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设计与制造重庆市高校工程中心实训室新风系统安装询价公告(第二次) 招标公告
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设计与制造重庆市高校工程中心实训室新风系统安装询价公告(第二次) 招标公告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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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上传的《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设计与制造重庆市高校工程中心实训室新风系统采购(第二次)》安装询价文件内容 | ¥98,700.00 | 1(批) | ¥98,700.00 |
按《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设计与制造重庆市高校工程中心实训室新风系统采购安装》询价公告内容要求上传响应文件。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按《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设计与制造重庆市高校工程中心实训室新风系统采购(第二次)》询价公告内容要求验收。
5、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人工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验收费、包装物清除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只能在采购预算限价范围内报价,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及方案。
2.投标供应商须明确商品的品牌、满足技术参数要求、购置数量、单价和总价(报总价时必须为整数,不得有小数),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不按以上要求报价、超过采购限价、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完成后,该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工作的,采购人有权扣除该项履约保证金。
2.该项目完成和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的全额发票,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如遇采购人正常放假,支付时间顺延至采购人正常上班后起算支付时间)。
3.验收合格满3年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投标人对询价文件有质疑,请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书面格式质疑,工作时间内现场提交到采购人处(行政楼4楼414)。质疑的书面格式不按要求提供,采购不受理也不接受邮件和电话质疑。
重庆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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