住建局或温州市住建委或浙江省住建厅(含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或住建部限制参加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没有被洞头县住建局或温州市住建委或浙江省住建厅(含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或住建部已经确认并公示(或发布)的正处于公示(或发布)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10.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3、项目负责人在建要求: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0.6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技术标采用暗标10.7是否要求项目负责人到场□√否10.8是否要求企业负责人到场□√否10.9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10.10注册建造师信息卡规定根据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2008]310号《关于对注册建造师实行信息卡管理的通知》和洞头县规划建设局洞规建[2010]25号文件精神,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施工管理的注册建造师(包括持有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申请领取“温州市注册建造师信息卡”,一人一卡。本市的注册建造师在领取执业证书和印章时,应同时到温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申领信息卡,外市的注册建造师进温参加工程投标前,应先到温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申领信息卡。10.11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洞委发[2011]82号《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若干规定(试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或同一单位的资金办理投标事宜、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的(或担任不同单位的中心交易员);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处以上(含一处)错误一致的;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和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价分析表内容存在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且不能合理解释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3、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关键管理人员等有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4、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或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1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1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利害关系人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18、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19、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20、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21、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22、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23、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4、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0.12项目法人管理制度/10.13承包负责人/10.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B、C类、项目部组成人员证书审查要求根据建建发[2005]266号《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和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通知》,本工程规定如下: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审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2、A类证书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上载明的情况一致,A类证书中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必须与提供的任职文件相一致。3、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类证书”若能在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或其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查询到,则可不需提供原件。对能够通过其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查询到的必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打印件,否则视为查询不到。若投标人既提供原件又能在网站上查询到的则以原件为准。4、提供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3名)原件及复印件。6、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类的施工员(2名)、质检员(2名)、安全员(3名)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0.15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洞头县人民检察院和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洞检会[2010]1号文件,本工程规定如下:1、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其拟派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否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2、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3、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10.16创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1、根据洞头县住建局文件洞规建(2011)53号《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本工程要求创文明标化工地,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计入创文明标化工地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就创建文明标化工地做出承诺,没有达到文明标化工地标准的,将被作为违约的不良行为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示、记录在信用档案,接受相关文件规定处罚。10.17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及经营、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的约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10.18清单报价有较大偏离的处理办法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详细评审的项目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有项目。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标准偏离率为15%;3、计算评审项目基准单价( A )的方法为:以招标预算造价中的综合单价下浮10%为基准单价4、筛选偏离价格(B),通过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平衡报价检测,筛选出与对应子目基准价相比超过标准偏离率的单项;5、修正较大偏离工程量清单项目。按以下公式对投标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修正:正偏离修正价格(T)﹦A×(1 标准偏离率)负偏离修正价格(P)﹦B×(1 标准偏离率)当P>A×(1-标准偏离率)时,取P﹦A×(1-标准偏离率)6、在招标人确定投标候选人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对投标人有较大偏离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修正,但不改变投标总价。经修正的综合单价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10.19商务标电子文档制作及书面文档打印说明和相关规定必须要运行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上的最新版本的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及打印书面投标文件。(一)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中附带的投标制作软件制作投标书,使用投标制作软件打印功能将最后一次刻录(必须使用投标制作软件刻录功能刻录)的商务标电子文档(最终投标报价文件)打印商务标(正本)书面投标文件报表,使用投标制作软件打印的报表随机自动附带该工程项目的编码标记。(二)商务标电子文档包括投标人须知3.1.1.1投标文件商务标组成(4)中的1~17项,商务标(正本)书面投标文件报表应该按投标人须知3.1.1.1要求提供,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报表应有工程项目的编码标记。(三)投标单位使用投标制作软件打印功能将最后一次刻录(必须使用投标制作软件刻录功能刻录)的商务标电子文档内容打印成书面投标文件。按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要求编制并刻录,并保证:⑴所提供的光盘能正常读取,其内容与纸质的一致;⑵光盘水印码和纸质的水印码一致;⑶电子版(光盘)与纸质的一起密封,电子光盘面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内容标识;(四)投标单位提供的“光盘”无法读取商务标电子文档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重新提供与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报价表内容一致的商务标电子文档,投标单位拒绝 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五)投标书的商务标中未提交“光盘”的应当否决其投标。具体操作详见“电子评标操作说明”,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如还有不明之处请咨询:
