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第二次招标公告

相机第二次招标公告

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共青城甘露镇财政所采购相机的第二次招标公告

受共青城甘露镇财政所的委托,拟对相机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一、采购编号:GQCZFCG2013XJ—184二、采购项目:相机三、采购预算:RMB5899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允许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四、采购内容(见下表):
名称参数数量单位项目单价(元)共计(元)
单反数码相机机身:有效像素:2410万像素、传感器类型:CMOS、对焦系统:39点对、连拍速度:5fps;镜头:类型:标准变焦镜头、等效35mm焦距(27-157.5mm)、焦距f=18-105mm,镜头结构11组15片、镜头防抖光学防抖1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五、交货时间与地点: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在合同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合同指定地点;六、付款方式:报价包括含货物、售后服务费、备品备件费、安装费、人工费、调试费、税务等所有费用,货到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付中标价的100%(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由开发区财政局付款)。七、投标人资格要求:7.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7.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7.4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7.5招标内容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7.6售后要求: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上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货物若在三个月内有严重问题,应包换。八、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报名时用),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原件经验后当场退还); 九、投标须知:9.1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几项证件必须提供,否则视为废标)。注:不接受传真件、扫描件。 9.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正规厂家生产、产品需有出厂合格证;报价单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并盖上公章,否则视同无效投标;报价单要详细填写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采购总价,具体参投产品都需要另附一张详细的技术参数表并盖上公章,否则视同无效投标;投标设备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否则视同无效投标,凡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之处,在偏离栏中注明,否则视同一致;9.3 本次报价采取“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9.4 如果出现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9.5报价单有效期10天,中标后第3个工作日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供货,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甚至一个月投标资格。9.6总承包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视同无效报价。十、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共青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qggzy.com),以免错漏重要信息。十一、报名及报价单发售时间:2013年12月6日起至2013年12月10日止,每天上午北京时间9:00—11:30,下午3:00—5: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价单10元/份,售出不退,过期不售。十二、购买报价单地点:江西省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中心(地址:共青大道碧水华庭小区C2栋)。十三、投标保证金壹佰壹拾捌元整。中标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以上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如产品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付清质量保证金。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1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1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十五、投标文件递送地点及开标地点:江西省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共青大道碧水华庭小区C2栋)。政府采购中心名称:共青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共青城市碧水华庭小区1号邮 编:332020 联 系人:徐小姐 宋先生电 话:****-**************传 真:0792-*******保证金账户:开户行:九江共青村镇银行收款单位:共青城开放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账号:********01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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