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钢一中功能室护眼灯改造(含十二中校区)谈判公告

湘钢一中功能室护眼灯改造(含十二中校区)谈判公告


湘钢一中功能室护眼灯改造(含十二中校区)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2日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子弟中学湘钢一中功能室护眼灯改造(含十二中校区)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钢一中功能室护眼灯改造(含十二中校区)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343号

3、采购代理编号:XTHX-********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整包

湘钢一中功能室护眼灯改造(含十二中校区)

1、整体项目质保期叁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维修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2、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服务。供应商保证2小时内响应,4小时以内到现场,6小时以内解决问题。

3、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具体指标要求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41间

320000.00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情况。)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书面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其他说明: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完整,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 9 28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华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逾期及非法定授权代表送达的,不予受理。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所有被邀请投标供应商须在递交资格审查证明资料截止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逾期未办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代理机构将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内发出谈判通知,投标供应商通过CA锁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被邀请供应商须通过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确定参与投标并下载谈判文件。逾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资格审查未通过单位招标代理公司恕不另行通知。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子弟中学
联系人:张劲

电话:186*****064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峨嵋路108号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华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恒、王艳

电话:****-********

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供应商代表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供应商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响应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响应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消毒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供应商代表和响应文件进入开标室时进行消毒处理。所有供应商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响应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测温人(签名)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1年月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1年月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1年月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原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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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区 护眼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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