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溪乡(三溪村、三溪源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三溪乡(三溪村、三溪源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三溪乡(三溪村、三溪源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招标现已具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三溪乡(三溪村、三溪源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二、招标单位:缙云县三溪乡人民政府、缙云县土地整理中心

三、工程概况:该项目区总面积为3849.45亩,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3805.05亩。工程概算投资341.96万元。

四、对投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以上相应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不能为同一人。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除外),或项目负责人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将于2013年12月6日起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以书面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为陆万元,招标文件资料费为500元。诚信保函为伍拾万元。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

缙云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缙云县土地整理中心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溪乡(三溪村、三溪源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 标 单 位:缙云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缙云县土地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缙招标T2013-62三溪乡(三溪村、三溪源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表招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或章)日期2013年月日招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或章)日期2013年月日招标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或章)日期2013年月日行业主管部门:(盖章)日期2013年月日县监管办: (盖章)日期2013年月日 目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3一、招标重要事项表3二、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6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7四、总则8五、投标人资格9六、招标文件9七、投 标 报 价10八、投标文件的编制12九、投标文件的递交13十、开标13十一、评 标14十二、授予合同17十三、工程结算方式17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20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0第二部分通用条款23第三部分专用条款23第三章 技术规范55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5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71第六章附件72 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招 标 公 告本项目招标现已具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工程名称:三溪乡(三溪村、三溪源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二、招标单位:缙云县三溪乡人民政府、缙云县土地整理中心三、工程概况:该项目区总面积为3849.45亩,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3805.05亩。工程概算投资341.96万元。四、对投标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以上相应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不能为同一人。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除外),或项目负责人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五、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将于2013年12月 6日起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以书面为准。六、投标保证金为陆万元,招标文件资料费为500元。诚信保函为伍拾万元。七、本公告同时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及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yztb.com/上公告。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缙云县三溪乡人民政府缙云县土地整理中心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 12月 6日一、招标重要事项表前附表一??????????????????工程名称三溪乡(三溪村、三溪源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三溪乡三溪源村招标联系人胡记纲 电话****-*******招标方式×邀请√公开组织方式×自行√委托代理招标范围三溪乡(三溪村、三溪源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图中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允许分包内容不允许投标人主要条件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以上相应资质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不能为同一人。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除外),或项目负责人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12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00元(含暂列金100000.00 元)评标基准价范围招标控制价下浮7%-14.9%(暂列金不作下浮)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函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陆 万元和诚信保函伍拾 万元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交纳(具体交纳方法见前附表二)。交易席位证按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办理。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90 日历天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不退还)投标文件份数壹 套正本 肆 套副本投标文件递交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大厅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缙云县广电大楼六层)接收人: 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前附表一续表序号项目内容招标文件要求备注1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总价的 10 %其中特别约定质量未达到验收合格违约金合同总价的3 %未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合同总价的 3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合同总价的 2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合同总价的 2%2报告开工时间收到开工通知后 5 天内3工期延误赔偿1000元/天不超过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4工期提前奖励1000元/天不超过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发包人要求提前工期的给予奖励,承包人自行提前工期的不奖励)5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按缙云县有关规定办理6工程质量保修金合同总价的 10 %7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得下浮) 100000.00 元 二、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前附表二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资格后审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2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a、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b、投标书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注: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人不能为同一人。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投标文件中载明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e、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经理(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聘书或任职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f、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g、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人员岗位证书4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函的缴纳投标保证金:陆万元交款方式:银行汇票、本票开户银行:建行缙云支行营业部收款人名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押金专户账号:****************5786投标人以银行汇票、本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投标诚信保函:伍拾万元整根据(缙政办发【2012】171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可任选一家(中国农业银行缙云县支行营业部、建行缙云支行营业部、缙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五云信用社、中国工商银行缙云支行营业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丽水缙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银行办理投标诚信保函。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0日9:00时前必须提交投标诚信保函凭证到指定人员处。