****-********137*****791 130*****87010.20中标无效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二、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投标人须知正文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及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相关网站向所有投标人公布。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的修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相关网站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2.3.2 投标人在相关网站查看招标文件的修改后,无须确认。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查看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负。3. 投标文件3.1第3.1款“投标文件的组成”修改如下:3.1.1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证书原件四部分。3.1.1.1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携带,无须密封在标函袋内)(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下列内容:序号商务标正本内容(一式一份)商务标副本内容(一式四份)1投标总价投标总价2总说明总说明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7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9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1暂列金额明细表暂列金额明细表1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3计日工报价表——14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15主要工日价格表——16主要材料价格表主要材料价格表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5)项目管理机构;a)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b)主要人员简历表(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资格审查资料须提供:(原件单独密封在证书原件内)a)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c)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d)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e)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员(3名)C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f)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g)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类的施工员(2名)、质检员(2名)、安全员(3名)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h)项目部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应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其本单位证明材料为2013年5月份至开标截止之日止其中一个月的有关社保证明即可)原件及复印件;i)承诺书;j)建筑业企业职业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k)创建文明标化工地承诺书;l)温州市建筑业企业信息卡原件。(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3.1.1.2投标文件技术标包括下列部分(采用暗标编制):a) 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手段、质量保证措施、施工组织部署(现场总平面布置、交通运输、临时设施搭设及安排等);b)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形象进度控制及确保工期措施等(需编制施工进度横道图和施工进度网络图);c) 针对工程难点的技术措施,以及与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配合措施。各专业工程的配合协调措施等;d) 劳动力、大型机械和周转材料投入安排。技术标要求采用暗标形式A4规格编写,采用左边两枚钉书针装订成册(其中附图、附表可以采用A3纸折成A4规格)。全文技术标字体采用小四号宋体字(除页码外);无页眉;页脚为页码,小五号宋体字居中;总页数不得超过30页(不包括封面),技术标内容中不得有透露投标单位名字或其它可能泄露投标人情况的文字或符号,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3资信标资料(原件与资格审查要求的原件一起密封):a)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b)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c)项目负责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1.2项目拟分包情况表指投标人拟分包的专业工程。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3.4删除本章第3.4款“投标保证金”整款: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不要求。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不要求。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不要求。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要求。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第4.1款“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修改如下: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技术标和商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分别单独密封,并粘贴相应封条后,装在一个统一的标箱内,标箱外加贴封条;标函封袋、封条、标箱上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印章,也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字或其他可能泄露投标单位信息的文字或符号;技术标和商务标标函封袋以及标箱统一使用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标函封袋、标箱。技术标封面及各封条均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商务标电子光盘与商务标一起密封。4.1.2资信标、证书原件应贴上封条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在封条及相应地方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条采用本招标文件提供样式。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证书原件”、“资信标”字样。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标文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8条、第9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公布技术标、资信标得分情况,设有招标控制价的,公布招标控制价;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高额工程保函执行中共温州市委、市政府温委发[2011]8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关于试行高额工程保函制度的暂行办法》的要求和洞委发[2013]18号《关于落实“五个凡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并规定: 7.3.1投标人提供高额工程保函应由投标单位注册地商业银行或温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商业银行出具。高额工程保函中须注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保函额度、有效期以及出具保函的单位联系方式(地址、电话、传真等)。本项目的高额工程保函额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2高额工程保函包括投标保函(占工程招标控制价的2%),中标后转为履约保函的一部分、履约保函(占高额工程保函的80%)和支付保函(占高额工程保函的20%),覆盖中标人在工程项目投标、实施工程中的全部责任。7.3.3本项目高额工程保函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从本项目开标之日算起;高额工程保函有效期满后退还,未完工的工期内履约担保由承包人开具金额为未完工工程20%的履约保函。在此期间发生人员到位率、工程质量、工期等引起的罚款和索赔的,发包人可在工程款支付或结算支付中直接扣罚。 7.3.4高额工程保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范围内,由投标人自主报价。7.3.5投标人在投标和工程实施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招标人损失的,应当赔付损失并追究责任。7.3.6高额工程保函实行有条件见索赔付。7.3.6.1投标人在工程投标过程中违反以下约定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保函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该数额的,则继续追索实际损失赔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7.3.6.2工程实施过程中违反招标文件约定造成招标人损失的,具体赔付条件详见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等约定,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该数额的,则继续追索实际损失赔付。7.3.7未尽事宜,参照中共温州市委、市政府温委发[2011]8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关于试行高额工程保函制度的暂行办法》和洞委发[2013]18号《关于落实“五个凡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执行。7.4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标少于3家时,如评标委员会专家认为其仍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后续评标;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 审 标 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作否决其投标处理: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2、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大小写、正副本不一致除外);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的报价与投标总价上的报价不一致;4、商务标中未提供投标函或提供的投标函无投标报价。参加开标会议及到场人员1、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款要求。其他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提供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副本原件)。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必须提供副本原件)。“三类人员”A、B、C类、项目部组成人员证书审查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原件(必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投标函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其他要求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1.1项规定。3、必须提供建筑业企业信息卡原件。4、建筑业企业职业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5、项目部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应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其本单位证明材料为2013年5月份至开标截止之日止其中一个月的有关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投标人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串通投标行为认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规定。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 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高额工程保函高额工程保函的额度、有效期及其他实质性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的规定(提供高额工程保函原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评标保留价,否则否决其投标。投标承诺违反承诺书中的约定的,否决其投标。商务标电子光盘制作和评审1、商务标电子光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9款要求。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发生算术错误、冒算、多报费用、少算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投标报价3%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错误绝对值累计<投标报价3%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报价中,对投标报价不作调整。3、投标文件中发现硬盘序列号或预算软件加密锁编号(包括盗版软件)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7分;资信标:8分商务标:8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价为基准价乘以调整系数。2、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调整系数K1值,K1值在商务标开标会议上从、100%、99.5%、99%、98.5%、98%中随机抽取,以抽中值为准(由第一个送达投标书的投标人随机抽取)。3、出现以下情况时,该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范围(投标报价以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下同):①开商务标前已经被否决投标或作无效标的;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保留价的;③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的;④未提供投标函或投标函中无报价或投标函中出现两个及以上不同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大小写、正副本不一致的除外)。