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关于大气环境移动监测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关于大气环境移动监测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关于大气环境移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的
询价信息公告
我单位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市财政局要求,现开展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大气环境移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预算金额:1006万)询价工作,请有意参与的社会主体单位和组织自行下载有关附件,并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为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更好的保障参与询价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次询价采用“不见面”方式询价,询价要求及流程见附件。
请各参与单位于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当日上午10: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发送至专用邮箱(xiangmuxunjia@163.com),提前发送和规定时间之后发送的邮件不予接收(以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请保证各单位委托代理人的通讯畅通。
联系人:赵建宏,联系电话:********
彭 松,联系电话:********
本次询价确定的最终报价仅为采购预算提供参考,不代表政府采购中标单位和价格。
特此公告。
附件:1.询价要求及流程
2.采购项目工作方案
3.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2021年9月23日
附件1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大气环境移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询价要求及流程
报价单位按照《询价响应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纸质版《询价响应文件》由询价小组工作人员通知各报价单位另行报送备案。
报价单位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扫描成为PDF格式文件,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当日上午10: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发送至专用邮箱(xiangmuxunjia@163.com),提前发送和规定时间之后发送的邮件不予接收(以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二次报价表”单独准备,待询价小组工作人员汇总各单位初始报价及《询价响应文件》审查情况,与各单位委托代理人电话通报并充分沟通后,进行填写并签字盖章,将扫描件按照询价小组工作人员要求的时间发送至专用邮箱。请保证各单位委托代理人通讯畅通。
参与本次询价的社会主体单位和组织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工作相关。
询价如少于3家响应单位,报价无效。
本次询价分为初始报价和二次报价,我单位将根据所有报价单位的两次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最终预算金额(即采购预算金额)。
程序:报价单位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小组汇总各单位初始报价并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询价小组工作人员电话通报各报价单位的初始报价→报价单位与采购单位针对所采购项目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二次报价→询价结束。
附件2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实施计划
项目名称: 大气环境移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单位: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编制单位: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编制时间: 2021年8月
一、合同订立安排
(一)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
工作时限为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本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11个月,计划2021年8月完成建设方案评审和资金落实,9月开始招标工作,2022年2月份前完成合同签订,2022年6月份完成设备接收工作。
(二)采购组织形式
分散采购。
(三)委托代理安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四)采购项目项目预(概)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总预(概)算: 1006万元
