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学校综合楼楼顶发光字牌维修招标公告

实验学校综合楼楼顶发光字牌维修招标公告

海门实验学校综合楼楼顶发光字牌维修项目公告


询价单
编号:HMXJ*******
报价单位(公章): 单位:元

名称总价备注
综合楼楼顶发光字牌维修
合计
以上合计:人民币大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3年 月 日备注: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商的资格要求并具备相应资质,具有注册资金30万元(含)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2.投标文件内容:投标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中下载《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函原件,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单一起装订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投标箱,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3、现场踏勘样品地点:海门实验学校综合楼楼顶 黄老师:137*****256,现场考察须在开标前完成,如不实地考察,所造成的所有后果必须自负。4、维修项目具体要求:(1)新面板使用厚度4毫米的红色亚克力(亚克力为迈克牌优质进口原料板)。(2)固定边条为镀锌烤漆金属边条。(3)固定螺丝用镀锌螺丝和户外专用彩钢螺丝。(4)整修含部分生锈框架加固、除锈并涂刷防锈漆及不亮灯的线路整理更换。5.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3日上午9:30。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至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登记,登记时须交纳100元工本费,同时须提供相关原件备查。6.中标人中标后须缴纳合同履约金人民币2000.00元。7.投标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8.本项目报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税金、管理费、安装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5.5万元。本报价单以总价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投标商。9.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10.本工程必须于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如不能按时完工并初步验收合格,将没收合同履约金及1年内取消政府采购投标资格。11.其它事项:①所有与安全有关的事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发包方不再承担任何安全方面的责任;②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管,不得野蛮施工;③施工中所需设施设备由施工方自行解决;④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12.咨询电话:黄先生****-******** ******** 维修单位联系人:黄老师 137*****256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实验学校2013年12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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