4、除上述情况外的投标人数量≥4家时,则除上述情况外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除上述情况外的投标人数量≤3家时,则除上述情况外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F%)=100%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F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评标区间(3.2.4)评标保留价的计算方法本工程评标保留价为招标控制价下浮8%(其中暂列金额不下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tggzy.com)上公布本工程评标保留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工程的评标保留价(投标报价以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招标控制价在开商务标前公布。成本警戒值(M)计算方法1、出现以下情况时,该投标报价不进入成本警戒值的计算范围(投标报价以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下同):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保留价的;②开商务标前已经被否决其投标的;③未提供投标函或投标函中无报价或投标函中出现两个及以上不同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大小写不一致除外)。2、除上述情况外的投标人数量≥4家时,则除上述情况外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降5%作为M值;除上述情况外投标人数量≤3家时,则除上述情况外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降5%作为M值。入围方式按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之和高低选取前5名入围评审区间。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本章3.1款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2.2.4(3)商务标评分标准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计算公式1、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且投标人的报价≥成本警戒值的,则投标报价得分=E 偏差率×100×E2;3、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成本警戒值,则投标报价得分=E 偏差率×100×E2×2;其中;E值是投标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的,则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为E2×2。E1= 3 ,E2= 2 ,E=85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商务标算术性错误修正商务标中出现以下情况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予以签字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签字,则按投标违约对待。①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除外;③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累计金额为准;④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电子辅助评标将各投标人的商务标电子光盘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软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相应性评审表,提交评标委员,辅助评审。2.2.4(4)其他因素评分(资信标)标准资信标计算方法见本章3.2款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本评标办法中涉及到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抽签确定名次优先者 ;如商务标未开启,直接抽签确定名次优先者;本评标办法中涉及到小数位的计算除另有约定外,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 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1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资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本章评标办法及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本章评标办法及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评分因素:见本章评标办法及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资信标):见本章评标办法及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根据工程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约定开标程序。评标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对投标书技术标进行随机编号(拆封后同一个标箱中的技术标和商务标为同一个编号)后进行技术标评审;第二阶段资信标的评审;第三阶段商务标开启和确定评标区间;第四阶段进行商务标的评审;第五阶段进行资格审查。3.1技术标评审(7分) 3.1.1技术标得分计入综合得分的总分。3.1.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有效技术标的各项评分内容进行打分评审,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各项打分汇总的分数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最后得分(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自己的打分结果签名认可。技术标的暗标编制、密封与标记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的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3.1.3技术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表内容,分出三个档次,查表可得各项得分。档次评分内容分值一档二档三档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手段、质量保证措施、施工组织部署(现场总平面布置、交通运输、临时设施搭设及安排等)22-1.41.4-0.80.8-0.3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形象进度控制及确保工期措施等(需编制施工进度横道图和施工进度网络图)22-1.41.4-0.80.8-0.3针对工程难点的技术措施,以及与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配合措施。各专业工程的配合协调措施等。1.51.5-1.11.1-0.70.7-0.3劳动力、大型机械和周转材料投入安排1.51.5-1.11.1-0.70.7-0.33.2资信标评审(8分)3.2.1投标人的资信标计入投标的综合得分。3.2.2评标委员会对资信标进行集中评审。档次评分内容评分标准1.企业自2008年1月至今已承接单个合同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6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能证明业绩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具有一项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项业绩加1分。最高6分。2.企业房建总承包施工资质等级二级不得分,一级得0.5分,特级得1分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等级二级不得分, 一级得1分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3.3开启商务标,计算商务标得分(85分)3.3.1评标保留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2成本警戒值: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保留价、成本警戒值按上述方法确定后,除计算错误外,不再受其他任何因素(包括投标书评审阶段中作否决投标处理的或招标控制价编制出现重大失误或对投标报价错误进行修正等因素)的影响而改变。3.3.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4评标区间的确定按投标人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之和,按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前5名的进入评标区间,若不足5名的,则投标人全部进入评标区间。若在评审过程中有被否决投标的,应按排序先后依次递补。投标报价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4商务标评审3.4.1评标基准值确定后,除计算错误外不再受其他任何因素(包括技术标、资信标、项目管理机构、商务标详细评审阶段中作否决其投标处理等因素)的影响而改变。3.4.2凡招标文件要求或工程造价组成应计算的费用而投标人未报,且投标文件中未阐明充分理由并提供足够证据者,均视为缺漏费用。对工程量清单漏项的计算原则是:漏项的工程量×所有有效投标人中该项综合单价最高报价后计取规费、税金等;对工程量清单变动的计算原则是:增加或减少的数量×该项综合单价后计取规费、税金等。招标控制价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浙江省新计价依据的要求,遵循四统一的原则,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造价咨询机构严格按有关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编制招标控制价,确保招标控制价成果的质量。3.5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评标结果3.7.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资信标)计算出得分C。3.7.2投标人得分= A B C3.7.3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7.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下载地址:http://www.wzzj.net.cn/article.asp?id=711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略)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招标单位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 设计人: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工程担保事实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建建[2003[373号);2、《关于在市管建设工程中实行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温建建[2005]146号);3、《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通知》(温建建[2008]35号);5、《关于推行法人管理项目制度的若干意见》(温建建[2009]287号);6、《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的通知》(温建建[2010]316号);7、《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温住建发[2011]19号);8、《转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38号);9、《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价和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的指导意见(温住建发【2012】39号);10、《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190号);11、《关于转发浙江省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344号;12、《转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指导性计价依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13】1号;13、《关于转发浙江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3】2号);14、《关于加强市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若干意见》(温住建发【2013】197号;15、《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若干规定(试行)》(温委发〔2011〕89号);16、《关于落实“五个凡是”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温委发[2012]127号和洞委发〔2013〕18号);17、《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18、《关于印发温州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 温建技〔2009〕269号);19、《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1〕219号);20《关于对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纹考勤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洞规建〔2010〕192号)。