最高限价:待财政预算评审或市场询价确定后再写明具体限价
(五)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分类 编码及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是否 进口 | 分包 要求 |
1 |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 | A032405 环保监测设备 | 2 | 台/套 | 否 | 不分包 |
2 | NOx分析仪(国标) | A032405 环保监测设备 | 1 | 台/套 | 否 | |
3 | SO2分析仪(国标) | A032405 环保监测设备 | 1 | 台/套 | 否 | |
4 | CO分析仪(国标) | A032405 环保监测设备 | 1 | 台/套 | 否 | |
5 | O3分析仪(国标) | A032405 环保监测设备 | 1 | 台/套 | 否 | |
6 | PM10监测仪(国标) | A032405 环保监测设备 | 1 | 台/套 | 否 | |
7 | PM2.5监测仪(国标) | A032405 环保监测设备 | 1 | 台/套 | 否 | |
8 | 车载道路积尘测试系统 | A032405 环保监测设备 | 1 | 台/套 | 否 | |
9 | 车载式大气采样系统 | A032405 环保监测设备 | 2 | 台/套 | 否 | |
10 | 车载式五参数气象站 | A032405 环保监测设备 | 2 | 台/套 | 否 | |
11 | 零气发生器 | A032405 环保监测设备 | 1 | 台/套 | 否 | |
12 | 动态校准仪 | A032405 环保监测设备 | 1 | 台/套 | 否 | |
13 | 便携式标气稀释校准仪 | A032405 环保监测设备 | 2 | 台/套 | 否 | |
14 | 标气及减压阀 | A032405 环保监测设备 | 1 | 台/套 | 否 | |
15 | 软件系统集成 | A032405 环保监测设备 | 2 | 台/套 | 否 | |
16 | 移动监测车 | A032405 环保监测设备 | 2 | 台/套 | 否 |
(六)采购方式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采购方式是否需要财政部门批准:
?不需要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支持节能环保政策,但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八)竞争范围
?公开方式
二、合同管理安排
(一)合同类型
?买卖合同
选择合同类型的理由: 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
(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要求: 中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 本项目为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
(三)履约验收方案
(1)履约验收主体
?采购人: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2)履约验收时间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工作后,可以申请对本项目开展履约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现场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采购单位向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采购办报《履约验收申请表》,并组织局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及专家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5)履约验收内容
履约验收内容包括以下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内容。
1.技术要求
(1)在线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
1.1基本要求
1)满足对大气VOCs实时在线监测,样品无需前处理直接进样检测;
2)仪器搭载在监测车上,满足可对VOCs实时在线走航监测,实现∑VOCs及单组分浓度3D-GIS可视化功能,可以给出走航路线上任意点位的∑VOCs及主要物种的浓度;
3)对有机硫化物气体有较好的响应,检出限可达ppb级;
4)仪器可以进行单组份走航,绘制单组份走航图,不同组分颜色可自定义编辑。
1.2仪器配置
1.2.1 进样系统
1)★采用膜装置进样系统,样品无需前处理直接进样,可实时在线分析大气中VOCs成分;
2)使用内管光洁度高且惰性化处理的不锈钢管或者聚四氟乙烯管将样品引入到仪器内部。
1.2.2 离子源
★采用真空紫外电离方式,实现软电离,产生分子离子峰。
1.2.3 质量分析器及检测系统
★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
1.2.4 真空系统
采用一级真空,质量分析器压强优于5E-3Pa,避免多级真空导致的系统功率大、体积大、稳定性降低的问题。
1.2.5 安全保护系统
1)系统具有断电保护功能,来电后仪器自动重启;
2)系统减震:采用先进的筏式减震平台,可承受任意方向弹性形变,具有多方向隔振、缓冲作用,使仪器适合车载移动;
1.3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飞行时间质谱仪技术指标
1)质量检测范围:1-900amu;
2)质量分辨率:≥900FWHM;
3)质量精度:优于±0.05amu;
4)检测限:≤0.1ppb(甲苯);
5)动态检测范围:≥3个数量级;
6)重复性<5%;
7)稳定性<5%;
8)分析时间:50μs内完成全谱检测;
