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动平移门及电动门车牌识别项目询价公告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动平移门及电动门车牌识别项目询价公告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动平移门及电动门车牌识别项目
询价公告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动平移门及电动门车牌识别项目进行网上公开询价,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动平移门及电动门车牌识别项目
项目编号:JSHX-询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该项目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动平移门、车辆识别系统及侧小门人脸识别项目,拟采购电动平移门四套(其中:南门7.5米长二套,东门25米长一套,法庭南侧18米长一套,高度均为1.6米)、车牌识别一套(二台)、空降门二台(长度5.5米)、侧小门二套(其中一套入口带人脸识别),固定门排一个。详细要求见询价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0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3、供应商不存在下列关系: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询价文件。
四、公告发布及询价文件获取信息:
(1)公告媒体:
(2)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名及询价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3)供应商报名、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22日-2021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4)询价文件发售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A幢1501室(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如果询价供应商未按要求到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法通知询价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A幢西单元15楼1501室会议室
六、报价时间、地点及推荐成交候选人:
1、报价时间: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报价地点: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3、推荐成交候选人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无效响应报价处理:
①未按询价文件中规定形式提交询价保证金(如有);
②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③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
④不同询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⑤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⑥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⑦响应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
⑧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询价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询价终止的理由通知所有询价供应商。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有权与两家或一家询价供应商继续进行询价。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当报价相同时,由供应商抽签确定排名。
七、询价报价表的澄清及答疑
1、任何对询价通知书表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等)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时间前一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逾期递交对询价通知书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收理)。
2、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有质疑的必须在上述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八、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根据淮财购【2020】18号文规定取消询价保证金。
九、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货物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2、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所报内容包括完成该标的物的全部内容的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保险、运费、劳保、检测费、培训、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如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购。
3、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十、响应文件分数和签署:
1、询价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都必须填写完整),每份询价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并按格式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或签字,且响应文件必须胶装后密封递交并须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明原件、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予接收。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打印,且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除姓名签署外, 响应文件的任何内容均不允许手写。委托代理人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响应文件中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中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十一、成交咨询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70%收取(不足2000元按照2000元收取),评委费按照实际支付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立项,由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通知后两日内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本次询价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淮安市翔宇大道152号
联系人:程兴佳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姝 联系电话:139*****455
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A幢1501室
采购人(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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