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坂中村二次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特许经营项目投标邀请书
福州市晋安区坂中村二次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特许经营项目投标邀请书
福州市晋安区坂中村二次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
特许经营项目投标邀请书
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投标人:
贵公司已通过福州市晋安区坂中村二次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特许经营项目(招标编号:FJTP-********015139)的资格预审,并被列入投标人入围名单,现邀请贵公司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1. 招标内容及要求:
1.1 招标内容:福州市晋安区坂中村二次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方招标。
1.2 项目概况: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请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21年9月23日起至2021年10月
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附件一,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二层C21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文件售价500元。
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即开标时间、地点):
3.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9时00分00秒,地点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室),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3.2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4.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2021年10月9日17:30之前,按照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在资格预审阶段全部提交。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三层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7.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7.3 监督单位: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三层
联系人:****-********
联系方式:俞先生
在收到本邀请书后48小时内,请贵公司在本邀请书上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并回传(电子邮件)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szzxywyb@126.com),逾期未回传则默认贵公司已收到此文件。
特此邀请。
2021年9月23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请 (项目名称)招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21年月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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