9)检测速度:≥100谱/秒,且为瞬态分子离子峰全谱;
10)载气:无需载气,无需采用任何高压气瓶或气体发生器。
1.4 系统软件平台
1)数据库:能够建立区域污染源谱数据库,实现污染源谱录入功能;根据GPS/GIS信息可自定义污染源数据库;
2)具备报表输出功能、可勾选自动生成各自历史数据统计报表(如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
3)快速污染源溯源:利用仪器检测到的污染源排放的VOCs特征指纹图谱数据库及污染源识别模型,当环境应急事件、污染投诉发生时,快速检测数据与特征指纹图谱数据库进行智能比对,通过模型算法,可快速的锁定排放源,溯源响应时间分钟级;
4)具有编辑标准气体库功能、软件方法支持编辑校准步骤、具备自动校准功能;
5)能够对所监测的定性定量数据结果、浓度变化趋势曲线等进行多组分同窗口实时显示,具备界面信息可编辑并以JPG等图片格式输出保存功能。
备注:在线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为此次投标的核心设备。
(2)国标环境空气六参数分析仪
2.1 系统性能基本要求
1)为保证系统兼容性和长期运行的稳定性,应保证国标环境空气六参数全部系统所需的分析仪(监测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等为同一品牌;
2)通过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适用性测试并取得检测报告。
2 分析仪(监测仪)性能基本要求
2.2 NOx分析仪
1)分析方法:化学发光法,可实时监测NO/NO2/NOx;
2)测量范围:0-20ppm或 0-50 mg/m3可选,双量程自动切换;
3)零点噪声:≤0.2ppb(RMS);
4)跨度噪声:在50ppb 以上读数≤0.5%;
5)最低检出限:≤0.4ppb;
6)测量精度:≤读数值的0.5%;
7)线性:±1%满度值;
8)零点飘移:≤0.5ppb/24h、≤1ppb/7d;
9)跨度飘移:≤1%满度值/24h;
2.3 SO2分析仪
1)分析方法:紫外荧光法;
2)量程:0-100ppm或0-250mg/m3,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3)零点噪音:≤1.0ppb(10秒平均时间);
4)最低检出限:≤2.0ppb(10秒平均时间);
5)零点漂移(24h):≤1.0ppb;
6)跨度漂移(24h):±1%满量程;
7)精度:1%读数或1ppb(取较大者);
8)线性:±1% 满量程。
2.4 CO分析仪
1)分析方法:气体过滤相关法;
2)量程:0-10000 ppm或0-10000 mg/m3,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3)零点噪音:≤0.02ppmRMS(30秒平均时间);
4)最低检出限:≤0.04ppm;
5)零点漂移(24h):≤0.1ppm;
6)跨度漂移(24h):±1%满量程;
7)响应时间:≤60秒(30秒平均时间);
8)精度:±0.1ppm;
9)线性:±1% 满量程。
2.5 O3分析仪
1)分析方法:紫外光度法;
2)量程:0-200ppm或0-400mg/m3,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3)零点噪音:≤0.25ppbRMS (60秒平均时间);
4)最低检出限:≤0.50ppb;
5)零点漂移(24h):≤1.0ppb;
6)跨度漂移:≤±1%满量程/月;
7)响应时间:≤20秒 (10秒平均时间);
8)精度:1.0ppb;
9)线性:±1% 满量程。
2.6 β射线法环境空气颗粒物监测仪(2台,分别配备PM10、PM2.5切割器)
1)分析方法:连续实时β射线法(含动态加热系统);
2)量程:0-10.0mg/m3或0-10000μg/m3,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3)最低检出限:≤6μg/m3(0.5小时平均值);
4)分辨率:0.1μg/m3;
5)精度:±2μg/m3<80μg/m3,± 4μg/m3>80μg/m3 (24h平均);
6)准确度(质量测量):±5%;
7)★数据输出速率:≤1秒。
(3)车载道路积尘测试系统
★1)PM10测量范围:0~120000μg/m3;检出限:≤20μg/m3;全量程误差<5%;分辨率:≤1μg/m3;响应时间:≤1s;
2)积尘排放潜势,该参数通过校准计算后可得出积尘负荷值;测量范围:0~20gs/m;检出限:≤0.05gs/m;分辨率:≤0.01 gs/m;响应时间:≤5s;检测指标:积尘负荷为75微米以下颗粒物,并按0-0.3-0.5-1.0-5 μg/m3进行分级,形成报告,提供走航监测图,并提出高积尘负荷道路的整改建议;
3)可检测是否淋雨,进行设备采样关闭;
4)具有滤水功能,可检测管路是否进水并报警;
5)具有GPS定位功能,车载主机可进行本地化的GIS显示, GPS 支持卫星: GPS,北斗;捕获灵敏度:-160dBm;冷启动时间:<30秒,热启动时间:<28秒;
6)可检测空气中PM2.5浓度,PM2.5测量范围:0~999μg/m3;检出限:≤10μg/m3;分辨率:≤1μg/m3;响应时间:≤1s。
(4)辅件配置
4.1车载式大气采样系统
需配备车载式大气采样总管,总管至少预留6个支路,以方便连接其他设备。
4.2 车载式五参数气象站
需配备车载气象五参数,能实时监测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大气压。
(5)质控配置
5.1 零气发生器
需配备零气发生器,用于处理后使零气符合要求指标,用于校准稀释气。
5.2 动态校准仪
采用稀释法多元气体校准技术,能够依据外接标准气体种类提供SO2、NO、CO、NO2、O3等标准气体输出,动态气体校准仪可以提供浓度精确的用户需要的标准气体。
5.3 便携式标气稀释校准仪
需配备便携式标气稀释校准仪,通过气体质量流量控制器精确控制气体流量,将高浓度样品动态稀释至所需低浓度气体,用于在线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的校准。
(6)耗材-标气及减压阀
