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青县民政局协雄乡拥忠巴日寺天葬台建设项目焚烧炉等设备采购项目

丁青县民政局协雄乡拥忠巴日寺天葬台建设项目焚烧炉等设备采购项目

丁青县民政局协雄乡拥忠巴日寺天葬台建设项目焚烧炉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作者: 财政发布时间: 2021-09-23 10:00:00

丁青县民政局协雄乡拥忠巴日寺天葬台建设项目焚烧炉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丁青县民政局协雄乡拥忠巴日寺天葬台建设项目焚烧炉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昌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0、51号窗口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 年10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XZHY-CGZB-*******

1.2、项目名称:丁青县民政局协雄乡拥忠巴日寺天葬台建设项目焚烧炉等设备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拟采购1.遗物焚烧炉SL-A型一个,2.遗物烧炉用尾气净化处理设备SL-F1型一个;(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组织实施;

1.5、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6、预算金额:110.00万元;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和验收(具体以供货合同为准);

1.8、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提供2018-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招标项目相关的营业范围(以发布公告前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为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9月23日- 2021年9月28日,上午09:3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时间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昌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0、51号窗口。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不提供邮寄和电子邮件)。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及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以及本次公告第二条投标人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3)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近三年指2018-2020年度, 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限财务报告或报表。);

(4)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报名期限内。

注:符合上述要求(含第二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查验,并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留存。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经核实有误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丁青县民政局

地址:昌都市丁青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恒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都市是卡若区新客运站小区二单元十二楼二号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方式:137*****157

西藏恒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焚烧炉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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