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暖气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暖气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暖气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栾川县城伊尹北路杏林大药店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1-09-19 | |||||||||||
2、项目名称: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暖气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91,2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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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本项目为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暖气建设项目,位于栾川县方村寨沟口,地下1层,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4764.89㎡。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供暖系统安装,热源由室外机房提供,供回水管道均采用热镀锌钢管;室内散热器采用铜铝符合装饰性散热器。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 八个必须”。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需出具中标后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3.4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 3.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6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7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外省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11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响应资格。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23日 至 2021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栾川县城伊尹北路杏林大药店三楼 | |||||||||||
3.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的资料:①营业执照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 | |||||||||||
4.售价:30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10月0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栾川县城伊尹北路杏林大药店三楼会议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10月0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栾川县城伊尹北路杏林大药店三楼会议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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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 |||||||||||
地址:栾川县方村寨沟口 | |||||||||||
联系人:于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018室 | |||||||||||
联系人:韩女士 | |||||||||||
联系方式:********27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 |||||||||||
联系方式:********27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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