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1年CRAN改造前传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_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1年CRAN改造前传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_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1年CRAN改造前传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1年CRAN改造前传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编号:03-07-04A-2021-D-B19082),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拟采购2021年至2022年C-RAN前传光设备,其中无源波分合波/分波器(1:6)3660对、无源波分插框1830个、彩光模块(10G-10KM)9590个、彩光模块(10G-20KM)1000个、信号整形器(10G-10KM)8978个、信号整形器(10G-20KM)750个,预估采购不含税金额为409.89万元,税率13%,含税金额约为463.18万元。详细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预估需求数量

预估不含税单价

(元/个(套))

预估采购不含税总价,元

1

无源波分合波/分波器(1:6)

3660

200

732000.00

2

1U无源波分插框

1830

80

146400.00

3

彩光模块(10G-10KM)

9590

170

*******.00

4

彩光模块(10G-20KM)

1000

205

205000.00

5

信号整形器(10G-10KM)

8978

140

*******.00

6

信号整形器(10G-20KM)

750

171

128250.00

预估采购不含税总价

*******.00

备注:上述单价为配送价,即包含运输、保险费用,以及调测督导服务。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

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分配总份额的60%,综合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分配总份额的4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为折扣系数,折扣系数不大于100%。

1.4 采购执行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1.5 框架合同上限金额及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框架+订单”方式签署合同,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为项目预估含税金额*投标折扣系数*份额。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包1无源光纤复用设备配件(非标产品)11558.000
包1无源光纤复用设备(非标产品)14250.0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单位负责人(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2 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3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项目要求增值税税率为13%;

2.4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样品(详见技术规范书中样品要求);

2.5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经“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现网兼容性”报告除外),检测报告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为止;

注:(1)检测报告中必须明确标注检测机构是否具备上述认证;

(2)检测报告中受检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6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负面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2.7 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9月23日17时30分至 2021年09月28日18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http://b2b.10086.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4.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远程系统开标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848号北方大厦4楼401室

6.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方根据以下样品清单提供投标产品测试样品,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送达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并进行封存,同时提供测试所需的配件等。招标方要求投标产品和测试样品完全一致。详细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样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合/分波器

1

2

1U无源波分插框

1

3

10G SFP+ 10km 彩光模块

6个(每个波长1个)

(1271nm,1291nm,1311nm,1331nm,1351nm,1371nm)

4

10G SFP+ 10km 信号整形器

2

5

10G SFP+ 20km 彩光模块

(1271nm,1291nm,1311nm,1331nm,1351nm,1371nm)

6个(每个波长1个)

6

10G SFP+ 20km 信号整形器

2

7

LC-LC 尾纤3m

6

8

FC-LC 尾纤6m

2

6.3样品包装及标签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包装及产品标签不得带有任何厂家标示信息(包括不限于厂家名称、产品名称、型号等),统一使用标签信息:

合/分波器:合/分波器 + 标识端口波长;

彩光模块:彩光模块+ 波长 + 距离;

信号整形器:信号整形器 + 波长 + 距离。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899 号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848号北方大厦4楼

邮编:130000

邮编:1300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赵女士\王先生

电话: 135*****087

电话:137*****299\137*****213

电子邮件:/

项目招标师/负责人:齐朋、徐茂盛、程湘、卓晓锋、李伟、马海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czbjlks1@163.com

网址:/

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

账号:****************082

注:关于项目收款帐号,因公司内部管理要求,现各项目分别匹配独立的文件费、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收取帐号,请各应答人注意避免出现汇款错误的情况,进而影响项目投标。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11、附加项

1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1.2 供应商网上招投标操作咨询

(1)供应商针对会员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139-0123,联系邮箱:es-support@chinamobile.com。

(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

(2)供应商在项目参与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11.3 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对开标的异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提出异议的事项应具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可查证,如未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属扰乱评审秩序,可不予受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6: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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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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