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省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22日17: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22日至2021年09月2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0月13日09:30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预算金额 | ¥62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史双双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543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街118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杜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史双双137*****543 |
项目概况
吉林省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91-214HCJLZB542
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2日至2021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 标 邀 请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招标,于2021年9月22日在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国际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概况:吉林省人民医院拥有一批资金用采购设备,现招标条件已具备,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2采购计划项目编号为:项目采购X[********]-2445号,预算:626万元;
1.3标段信息:本项目共计三个标段。
1.4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其他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编号:1291-214HCJLZB542;
2.2招标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2.3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吉林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预算 (万元) |
01 |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168 |
02 | 消化内镜工作站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103 |
03 | 电子影像处理机等设备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355 |
3.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业(能够承担法律责任且财务独立),关境内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关境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合法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负责人亲笔签字);
(二)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近半年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3 供应商应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8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完成注册,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4.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最新版);
4.2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4.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等);
4.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6 2018-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
4.7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应提供企业依法为企业人员缴纳社保详的细信息);
4.8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文件;
4.9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1年09月22日;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 2021年09月2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前来办理手续。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领购招标文件手续,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4.1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4.12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918室。
4.13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1000元,二标段800元,三标段2000元,售后不退。
公告及公示媒体: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同步链接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人民医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街1183号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方式:137*****54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人民医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街1183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方式:史双双137*****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双双
电 话: 137*****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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