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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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9)邮电通信 |
联系人 | 安昕 | 联系电话 | 187*****607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19-11-26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19-11-29 12:00:00 |
采购单位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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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采购项目001 | 001 | 货物 | 40000.0(元) |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ZYHYYG-026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采购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实现竞价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
一、 招标内容:(具体参数详见附件清单)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智能身心反馈训练系统套装(心电标准版) | 1 | 套 | |
2 | 心理沙盘 | 1 | 套 | |
3 | 心理挂图 | 3 | 幅 | |
4 | 心理咨询室来访者须知 | 1 | 幅 |
二、招标控制价为:肆万元整(¥40000.00)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到位。
四、建设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五、建设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六、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运输、装卸、作业等安全由中标方负全部责任,与招标方无关。
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重合同、守信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七、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京师博仁(北京)科技发展股份公司、五莲县同创心理设备有限公司、北京科教园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本项目投标报名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4、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投标报价,报价格式参照附件并上传至网站。
5、投标人需按照附件中的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相关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提交至招标人)。
九、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1、竞价时间(公告、报名、竞价时间一致):2019年11月26日12时00分至2019年11月29日12时00分;
2、竞价方式: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项目控制价进行报价,所报价格必须低于招标方控制价。
十、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招标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安 昕 电话:187*****607
2、代理机构:张掖市恒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良涛 电话: 153*****678
人: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信息
标签: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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