1)8升TO14标准气体、PAMS标准气体、有机硫标气、苯系物标气、SO2标气、NO标气、CO标气各1瓶;
2)40L高纯氮气1瓶;
3)不锈钢减压阀若干;
(7)系统集成
1)具备数据实时传输查看功能,多台设备走航监测过程中,监测数据上传到云端系统,供用户统一查看;
2)每个监测平台独立配备一台现场应急监测笔记本电脑,加载配套软件,要求i7第11代酷睿处理器、≥32GB内存,≥2G独立显存,≥14寸主屏,≥500GSSD硬盘,总重量≤1.6kg。
3)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定制化系统集成。
(8)移动监测平台
提供2辆移动走航监测车,完成车辆牌照、保险等相关手续。其中,一辆移动监测平台内主要安装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和国标环境空气六参数分析仪;另一辆移动监测平台内主要安装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和道路积尘走航设备。要求改装车辆性能好,安全性好。仪器设备都需安装到车辆上,且须具备防震和固定功能。改装后,车载 UPS 系统在无需外接电源情况下连续工作续航时间不低于 8 小时,以满足日常巡检、走航监测要求。
8.1 改装基型车要求
1)车型1:车长(mm):≥7000;车型2:车长(mm):≥5900
2)最大满载总质量(kg):≥4000;
3)轴距(mm):≥3000;
4) 发动机类型:柴油;
5)排量(ml):≥2900;
6)排放依据标准:GB3847-2005,GB17691-2018国Ⅵ。
8.2走航监测平台改造内容
1)基本要求
分为2个功能区:驾驶及实验观察区、设备区,区域间有隔断隔离。实验观察区采用商务软包,车体保温处理,地面防滑、防腐蚀、防静电处理,具有较好的电绝缘性、热绝缘性、阻燃性。车辆拥有倒车雷达系统、行驶记录仪、大流量无线路由器等设备
2)供电系统
所有用电器具均可由外接市电供电,部分照明用电由汽车动力驱动,配电系统能满足市电和车载发电系统电源输入和输出的要求;220V电源供电系统,带电源保护装置,并根据车载仪器设备的需要,配置相应的防水电源插口;根据需要,配备配电柜、蓄电池、UPS电源等。
3)空调及排风系统
保留原车原装空调,另加装车载式驻车车顶空调或分体空调,保障仪器正常运行工作环境温度要求。
4)车顶及驾驶区,实验观察区、设备区支持设备要求
车顶加装驾驶区内安装倒车监视器,并配有车载 GPS(和倒车监视器一起,带地图)装配 LED显示屏。车顶加装360°球形可变焦高清摄像机,实时场景图片、视频上传云端系统。
5)车控系统及独立控制开关
220V 电源防水插座;空调和仪器用电分路设计;车载专用工作照明;工作环境温湿度计及烟感报警;空调独立开关。
6)车体外部
装备、车顶平台、后爬梯、气象杆 1 套;可根据甲方意愿喷涂外部标识。
7)取力发电机
车辆安装机架式6KW取力发电机控制主机,保障车辆运行期间设备电力供应。
8)其他要求
以上车辆及改装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供高于以上描述的产品。功能要求是指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描述。
2.商务要求
1)货物交付的截止时间: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
2)地点: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3)付款条件:供应商交付货物及符合财务规定的合法发票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设备通过履约验收,并提交中标价10%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期限12个月)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剩余货款。
4)包装和运输:供应商需将走航监测车按照要求改装,并将设备集成到走航监测车平台上,完成车辆牌照和保险手续后,以整车的形式运输、交付给采购方。
5)售后服务:
①安装调试: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后,设备到达后5个工作日内上门调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技术性能;
②培训:安装调试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方人员进行仪器使用培训,培训结果需达到使用要求;
③质保期为货物安装验收后12个月。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损坏的部件。终身负责免费更新软件系统;
④供应商应在设备验收完成后免费提供一年的运维服务,每辆走航监测车至少提供1名司机和1名技术人员,技术人员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具备3年以上走航车运维经验。运维期间需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定期开展走航监测、编制走航数据分析报告,以及满足采购方其他临时性、应急性、指令性走航监测工作。
⑤供货商应终身负责维护维修。在采购方提出维修要求 4 小时内应答,应答后1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及时解决问题。
(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
招标参数要求 | 验收标准 |
(1)在线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 | |
1.1基本要求 1) 满足对大气VOCs实时在线监测,样品无需前处理直接进样检测; | 产品说明书、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
