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二期)10KV配电及设备购置安装

【材料设备】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二期)10KV配电及设备购置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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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二期)10KV配电及设备购置安装(BTJY08SLGK*******)已经由第八师水利局石水字【2021】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二期)10KV配电及设备购置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八师水利局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0418.01万元;本次招标额为6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玛纳斯河北疆铁路至省道S115线河段

3.工程规模:工程区位于新疆玛纳斯河北疆铁路至省道S115线河段,工程区距红山嘴引水枢纽约11km,该段河道宽370~210m,结合河道天然纵坡9‰及一期工程在建4座橡胶坝的基础上,新建壅水建筑物,并对两岸边坡进行整治。工程规模为小(2)型,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为50年一遇。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BTJY08SLGK*******-01-01
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二期)10KV配电及设备购置安装
以交钥匙工程方式完成 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二期)10KV配电及设备购置安装并移交使用等相关工作(详细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及项目设计图),主动做好关于电力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按要求办理电力监督(运行)管理部门要求的一切手续,并做好通电、用电等方面的联调联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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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 3.若为代理商除提供1—2款所需证明外,应提供生产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其营业范围应包含此次所采设备材料。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且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在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及招标违法通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9月22日 22:00:00至2021年09月27日 22:00:01

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下载

六、开标地点

第八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七、其他说明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兵团政务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西格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陈开佳
联 系 人:
常慧敏
电 话: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设备购置 岸线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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