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5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废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前附表三 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地 点1发布招标公告2013年12月6日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http:// www.jyztb.com丽水采购与招标http://www.lscgzb.gov.cn 2发放招标文件2013年12月6日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 http:// www.jyztb.com 2、书面索取: 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现场踏勘自行前往工程所在地4投标人质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交方式: 1、传真:****-*******2、书面递交: 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 http:// www.jyztb.com 2、书面索取: 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7交纳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函同前附表二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8交易席位费和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交纳交纳地址: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前附表一投标文件递交至: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预中标公示公示3日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县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定代表人、法人、项目负责人查实有行贿犯罪行为被判刑,刑满不足两年的,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12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2、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14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地点:业主指定1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除中标候选人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会议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16诚信保函的退还除中标候选人外,其他投标人的保函于开标会议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诚信保函由业主保管一年后退还。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注意: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 符号为采用,带符号“□×”的为不采用四、总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名称:三溪乡(三溪村、三溪源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缙云县三溪乡人民政府、缙云县土地整理中心;设计单位: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工程投资性质及资金落实情况:财政拨款。3、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J375-2004)。4、工程内容和范围:三溪乡(三溪村、三溪源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图中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设立 □×不设立招标控制价,□√设立 □×不设立 评标基准价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2、工程预算价是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编制得出的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等于工程预算价。评标基准价范围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按丽水市有关规定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范围。3、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预算价参考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编制:□√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及联系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3年第10期;□√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3年第10期;□√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五、投标人资格(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以上相应资质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不能为同一人。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除外),或项目负责人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六)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详见前附表二。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七)资格评审方式本次投标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六、招标文件(八)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十)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必须经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后有效。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九)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三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解答。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前附表三所列的时间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出。3、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前附表三所列时间内通过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十)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前附表三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十一)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十二)投标担保1、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函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4)经查实,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资质、在建工程、市场行为等方面弄虚作假的情形。(十三)勘察现场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招标人对投标人自己所作出的一切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七、投 标 报 价(十四)投标报价1、根据编制依据,本次招标统一使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使用综合单价计价方法,填报的单价应为完成每一计量单位工程量所发生全部费用(包括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风险费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责任所应有的一切费用之和。该报价被认为是投标人在全面研究了招标文件和详细地勘察了现场条件以后结合当时当地市场实际情况提出的,报价中已考虑了风险需要的费用。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要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同时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附表格式(附表的主要材料价格表)明确组价时的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未附本表或不按规定填写的作无效标处理,经评委一致确认组价的材料(设备)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作无效标处理。3、工程量清单不再重复或概括工程及材料的一般说明,在编制和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综合单价和合价时,应参考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有关条款。4、投标文件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工程量清单中合价的产生应与综合单价、数量相一致,若综合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调整综合单价。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分项累计之和与工程量清单合计二者应相一致(每个分部内的分项累计之和与分部小计不一致时,以分项累计调整分部小计),允许误差范围为±1%(含±1%)内(以原清单计价合计为基准)。超过此范围的作无效标处理。若发生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的误差,评委应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为基准调整每分项报价,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若投标单位拒绝调整的,则作无效标处理。6、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合计应与投标报价汇总表相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报价相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7、投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必须和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等相一致,不得更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8、投标时,其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等必须按招标人明确的要求(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纪要、施工图纸)进行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9、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和答疑纪要所提供的暂定价、暂定综合单价、暂定材料单价,投标单位不得更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0、投标报价汇总表各项累计之和与合计应相一致,允许误差范围为±1%(含±1%)内(以原合计为基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1、各投标单位应根据市场价格及自身承受能力自主报价,但经评委确认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作无效标处理。12、土方、石方的类别和比例由投标单位根据踏勘现场自主确定,结算时不再调整。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委托有测绘专业资质的企业进行测量放样,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再调整。13、投标人必须自行做好现场踏勘工作,根据现场踏勘合理确定材料的水平运输、二次搬运及垂直运输等费用,计入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再调整。14、编制竣工资料的全部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15、文明施工、安全防护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报价中应包括由此所产生的费用。16、投标单位可以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投标报价,但必须提供委托编制协议。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十五)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组成(1)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3)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聘书或任职书(复印件)7) 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经理(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和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8)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后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9)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0)承诺书11)投标保证金承诺书12)项目负责人到岗率承诺书13)投标报价汇总表14)工程量清单计价表15)主要材料价格表16)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表17)委托编制协议书的复印件(如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投标报价的);2、本工程的投标文件不提交技术投标文件。