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按现行国家、浙江省和温州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竣工验收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招标单位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注: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陆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的施工图纸。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培训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图纸会审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文本及电子光盘;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项目规划红线为场内外边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永久性限制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招标人及中标人应按相关规定对招标人提供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复核,清单中若有项目缺项和工程量误差,单项工程量差异绝对值≥5%或各项差异部分工程造价之和的绝对值≥中标合同总造价1%。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质量、进度、安全、投资进行管理,负责本合同的履行、监督与批准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行使职责,行使除监理工程师职权外的其他工程师的职权协调关系,签发进度款及现场鉴证(涉及费用鉴证须经发包人盖章生效)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前7天前。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 发包人负责在工程开工前提供场地附近水电接入的具体位置(此部分费用由发包人负责),由承包人自行接至施工所需位置(此部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2)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出现情况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有关单位汇报。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投资方工程有效资金证明。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及质量控制相关记录、施工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竣工图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文本资料及电子光盘贰份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施工现场形象: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B、本工程承包人为总包责任人,对分包人(包括招标人另行招标确定的本工程分项工程承包人)承担总包职责,包括如下工作内容:① 中标后应立即进场参与工程管理、与分包单位签订管理与配合协议和资料交接。② 总包人须对整个项目负责,并承担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及时迅速将业主代表、监理单位发出的工程指令、通知、联系单意见中有关分包工程的部分传送给分包单位并督促对该文件迅速得到执行。③总包人应向电梯、智能化等工程专业分包提供已在现场设置的所有设施,以便分包人能顺利开展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向分包人提供能独立使用的脚手架、机械设备、贮存仓库、辅助设施及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等,并在如装卸、起吊、安排场地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2)总包人须做好安排,以使其它分包人能与其共同使用现场的通道及场地,并为分包人提供合理的施工作业空间。3)提供分包人施工及照明用电、施工用水、并供应其测试所需的负荷等。4)负责对已完工的分包工程的保护,以防损失,并采取适当的防火、防水、防风、防雨、防盗等措施。5)向分包人准确提供其所需的标高、定位基准等技术资料。C、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需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统一协调,同时承包人应积极做好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自觉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听取发包人的意见和建议。D、承包人须对工程的整体进度负责,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每个分包人联系,应了解分包人在该分项工程上的特别要求,如预留孔洞、预埋件等。要给分包人足够的时间完成分包人应做的工作。如未做这项工作而导致额外的施工费用,将由总包人承担。E、承包人还须负责对分包工程完工后的填补与修复工作(如用水泥砂浆、砼材料填实设备、框架及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外露的电线、管道修补、批灰、面层修饰等工作)。F、承包人应对现场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适用性、稳定性、安全性负全面责任。G、承包人为本合同雇佣的特殊工种的工人和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上岗证书。这些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塔吊司机、信号工、架子工、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等。I、办理(发包人提供协助)散装水泥押金、新型墙体材料押金、开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有关手续,并负责对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包括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和归档,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J、工程交付验收必须符合工程验收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按合同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包括各分包工程内容),设备安装调试和联动试运行工作完毕,所有设施运转正常,窗明、地净、工程内外清洁完好,竣工资料齐全符合要求。K、由承包人成立抢险工作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抢险工作。且承包人须负责协调断水、断电、路面的恢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L、经招标确定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承包人应当为完成合同而设置合理可行的现场组织机构,按发包人要求和现场工程需要及时充实力量,并为此任用那些在他们各自行业或职业内具有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M、承包人应及时、完整的向发包人提供用于办理本工程散装水泥和新墙体材料预缴押金退回手续的材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退回手续,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规定金额退回的,差额部分由承包人承担。N、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相关手续。 O、其他:施工方承担上述义务的所有费用,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况下,每月到位天数不少于22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不到位违约处理。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50万元。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20万元。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0万元。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0万元。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不到位违约处理。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分包须报经监理人、发包人同意。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高额保函形式,额度为承包人投标时提供的保函额度,其中高额工程保函中履约保函分配如下:项目组人员以监理现场签到管理为准。项目负责人履约担保占履约保函的10%;项目班子其他人员履约担保占履约保函的10%;质量履约担保占履约保函的35%;工期履约担保占履约保函的30%;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履约担保占履约保函的15%。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核实工程量工程款等工作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变更设计;2、超清单范围的计量;3、增加工程费用的施工方案;4、工期延长;5、索赔事项;6、开、停工令;7、其他发包人认为需要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二间、生活场所三间,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执行温住建发[2012]39号《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和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的指导意见》要求,承包人获得瓯江杯按工程税前造价1.50%奖励、钱江杯为2.25%奖励、国优金奖为3%奖励、国优银奖为2.5%奖励、鲁班奖为4%奖励。5.3 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90号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本工程要求创市级及以上文明标工地;2)创文明标化工地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3)未达到文明标化工地标准的,违约金可按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的30%进行处罚。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70%划拨至专项资金帐户,剩余部分在合同工期进行一半时一次划拨完毕,并在开工前向施工单位预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30%。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1天,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尾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3%。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由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地震、洪水、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 ;(2)/ ;(3)/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奖励 。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 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通用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材料品牌要求除推荐的品牌之外,全部要求省级以上著名品牌或驰名商标;所有主材进场前需提供样品经业主认可。