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5-202101-2021年浙高运公司安全研管中心装修工程采购公告
AQ5-202101-2021年浙高运公司安全研管中心装修工程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AQ5-202101-2021年浙高运公司安全研管中心装修工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 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AQ5-202101-2021年浙高运公司安全研管中心装修工程
1.2采购内容:
浙高运公司安全研管中心位于原台金管理处办公楼,工程内容包括:原办公室墙面拆除,地面铺塑胶地板,墙面为木龙骨细木工板覆石膏板墙,顶面为铝格栅吊顶及安装等工程。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交竣工合格。计划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质量标准:主要技术标准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1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质量等级要求交(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工程。
以上项目工程量均为预估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要求: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2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项目严禁转包或自行分包,报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的工作任务及服务。
三、 采购响应文件获取、提交等要求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发售;发售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6日(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个工作日)。
2.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14时30分。
2.提交地址(或邮箱):浙江省临海市柏叶西路599号高速公路大厦403室。
3.开启时间(适用询比项目):2021年9月30日14时30分。
4.开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西路599号高速公路大厦412开标室。
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的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加盖公章)。
2. 询比文件购买费用交付方式:无
2.1.收款单位(户名):/
2.2.开户银行:/
五、 联系方式
1.代理单位名称(如有):/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西路599号高速公路大厦403室
电话:138*****610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委驻台州管理中心纪检组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西路599号高速公路大厦402室
电话: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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