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化隆县全民健身器材篮球场建设项目
2021年化隆县全民健身器材篮球场建设项目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谢家滩乡、德恒隆乡、查甫藏族乡修建乡镇篮球场及健身器材已由化隆回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以青体办【2021】6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化隆回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化隆回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询比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化隆县。
(2)标段划分:无。
(3)招标内容:室外健身场地面积不小于700㎡,各项目场地尺寸如下:标准篮球场地场地面积560~730㎡,三人制篮球场地310~410㎡,标准排球场地290~390㎡,气派球场地170~240㎡,软式排球场地210~300㎡,11人制足球场地4900~12550㎡,7人制足球场地2210~6020㎡,5人制足球场地460~1340㎡,门球场地380~730㎡,网球场地540~680㎡,兵乓球场地40~85㎡,羽毛球场地150~175㎡,健身路径100㎡.
(4)计划工期:50个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询比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方式自2021年09月23日09:00时至2021年09月26日17:30时止,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青海起小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安泰华庭西区14号楼1单元2402室)现场购买。
4.2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8日1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青海起小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安泰华庭西区14号楼1单元2402室)开标室。
5.2 如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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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化隆回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起小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安泰华庭西区14号楼1单元2402室
联 系 人:王女士联系电话:****-*******
青海起小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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