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除本款第(4)点情况外,变更项目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变更项目在清单项目特征只是部分发生变更的,根据中标综合单价分析表,只对变更部分进行调整;(3)新增项目(指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承包人参考现行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价格(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价格;(4)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超过1%、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超过规定比例的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在原报价基础上,调整不合理部分后,作为结算价格;规定比例幅度内的工程量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10.3工程变更10.3.1一般工程造价变更。1)一般工程造价变更按照本合同规定程序、格式与时限办理,必须明确变更内容及变更价款。2)发包人以下采用 (2) 种方式将一般工程造价变更文件的副本报送原施工合同备案部门,报送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竣工验收后14天。办理结算时,承发包双方持有变更文件不一致的,以报送文本为准。(1)每月 前报送;(2)每季度末前。10.3.2重大工程造价变更1)工程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工程造价变更:(1)工程单项或累计变更导致工程总造价超过经批准概算工程建设费控制总额;(2)涉及单项价款增减在 30万元以上工程变更事项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重大变更事项:2)重大工程造价变更前,发包人应当编制变更造价预算书并按以下程序取得经济可行性批准后方可执行:(1)涉及10.3.2(1)款情形的,发包人须报经原批准部门核准调整概算后方可进行;(2)涉及10.3.2(2)款情形的,发包人应报经 相关部门 的审核同意后执行;(3)涉及10.3.2(3)款情形的 。3)重大工程造价变更经批准后,发包人应当将经批准的变更预算书作为变更指令的附件递交承包人,并以此作为变更的暂定金额和临时性付款依据。承包人接到重大工程造价变更指令后,应当在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正式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发包人按《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温建建[2010]316号)的规定程序审核,确定变更价款后同期调整合同价款的支付。4)发生重大工程造价变更的,承发包人须于7日内将变更文件的副本报送原施工合同备案部门,双方约定由发包人 负责报送。办理结算时,承发包双方持有变更文件不一致的,以报送文本为准。10.3.3工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依照《温州市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温建技[2009]21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10.3.4禁止擅自变更1)承包人未经合法或合同约定程序不得变更施工,承包人擅自变更施工的,承包人应当自行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非紧急或特殊情况,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变更指令不符合法定要求或《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温建建[2010]316号)规定程序的,承包人应当拒绝变更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未履行拒绝义务擅自变更施工的,不予增加变更价款,由承包人承担经济损失。10.3.5变更价款确定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接到变更指令后14天内应当向发包人提交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发包人应当接收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予以答复。承包人未在14天内提交工程价款变更报告的,视为放弃变更工程价款的权利。2)承包人提交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应同时附有以下文件:a、变更价款计价清单(含编制说明);b、合法的工程变更文件;c、监理工程师变更指令;d、其他编制变更价款报告的相关计价依据性资料。3)承包人提交工程价款变更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可予以退回,承包人修正或补充后可在7天内重新提交。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变更核减造价的予以调整,增加造价的不予调整:a、由于承包人履行合同过失而需要变更的;b、应承包人要求或建议而采取变更措施,但发包人及其工程没有因此受益的;c、承包人擅自变更的;d、承发包人约定的其他情形:。5)监理工程师就工程造价与费用的确定、调整、变更或施工索赔进行任何签证意见与解释须经发包人的书面授权,未取得发包人授权的,须经发包人的确认。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4.1款及招标文件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按合同价格降低额度的20%奖励 。10.7 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8款及招标文件执行。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招标文件执行,材料、人工动态波动产生的合同价款调整,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5点的要求执行。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执行。 。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预付款按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10%支付。预付款支付期限:支付时间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施工、材料和项目负责人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7天内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进度款支付二期后,分四期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等额扣回。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不要求提供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 计量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浙江省2010计价依据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相关省市文件。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参照通用条款12.3.4规定的程序。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其中(1)修改为: 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将该月已完成工程量及进度款报告提交给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现场代表核实后,据此按已完成工程量金额的80%进行支付(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在支付进度款不计算在内,待竣工决算时一并结算;特殊变更另行讨论。)当本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时,将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提交应归案的全部技术归档资料并办理备案手续后(如因发包方原因无法备案,按实际情况协商处理),支付至合同款的85%;提交结算资料并经初步审核后,支付至合同款的90%;按规定办理竣工结算,并通过审计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回。 承包人必须提供正式发票后,招标人据此支付工程进度款。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参照通用条款12.3.4规定的程序提交。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 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专用条款7.5.2款执行。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13.6.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后10天内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 竣工结算审核14.2.1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及时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承包人逾期没有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的,发包人应当以书面方式予以催促,经催促后28天内仍未提交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并提交政府职能部门审核。2)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操作规程关于结算技术文件的规定格式要求。3)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同时附有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清单和工程合同履行文件移交清单。4)发包人接到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应当在7天内就其完整性、真实性做出审核意见并提交政府职能部门审核。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7天内修正结算报告或进一步补充结算资料,承包人应当修正或按要求补充资料。承包人逾期或未提交修正意见或结算资料的,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5)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后,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规定的时间予以审核。6)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经审核后,核减率或核增率超过百分之五的,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在结算尾款中予以扣除。7)承发包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完毕后,发包人按照《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行建设工程结算价备案的通知〉》(温建建[2010]239号)的规定办理备案,经备案的合同价款结算书作为工程最终付款的依据。14.2.2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14.2.3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 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15.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结算价的5%; (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先按(2)方式暂时扣留,待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后7日内退还扣留的工程价款。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15.4保修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他约定为2年 。15.4.3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12.4.4。(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根据项目价值双方另行协商。(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予以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予以顺延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 承包人违约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①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到位率每月不少于22天,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3000元,其他管理人员到位率每月不少于实际日历天数的90%,每人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员到位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2%。②发包人和监理人将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被一次警告后不作处罚,限期整改,被二次警告后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10000元;在市、县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中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的违约金。