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站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
建瓯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站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建瓯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建瓯市鑫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83]XYI[CS]*******的建瓯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站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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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899 其他教育服务 | 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 | 培训机构需提供培训工作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80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286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陆仟元整(¥28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1年12月15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项目所在地点;
4.3交付条件: 按照合同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实施内容 1.1目标任务:聚焦我市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全面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2021年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1000人次以上。其中,农民合 作社经营者、家庭农场经营者、创业致富带头人、村级农民技术员、益农信息社信息员、农村电商、农机操作手等人员按需求优先培训。 1.2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每位学员本年度可参加省级资金培训项目不超过3次(含3次)。各培训机构要加强与当地农业部门对接,对本市辖区内培育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特别是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大学生农村创业者和农村“两后生”(农村高中、初中毕业生)等,年龄不超过60岁,摸清有意愿参训的农民需求和数量,建立培训对象库。从对象库中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特别是要加强脱贫地区创业致富带头人和返乡入乡人员的培训。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省级项目培训。 1.3培训人数、时间:培训1200人次。每人次培训在8学时(含)以上。 1.4培训模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特点,紧贴农民需求,积极开展送教下乡,选好实训基地,强化技能训练。培训课程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但不限于以上课程,特别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科学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安全使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技术培训。 1.5培训能力:一是强化师资队伍。选择专业理论扎实、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教学、“手把手”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难题的技术能手和经营管理导师作为培训师资,打造一支由农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骨干以及农村田秀才、土专家组成的名师队伍。二是强化培训(实训)基地。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和科技特派员“星创天地”的作用,继续遴选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培训(实训)基地,把技术培训与生产周期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学以致用、教学相长。三是规范教材使用。优先选用部省级培训教材,同时结合本地农业主导产业,开发针对性强、质量高的培训教材,丰富教材和课程资源,不断完善充实教材库。 (二)服务内容 2.1培训前期 (1)中标人充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强的培训计划交采购人审批后,负责实施,保障培训的效果与质量; (2)每期培训课程设计及师资由中标人按照投标文件确认并邀请,交采购人审批; (3)培训前需将所有授课老师的授课PPT进行初审,禁止PPT中出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内容,初审后至少需在培训开班前2天反馈采购人;(4)与本市农业主管部门对接,做好培训前的衔接、筹备事宜,落实培训场所,做好培训组织工作。 2.2培训中期 (1)项目计划过程中的教学管理; (2)负责学生的食宿问题; (3)负责老师的酬劳及产生的差旅费用; (4)现场布置,如音响、麦克风、投影、横幅等;培训签到、培训现场不同角度的摄影记录培训活动过程; (5)完成“中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系统”录入。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评价,参加评价率要在100%,评价满意度要在100%。 2.3培训后期 (1)培训后需提供通讯稿、新闻稿(图文),介绍参加人员、人数、授课及学习等情况; (2)每期培训班结束后须收集培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下如无特殊注明均为电子版): ① 培训教学计划、活动方案; ② 通讯稿、新闻稿(图文)及其他媒体宣传报道材料; ③ 授课版课件PPT(命名要求:讲师姓名+授课主题); ④ 培训总结(包括:时间及地点、参加人员及人数、培训内容概要、邀请嘉宾、培训评价、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等项目实施要求的所有材料; ⑤ 培训学员签到表扫描件或复印件; ⑥ 培训现场照片、授课录像视频(命名要求:讲师姓名+授课主题); ⑦ 具体经费使用明细,相关原始票据扫描件或照片(命名要求:票据内容); 以上以实际服务要求内容为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培训机构需提供培训工作总结和《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等项目实施要求的所有材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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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培训任务完成,经审计、验收合格后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无。。
10、违约责任
1.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建瓯市农业农村局 | 乙方: | 建瓯市鑫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住所: | 建瓯市水电大厦8楼 | 住所: | 福建省建瓯市都御坪10号 |
单位负责人: | 黄朝阳 | 单位负责人: | 黄立珍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9—******* | 联系方法: | 138*****88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124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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