3、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十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A4规格装订成册。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十七)投标文件包封与递交1、投标人必须将商务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封袋外面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全称。2、投标人必须将原件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封袋外面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全称,并同商务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十八)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到指定地点。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十九)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六)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函将不予退还。十、开标(二十)开标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主持,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2、开标时需到场的人员及需携带的证件原件见前附表二。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不为同一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3、开标时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六)条要求提交资料原件,以备查验。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6、评委会按照下列要求对所有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开标会上做好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复审,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函,或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函提交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及内容有差错的;十一、评 标(二十一)评标1、评标工作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本评标小组由五人组成,由招标单位代表在县招投标管理部门等单位监督下,从《缙云县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人才库》中抽签产生五人,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到低推荐 1名中标候选人。(二十二)评标内容的保密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二十三)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十四)在评标过程中,1、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2、在开标会议结束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未经业主许可擅自离开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0.5~1万元,在投标保证金中扣除;若投标人未经许可擅自离开且招标人需要其到场的,除扣除投标保证金0.5-1万元外,同时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二十五)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版)》规定分析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成本价时,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六)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丽水市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二十七)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八)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应被拒绝:(1)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3)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与参加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不相符;(6)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7)投标文件中工程数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不一致的;(8)投标函的报价和投标报价书的报价不相符的,投标人所报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9)实质性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1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12)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及虚假资料的;(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14)商务标投标函中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未按前附表二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满足要求的;(2)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除外),或项目负责人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3)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立的招标控制价的;(4)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5)投标报价的表格中主要内容缺项严重或主要表格缺页或主要表格缺少的;(6)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错漏之处有三处及以上完全一致的;(8)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后应附施工现场人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项目班子配备人员应满足本工程的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9)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根据评标程序,所有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均被评审后,如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二十九)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注意:1、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在招投标现场监督及投诉处理过程中,查实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资质、在建工程、市场行为等方面弄虚作假的情形,应书面通报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项目招标人,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根据通报将相应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拨付至项目招标人指定帐号,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函,若是中标单位的将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函。2、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交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因故更换的,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市政工程未通过交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 3、评标或投诉阶段严重不良行为的认定:因各地对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不一致,丽水市外不良行为应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办市[2011]38号)、《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中的不良行为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丽建发[2005]135号),根据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具体行为进行认定。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4、项目负责人在评标或投诉阶段,被认定是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除外),或项目负责人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取消中标资格。十二、授予合同(三十)中标人的确定1、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1名预中标人名单,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日历天,如遇节假日推至节假日后第一天)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没有投诉的,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预中标人为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推荐的预中标人,因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三十一)合同签订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内(截止时间以行政机关单位上下班时间为准)签订合同协议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开标时间可以缩短到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5日。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采用现金形式。3、保证金退还途径:按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退还。4、根据缙政发[2012]26号文件要求,由缙云县三溪乡人民政府,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须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须将合同副本报县监察局及县行业主管部门、县监管办备案。十三、工程结算方式(三十二)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结算1、工程量的确定:本工程工程量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系招标人估算的和临时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结算的依据(经招标人同意工程变更的工程量除外),结算时不得调整。招标人或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重新复核的书面意见,由招标人、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和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对异议进行复核的期限应在提出书面复核通知后_10_天内。复核后,若工程量清单误差累计引起中标价格变化在3%(包括3%)以内且各单项工程量误差小于10%的,仍按原工程量清单执行,复核费用由提出方承担;工程造价超过3%或各单项工程量误差大于10%(包括10%)的,按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调整中标价,调整包括3%以内的部分,但不得对中标单价进行调整,复核费用由原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承担。复核工作结束后提出方应将复核结果抄送县招标办备案。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原投标的工程量清单。2、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数量:(1)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的。