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如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则按现场安全文明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累计总额不超过高额工程保函额度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履约担保,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日常工程管理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的正常管理,对不服从正常管理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发包人有权按1000~20000元/次进行经济处罚。施工中总包单位有权利和义务对专项工程分包单位(包括总包自行分包的)实施总包管理,若发生总包单位未尽总包管理职责,以各种不合理理由干扰或阻止分包单位正常进场施工或者扣留应付的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经合理协调后仍不予配合且影响工程进度,发包人有权发出处罚通知,并自通知之日起,按1000-10000元/日予以处罚,直至分包工程得以继续正常施工之日止。承包人应对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负总责。如因承包人原因致使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返修至合格,并视事故大小并承担1-5万元罚款,直至索赔。如因分包单位原因致使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达不到合同目标,由总包督促分包单位负责返修至合格,如承包人督促不力,以至影响工程质量并造成损失的,将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出现安全、质量、进度等问题,总承包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由承包人承担。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 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包括发包人、监理人等)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是。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双方共同确定1名。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发生后14天内。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温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迁建工程一期二标段(1-2#教学楼、3#行政楼)、三标段(4-6#实验楼)(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他约定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地质勘察资料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结算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计价依据(2010版)是本工程计价的依据,除本招标文件有特别约定外均按计价依据(2010版)规定执行。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综合实力,依据企业定额(或计价依据)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参考信息价)自主报价。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4.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2.4.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设计要求,其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参照或相当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所推荐产品品牌的性能及主要技术指标,品牌档次要求参照或相当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产品推荐品牌的档次,否则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更换产品,并保持综合单价不变。2.4.3根据温州建设局温建建[2008]307号文件要求,在我市市区范围内凡具备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及输送泵车通行条件的建筑工程(含桩基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2.5.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5.1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措施项目清单自主报价。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采用综合单价;以费率方式计价的,除另有规定外可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计取。投标人认为清单所列措施项目中不发生费用的,应以“0”计价,不得删除。2.5.2清单中的检验试验费应当以不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下限费率报价。2.5.3 根据温住建发[2012]39号《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和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的指导意见》要求,清单中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当以不低于人工费加机械费的2%报价。2.5.4本工程定额工程为 725日历天,招标工期为623日历天,清单中的提前竣工增加费结合本工程实际和自身情况报价。2.5.5其他施工措施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1)本工程三通一平已基本完成,施工场地现状请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认真踏勘和核对招标人提供的测量数据,若认为施工需要进一步的平整场地、余土外运、铺筑施工道路、场地矿渣回填、清运垃圾等,投标人自行测算计入投标报价;(2)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费用:投标人自行测算计入投标报价;(3)塔吊等垂直运输机械基础费用:投标人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测算本工程所需的塔吊等垂直运输机械基础施工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计价后不予以调整;(4)临近建筑物保护费(包括地下排污管道):是指对临近或原有建筑物采取的保护措施,保护不利的,由投标人承担所引起的所有责任及赔偿和损失。投标人自行测算计入投标报价。2.6 其他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6.1暂列金额:按工程量清单规定的金额计算,不得变动。本工程暂列金额为 1500万元。2.6.2暂估价:按工程量清单规定的金额计算,不得变动。2.6.3计日工:由投标人自主确定综合单价计算。2.6.4总承包服务费: 招标人在本次发包范围以外,另行招标确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均纳入总承包管理范围,请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此因素。以下各项为主要专业分包工程:1)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暂估500万元)2)智能化系统工程(暂估1000万元)3)室外景观等其它专业工程(暂估1000万元)上述各部分的总承包服务费(包括总包服务费和施工配合费)均须计入本次总报价中(未计入视作优惠),基数暂按上述暂估价计取(基数不计入总包投标总价)。投标人据此填报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率及金额,计入投标总价。总承包服务费率区间为1-3%(包括上下限),由投标人自行竞争报价,并计入投标文件商务的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中。最终结算时按各分项专业分包工程累计中标额乘以承包人投标时所报费率进行结算。2.7 规费、税金按下列要求报价:2.7.1 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以及税金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7.2 民工工伤保险费应按《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190号)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8本工程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报价应当不低于《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190号)规定的下限费率报价。本工程要求创市级及以上文明标化工地,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计入创文明标化工地增加的费用。3. 评审如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低于规定下限费率,或职工的教育经费低于2%,或暂列金额、暂估价发生变动,或规费、税金不按规定费率计取,均视为投标报价计算错误,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4.工程量清单标后调整本工程开标前,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提供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改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及中标人应按相关规定对招标人提供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复核,清单中若有项目缺项和工程量误差,其单项工程量差异绝对值≥5%或各项差异部分工程造价之和的绝对值≥中标合同总造价1%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书面核对要求和内容。在核对期间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项目的工程量数量进行核对确定,经认定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总造价将作为合同的补充内容,其综合单价作为办理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并报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洞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后生效。5.合同价款调整5.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标价确定合同价款,今后除标后调整造价、设计变更、价格信息动态管理、优质工程增加费外均不再调整,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估计风险费用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5.2设计变更未尽事宜按计价依据(2010版)及市建设局温建建[2010]316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执行。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未尽事宜设计变更等,中标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推拖。5.3主要材料动态管理方法:分段算术平均值计算,其中○1(水泥、土建工程钢材、商品砼)按照分阶段(±0.00完成、主体结顶、工程竣工预验收三阶段)计算; ○2(电线、电缆、钢管)按照中间验收、中间验收至工程竣工预验收两个时间段调整,电线、电缆、钢管如县市省信息价上有相应型号规格的,参考县市省信息价,实行动态管理,如县市省信息价上无相应型号规格的,则一次包死,不予调整。○3其余材料参照温住建发[2012]38号第二条规定进行动态管理,即其合价(合价材料用量×单价)占工程造价的比例达到1%及以上,且其结算价格与编制期价格相比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及以上的,超过10%部分结算时应予调整,纳入动态管理;○4动态管理材料的信息价参考顺序为先洞头县造价信息再温州工程造价信息后浙江造价信息。动态管理的基期价格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报送截止日期所在月份的《洞头造价信息》为准;若《洞头造价信息》上没有的,参考同期的《温州工程造价信息》,若《温州工程造价信息》上再没有的,参考同期的《浙江省造价信息》。 本工程采取按节点(±0.00完成、主体结顶、工程竣工预验收三阶段)的方法计算动态差价,并同期支付差价款。人工费动态管理办法按人工费指数法调整,人工费调整幅度为施工期间平均人工费指数与招投标期间人工费指数的比值调整公式为:人工费动态调整额=人工费总额×(调整期间平均人工费指数/招投标期间人工费指数-1)。人工费总额参考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占中标造价的比例计算,人工费比例、指数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报送截止日期所在月份的《洞头造价信息》为准;若《洞头造价信息》上没有的,参考同期的《温州工程造价信息》,若《温州工程造价信息》上再没有的,参考同期的《浙江省造价信息》。