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外区人民检察院道外区人民检察院专项设备招标公告
道外区人民检察院道外区人民检察院专项设备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道外区人民检察院专项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1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道外区人民检察院专项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格的生产企业及经销企业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道外区人民检察院专项设备采购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
2.4 交货日期:签订合同之后15日内
2.5 招标内容:
一包: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系统;
二包:案管网络安全装备;
2.6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供货能力;
(5)投标人需是所投设备的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一包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产品生产厂家须注册资金6000万以上;
(2)产品生产厂家须进入国家保密局“保密技术防护专用系统”产品检测合格单位目录;
(3)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5)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资质;
(6)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资质。
(7)产品生产厂家须拥有所投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8)产品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系统”检测报告。
(9)产品需通过国家保密局的保密审查,进入国家《保密技术防护专用系统产品检测合格单位目录》。
(10)投标单位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2 二包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投产品相关范围;
(2)投标单位需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可在黑龙江省所辖行政区域内承接业务);
(3)投标单位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 、投标申请人可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38号新安大厦6楼,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时间为 2013年12月6日至 2013年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报名人是法人本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证书,厂家授权或代理协议,及本公告4.1、4.2所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经销商或代理公司投标的企业需提供货物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只有报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6 、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截至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7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3年12月6日至 2013年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38号新安大厦6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3年12月26日 9时(北京时间)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38号新安大厦5楼。
采 购 人: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38号新安大厦6楼
电 话:****-********
联 系 人:吕伟光
2013 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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