(2)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3、发生调整时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由于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调整,应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综合单价:(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除以下情况外,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凡合同金额占投标总价2%以上(含2%)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项目,其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含15%),其增加的部分工程数量或减少的剩余部分工程数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单价重新组价或参考造价管理部门现行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以及有核准权利的单位审定后,作为工程结算依据。(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① 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② 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③ 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3)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预算价和中标价间的下浮幅度下浮。(4)钢筋、水泥价格的调整:当合同约定时的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缙云分部)2013年第十期的价格)与施工期间的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含5%)以内时,由承包人承担风险或利益,不予调整。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上时,调整超出部分价格。(调整依据为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缙云分部)2013年第十期的价格和施工期间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缙云分部)的价格比较,水泥以“32.5R普通水泥(散装)”为基准计算涨跌幅度,钢材以“普通圆钢综合”为基准计算涨跌幅度)。5、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款增(或减)按照工程款支付比例支付(或扣除)。(三十三)暂定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项目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采购的方式确定。暂定价材料单价按业主签证单价结算,不上、下浮动。暂定品牌价格在招标人不变更约定品牌时按中标人报价结算,招标人变更暂定品牌的,价格按业主签证价结算。符合招标有关规定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三十四)暂列金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暂列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工程量清单发生调整幅度超过合同总价3%时,招标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的80%支付部分暂列金。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交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1)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3-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 设计人:名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见规划红线图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______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浙江省、丽水市相关的法律、法规。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浙江省、丽水市相关的法律、法规。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5规定的解释顺序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伍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合同签定后20天内,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及办理施工许可证所有相关资料,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视业主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 。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边界 。关于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按招标文件第32条第一款执行。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按招标文件第32条第一款执行。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   ;身份证号: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三天。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已具备施工条件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以立项批复为准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四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同投标文件承诺时间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在工地月累计天数不到22天的每日扣500元;项目负责人离开工地连续5天以上(含5天)的每次扣2000元,在工程款中扣回;项目负责人连续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不到位(特殊情况除外)的不予返全部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施工单位。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不予返还全部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的处罚。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七天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若非业主批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和质量员、安全员在工地月累计天数不到22天的每人每日罚300元,在工程款中扣回。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提供合同价款10%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在工程交工验收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包人出具工程完工证明,同意解除履约保证金的意见给承包人。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 。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2) ;(3)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J375-2004)。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当合同价大于500万元(含500万元)时,乙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单位审核。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进度控制的依据。7.1.2施工组织设计未审批的,甲方有权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7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交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延迟按500元/天处罚承包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交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持续高温:连续三日日最高气温38℃以上;(2)持续低温:连续三日日最高气温-20℃以下;(3)暴雨天气:日降雨量50mm,雨日超过1天及以上,或降雨强度大于20mm/h;(4)大风天气:日风力在6级以上且持续时间不少于4小时,或阵风大于8级以上台风灾害;(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6)水淹:施工场地大部或全部被潮水、洪水或雨水淹没超过1天;(7)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异常恶劣的气候数据以工程所在地气象部门资料为准。7.9 提前交工的奖励7.9.2提前交工的奖励:按500元/天奖励给承包人,总额不超过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发包人要求提前工期的给予奖励,承包人自行提前工期的不奖励) 。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 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 。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①、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预算价和中标价间的下浮幅度下浮。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暂列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工程量清单发生调整幅度超过合同总价3%时,招标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的80%支付部分暂列金。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按招标文件要求。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风险费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责任所应有的一切费用之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合同价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 人员、设备进场开工七天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预付工程款从付第一期工程进度款中分次平均扣回。(当工期在三个月以内时(含三个月)从付第一期工程进度款中一次扣回;当工期在六个月以内时(含六个月)从付第一期工程进度款起按二次平均扣回;六个月以上的从付第一期工程进度款起按三次平均扣回)。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 计量(1)当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乙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将暂停支付本工程的进度款,待乙方整改合格后,再支付工程进度款。(2)符合计量的工程量必须满足按设计计量单位要求全部完成且质量符合要求。(设计计量单位是指:田坎1……;排渠1……;路1……;桥1……;水池1……等)。(3)台地挖方和填方计量:挖方按每个台地挖至设计标高后才可计量,填方必须提供检测报告后才可计量。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其中台地挖填土石方工程付止完成工作量的60%,其他工程付止完成工程量的75%。当月完成工程量少于中标价/工期(月)时本月工程款不予支付,计入下月工程量。全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付止完成工程量的75%;结算经审计结束,档案资料缴清后付足全部工程造价的90%,留10%作为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4天内,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付清工程保修金。履约保证金退回:在工程交工验收并验收合格之日另加三个月后,由发包人出具工程完工证明,同意解除履约保证金的意见给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缙云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月提交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收到申请7天内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14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13.2 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13.6.