具体参照温建建[2008]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通知》和温住建发[2012]38号〈转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5.4优质工程奖励金额按照温住建发[2012]39号《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和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的指导意见》中的标准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工程结算时根据获得的优质奖项计算相应费用。5.5不论投标人是否变动暂列金额、暂估价,今后发生退价、调价等情况一律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暂列金额、暂估价金额计算。6.其他6.1工程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日历天内,根据商务标中的有关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的报价,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作为签订合同、工程施工变更、办理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6.2今后施工过程中,不论本工程施工范围或工程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如何变动,中标人均需无条件接受并予以实施,结算方式执行本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卷第六章 图纸一、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提供图纸电子光盘。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一.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不仅限于下列内容)。1.1测量规范(GBJ50026-93)1.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1.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1.4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1;1.5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FJ46-88;1.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1.9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其他规范和标准;1.10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所有有关材料、设备和规范和标准。二.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的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1.工程设计说明见施工图纸2.总体技术要求2.1必须达到施工图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2.2按下列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不限于):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2)建筑结构载荷规范GB50009-200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5)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7)省标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33/1001-20038)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J256-20039)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祥图03G101-11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1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1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1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16)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7)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1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2003修订版)19)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其他规范和标准;20)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和规范和标准;21)施工图纸及有关会议纪要;22)其它现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 )的投标总报价,项目负责人(姓名),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我方按照规定提交人民币 (大写) 、 (小写) 的银行保函作为本项目的高额工程保函。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 (其他补充说明)。投 标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表1投标总价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编 制 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年 月日表2 总 说 明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 表-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序号单 位 工 程 名 称金额(元)1单位工程1.1专业工程1.2专业工程……2单位工程2.1专业工程2.2专业工程……合计 表-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共 页序号费 用 名 称计算公式金额(元)1分部分项工程(1)人工费 机械费2措施项目2.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2)人工费 机械费2.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其中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其他措施项目费3其他项目费3.1暂列金额3.2暂估价3.3计日工3.4总承包服务费4规费4.1 4.24.1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1) (2))×费率4.2民工工伤保险费((1) (2))×费率5安全文明施工费(1 2 3 4)×费率6税金(1 2 3 4 5)×费率合计1 2 3 4 5 6 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 表-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 表-5-1-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 2 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 5 6 7) 表-5-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主材(主材名称、规格)…………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主材(主材名称、规格)…………合计注:本表仅适用于安装工程。 表-5-2-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 2 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 5 6 7)注:本表仅适用于安装工程。表-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 表-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 表-6-1-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 2 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 5 6 7) 表-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金额(元)1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2其他组织措施费2.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2.2夜间施工增加费2.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2.4二次搬运费2.5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限市政)2.6提前竣工增加费2.7职工教育经费2.8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合计 表-8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 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2.1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合计 表-8-1 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 表-8-2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 额(元)备注合计 表-8-3 计日工报价表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人工1234人工小计二材料1234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合计 表-8-4 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万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1.1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暂估5001.2智能化系统工程暂估10001.3室外景观等其它专业工程暂估1000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 表-9 主要工日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 表-10主要材料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 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 表-11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共 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 四、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姓名年 龄学历职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五、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备注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12312312312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 年 月日 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二)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 (三)高额工程保函格式(仅供参考)工程保函编号:致受益方(招标方):鉴于投标方 (下称“保函申请人”)参加以你方为招标方的(项目名称)投标,我行接受投标人的请求,愿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一、本保函项下我行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 。(下称“保证金额”)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保证期间,下同)为以下第种:1.本保函有效期至 年月日止。2.。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保函申请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天内:(a)未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b)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后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本保函原件及索赔通知,该索赔通知应列明索赔金额,并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保函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同时该索赔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二)你方须提交的其他文件:。