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见通用条款。14.2 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14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0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 。14.4 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期满7天内。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0天内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 10%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无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7)其他:。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6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 承包人违约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另行协商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3 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按通用条款执行。18.7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缙云县 人民法院起诉。20.5补充条款47.补充条款:1、合同履行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条款执行,若有发生无故拖延工期等情况的扣除全部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2、在省、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有二次通报批评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不予返还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3、违约处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需重新补足履约保证金。 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安全生产责任合同附件12:缙云县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5年;3.装修工程为 2 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地址: 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 附件8: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 保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 :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月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年月日 附件10:支付担保 (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 附件11: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的法规、条例和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第一条 本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是:1.消灭重大和一般质量事故;2.消灭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施工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谁管生产、谁管安全”,做到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3.双方都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发现对方在施工作业中,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适时布置任务。2.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进行指导、服务、督促、检查。3.帮助乙方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并及时进行推广。4.定期召集乙方有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交流情况,剖析问题,布置工作。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1.项目经理应对本工程的安全及事故负总责,并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有关工作的安全管理。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制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按规范进行安全操作,确保安全生产。3.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做到驻地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在施工现场中,要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4.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督促班组及时整改。5.发生一般、重大质量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6.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7.对各施工点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8.严格执行投标书中所有安全生产承诺的内容。第五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各自承担的义务负责,如有违反,造成事故者,按管理权限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后止。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二0一 年  月  日 附件13: 缙云县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 发包单位名称(甲方): 承包单位名称(乙方):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优质工程和廉政工程,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工程造价(款)、材料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暗示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服务活动。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及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缙云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执行。第五条 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根据《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至主合同履行结束时止。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章 技术规范一、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二、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列出特殊项目的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1、 ;2、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封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 工 投 标 文 件(商务标部分)招 标 人:投 标 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商务标部分目录1)投标函2)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3)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聘书或任职书(复印件)7) 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经理(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和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8)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后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9)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0)承诺书11)投标保证金承诺书12)项目负责人到岗率承诺书13)投标报价汇总表14)工程量清单计价表15)主要材料价格表16)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表17)委托编制协议书的复印件(如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投标报价的); 一、投 标 函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1、根据已收到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的总价(注:报价保留到元),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并在 日历天内交工、移交整个工程。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注册证书编号 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现无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5、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在招标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招标人索赔任何经济损失。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8、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9、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的诚信保函已递交。10、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J375-2004)。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二、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序号自 查 内 容招标文件要求自查情况1开标到场人员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3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4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情况无在建或预中标项目5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除外),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无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不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除外)6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符合有关规定7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经理(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的生产副经理(A类证)、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安全生产考核证8项目管理班子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说明:以上各项请投标人逐项填写,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具体说明,评审时将按投标人自查表内容核实。