(三)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四、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保函申请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行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在本担保有效期内,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任何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并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可以提出赔偿要求。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六、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一)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七、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行;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八、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其他条款:十、本保函自本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 证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年月日 (四)承 诺 书洞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人名称):我公司在参加工程的投标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1、我公司所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保证据实提供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各种表格、各类证书、证明等所有材料及复印件(复印件和原件完全一致)。2、我公司严格执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要求,本工程参加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没有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竣工验收单为准),或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施工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或被变更的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应为公开招标项目且施工类造价在200万元以上)未通过验收。3、我公司在本工程的招投标各个阶段提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均为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和原件完全一致,若证书经贵处委托有关部门文印鉴定有假,我公司愿承担所有的文印鉴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4、我公司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三类人员”证书被吊销或暂扣等情况。5、我公司若有串通投标、哄抬标价行为的,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被记录信用档案,接受洞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处罚。6、我公司如若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的,愿意赔付工程招标控制价的2%的价款(以高额工程保函作为担保),如工程招标控制价的2%的价款不能弥补由于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招标人可以进一步追索实际损失的赔付,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被记录信用档案,接受洞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处理及不良行为公示。7、本工程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创文明标化工地标准的,将被作为违约的不良行为接受洞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公示,记录在信用档案,并退出温州建筑市场。8、我公司如有洞委发[2011]82号文件规定的出借资质、串通投标行为的,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及不良行为公示,同意取消今后一年至三年内参加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9、我公司对上述1-8项内容作出慎重承诺,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愿承担一切后果,并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接受洞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处罚。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五)、投标人提交的原件资料登记表投标人(盖章):年 月 日 序号规定提交的原件材料页数是否提供核实备注1营业执照副本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高额工程保函5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6A类证书法定代表人经理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7温州市建筑业企业信息卡8项目部人员社保证明9项目部人员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10C类证书1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12。。。13141516171819202122注:1、本表无须装订,与“证书原件”一起密封,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开标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核实原件后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评标依据。2、有提供原件的,投标人在“是否提供”栏内填“有”,没有提供原件的填 “/ ”。3、招标人核实原件后,属实的在“核实”栏内打“√”,不属实的打 “×”。4、本表未列项目由投标人填写,格式可扩展。5、经投标人代表、核查人签名确认后归还全部原件。核查人(签字):投标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六)洞头县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为更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作如下郑重承诺并保证履行:1、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劳动保障、建设(市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招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工资卡制度。按照《洞头县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规定,在指定银行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并存入相应的工资支付保障金,或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保函》。2、本企业确保向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本企业及所承包工程若出现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实并责令整改,期满后仍未支付的,同意劳动保障部门书面通知银行直接从本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3、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保障金被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后,本企业保证在10日内向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追加等额保障金。4、本企业在洞头县范围内所承包的最后一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6个月后,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时若有涉及本企业的欠薪案件尚在处理未终结的,同意暂缓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5、同意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按银行有关规定管理并结算利息。保函在担保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并办妥下一担保期手续。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设立期间,司法机关有权对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扣划。如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洞头县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本承诺书一式五份,企业、招标人、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建设或市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或出具保函的银行各一份,盖章后生效。企业名称(盖章):企业地址: 年月 日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一份。(七)创建文明标化工地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工程必须达到市级文明标化工地标准,如果没有达到文明标化工地标准的,我方愿意接受作为不良行为接受洞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公示、记录在信用档案,情节恶劣的,将被清除洞头建筑市场,并上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时愿意接受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处罚。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七、技术标1. 投标人编制技术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主要内容有(按下列顺序编写):a) 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手段、质量保证措施、施工组织部署(现场总平面布置、交通运输、临时设施搭设及安排等);b)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形象进度控制及确保工期措施等(需编制施工进度横道图和施工进度网络图);c) 针对工程难点的技术措施,以及与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配合措施。各专业工程的配合协调措施等;d) 劳动力、大型机械和周转材料投入安排。2.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其编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中的第3.1.1.2条“技术标暗标部分)编制要求”编制技术标。3. 技术标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 途面 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 九、资信标封面格式 资信标封面。参照本招标文件格式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迁建工程一期二标段(1-2#教学楼、3#行政楼)、三标段(4-6#实验楼)资 信 标投标人: (公章)九、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携带)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注:本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携带,不装入标函袋内。 十、封条注:投标单位在密封商务标、技术标、标箱、资信标、原件时将下列封条沿线剪下,不够可复印)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迁建工程一期二标段(1-2#教学楼、3#行政楼)、三标段(4-6#实验楼)商务标封条投标单位不得在标函封袋和封条上加注任何文字或符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迁建工程一期二标段(1-2#教学楼、3#行政楼)、三标段(4-6#实验楼)技术标封条投标单位不得在标函封袋和封条上加注任何文字或符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迁建工程一期二标段(1-2#教学楼、3#行政楼)、三标段(4-6#实验楼)标箱封条投标单位不得在标箱和封条上加注任何文字或符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迁建工程一期二标段(1-2#教学楼、3#行政楼)、三标段(4-6#实验楼)证书原件封条投标单位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迁建工程一期二标段(1-2#教学楼、3#行政楼)、三标段(4-6#实验楼)资信标封条投标单位须加盖本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