若表格填写不实或有缺项,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做出最不利处理,责任由其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姓名: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为 (招标工程名称和招标序号)的招标、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日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投标人:(盖章) 被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日 五、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六、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注: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不能为同一人七、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聘书或任职书(复印件)八、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经理(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和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 九、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名称姓名职称岗位证书岗位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承诺月到位天数一、现场1、项目负责人2、项目专职安全员3、项目技术负责人不作要求4、项目专职施工员不作要求5、项目专职质量员不作要求注:1、投标人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少项漏项,否则将会被废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2、要求月到位天数不少于22天,‘承诺月到位天数’一栏要求填写天数; 3、安全员的配备必须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配置,必须满足要求,否则将会被废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本工程安全员只须配一名。4、本表后应附施工现场人员的岗位证书,否则作废标处理;5、若班子成员中项目负责人是离(退)休人员时,需提供离(退)休证明和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否则将会被废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十、承诺书我单位承诺:本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没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不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项目负责人没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情形,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项目,并且在本次投标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不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如有关部门在招投标现场监督及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和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资质、在建工程、市场行为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同意招标人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函,若我公司为中标单位的,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缙云县三溪乡人民政府、缙云县土地整理中心: 我单位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若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不必提供详情和证件),我单位同意贵方不予返还全部投标保证金。(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2)投标单位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认的条款;(3)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拒交履约保证金或拒绝签订合同。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到岗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缙云县三溪乡人民政府、缙云县土地整理中心 1、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派出我方的项目负责人担任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如果我方未经贵方的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我方同意接受贵方作出的不予返还全部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的处罚。如确须更换,经业主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处以合同价1%的罚款。2、我方项目负责人在工地月累计天数不少于22天(日以8小时计算),特殊情况除外,并自觉接受你方代表的监督。项目负责人在工地月累计天数不到22天的每日扣500元;项目负责人离开工地连续5天以上(含5天)的每次扣2000元,在工程款中扣回;项目负责人连续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不到位(特殊情况除外)的不予返全部项目班子履约保证金,你方可另选施工单位。投标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投 标 报 价 汇 总 表工程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编号项目名称金   额备  注1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合计2暂列金投标总报价(小写)投标总报价(大写)质量目标工期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专用章)投 标 人:(盖单位章)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具体格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名称: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合价备注合计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专用章)投 标 人:(盖单位章)主要材料价格表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位单价(元)注:本表格根据本工程的实际用量填报、本表可扩展。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专用章)投 标 人:(盖单位章)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工程名称: 序号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额定功率(KW)机械进退场时间备注进场时间退场时间注:本表格根据本工程需要投入的机械填报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专用章)投 标 人:(盖单位章)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六章附件附件一、开标程序(含资格后审办法)序号程序和内容地点责任单位1投标文件截止,开标会议开始开标大厅招标人,建筑有形市场2宣布开标及投标人家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3宣读评标办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4对投标人到场人员身份进行登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5查验标书密封情况投标人6投标申请人逐一开标开启投标人的标书,并宣布内容(报价、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建筑有形市场(唱标人)记录开标情况建筑有形市场(记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对其投标文件开标结果,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视作认同处理建筑有形市场(记标人)7确定评标基准下浮率(详见评标办法)招标人,建筑有形市场8按招标文件二十条第7款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评标室评委会9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报价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前6名投标人(不足6名或并列第6名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因评标过程出现废标致使接受后续评审的投标人不满6名时,从余下的递交过证件原件的投标人中按报价得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替补,直至通过的合格投标人达到6名或所有递交过证件原件的投标人均被评审。评标室评委会10评标时间必须满足保证评标工作质量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质询或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评标室评委会11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和招标监督机构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室评委会12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情况和资格实绩公示网站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建筑有形市场、招标人 附件二、评 标 办 法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人原则上不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确需参加的,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管办同意,允许派1名代表参加,并采用抽签的方式产生,且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五人组成;专家由招标人到招投标中心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需要重新评标的,必须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进入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一、符合性审查及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按招标文件第二十条第6款要求对所有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进入后续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二、详细评审分值设置:总分100分:商务投标报价100分。 1、商务投标报价100分(1)评标基准价确定:由业主代表在招标控制价下浮范围7%~14.9%中随机抽取,先抽取整数部分(即7~14共8个整数位),再抽取小数部分(即0-0.9共10个小数位),以二者组合产生的下浮率,浮动后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进行平均后作为评标基准价(结果按四舍五入后取整数)暂列金额不下浮。(2)计算单个投标报价得分各有效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6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3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以此求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3、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100分)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各部分的分值进行汇总,得出各投标单位的总分,总分最高者为第一预中标单位。若得分一样,由报价低者为第一预中标单位,如报价和得分均相同,则由招标单位在缙云县行业主管部门、缙云县监管办、缙云县监察局的监督下,当众抽签产生第一预中标单位。三、评委推荐预中标人办法: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结果汇总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得分最高的一名中标候选人名单。 四、评标保密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五、评标监督 评标过程中,评委提出的废标情况、评委对招标文件中规定不详的问题处理,必须有充分的书面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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