2) 仪器搭载在监测车上,满足可对VOCs实时在线走航监测,实现∑VOCs及单组分浓度3D-GIS可视化功能,可以给出走航路线上任意点位的∑VOCs及主要物种的浓度; | 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现场测试报告 |
3) 对有机硫化物气体有较好的响应,检出限可达ppb级; | 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现场测试报告 |
4) 仪器可以进行单组份走航,绘制单组份走航图,不同组分颜色可自定义编辑。 | 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现场测试报告 |
1.2仪器配置 1.2.1 进样系统 1) ★采用膜装置进样系统,样品无需前处理直接进样,可实时在线分析大气中VOCs成分; | 产品说明书、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
2) 使用内管光洁度高且惰性化处理的不锈钢管或者聚四氟乙烯管将样品引入到仪器内部。 | 第三方检测报告 |
1.2.2 离子源 ★采用真空紫外电离方式,实现软电离,产生分子离子峰。 1.2.3 质量分析器及检测系统 ★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 | 产品说明书、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
1.2.4 真空系统 采用一级真空,质量分析器压强优于5E-3Pa,避免多级真空导致的系统功率大、体积大、稳定性降低的问题。 1.2.5 安全保护系统 1)系统具有断电保护功能,来电后仪器自动重启; | 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现场测试报告 |
2)系统减震:采用先进的筏式减震平台,可承受任意方向弹性形变,具有多方向隔振、缓冲作用,使仪器适合车载移动; | 现场功能性检查 |
1.3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飞行时间质谱仪技术指标 1) 质量检测范围:1~900amu; 2) 质量分辨率:≥900FWHM; 3) 质量精度:优于±0.05amu; 4) 检测限:≤0.1ppb(甲苯); 5) 动态检测范围:≥3个数量级; 6) 重复性<5%; 7) 稳定性<5%; 8) 分析时间:50μs内完成全谱检测; 9) 检测速度:≥100谱/秒,且为瞬态分子离子峰全谱; 10) 载气:无需载气,无需采用任何高压气瓶或气体发生器。 | 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现场测试报告 |
1.4 系统软件平台 1) 数据库:能够建立区域污染源谱数据库,实现污染源谱录入功能;根据GPS/GIS信息可自定义污染源数据库; 2) 具备报表输出功能、可勾选自动生成各自历史数据统计报表(如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 3) 快速污染源溯源:利用仪器检测到的污染源排放的VOCs特征指纹图谱数据库及污染源识别模型,当环境应急事件、污染投诉发生时,快速检测数据与特征指纹图谱数据库进行智能比对,通过模型算法,可快速的锁定排放源,溯源响应时间分钟级; 4) 具有编辑标准气体库功能、软件方法支持编辑校准步骤、具备自动校准功能; 5) 能够对所监测的定性定量数据结果、浓度变化趋势曲线等进行多组分同窗口实时显示,具备界面信息可编辑并以JPG等图片格式输出保存功能。 | 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现场测试报告 |
(2)国标环境空气六参数分析仪 | |
2.1 系统性能基本要求 1) 为保证系统兼容性和长期运行的稳定性,应保证国标环境空气六参数全部系统所需的分析仪(监测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等为同一品牌; 2) 通过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适用性测试并取得检测报告。 | 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 |
2 分析仪(监测仪)性能基本要求 2.2 NOx分析仪 1) 分析方法:化学发光法,可实时监测NO/NO2/NOx; 2) 测量范围:0-20ppm或 0-50 mg/m3可选,双量程自动切换; 3) 零点噪声:≤0.2ppb(RMS); 4) 跨度噪声:在50ppb 以上读数≤0.5%; 5) 最低检出限:≤0.4ppb; 6) 测量精度:≤读数值的0.5%; 7) 线性:±1%满度值; 8) 零点飘移:≤0.5ppb/24h、≤1ppb/7d; 9) 跨度飘移:≤1%满度值/24h; 2.3 SO2分析仪 1) 分析方法:紫外荧光法; 2) 量程:0-100ppm或0-250mg/m3,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3) 零点噪音:≤1.0ppb(10秒平均时间); 4) 最低检出限:≤2.0ppb(10秒平均时间); 5) 零点漂移(24h):≤1.0ppb; 6) 跨度漂移(24h):±1%满量程; 7) 精度:1%读数或1ppb(取较大者); 8) 线性:±1% 满量程。 2.4 CO分析仪 1) 分析方法:气体过滤相关法; 2) 量程:0-10000 ppm或0-10000 mg/m3,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3) 零点噪音:≤0.02ppmRMS(30秒平均时间); 4) 最低检出限:≤0.04ppm; 5) 零点漂移(24h):≤0.1ppm; 6) 跨度漂移(24h):±1%满量程; 7) 响应时间:≤60秒(30秒平均时间); 8) 精度:±0.1ppm; 9) 线性:±1% 满量程。 2.5 O3分析仪 1) 分析方法:紫外光度法; 2) 量程:0-200ppm或0-400mg/m3,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3) 零点噪音:≤0.25ppbRMS (60秒平均时间); 4) 最低检出限:≤0.50ppb; 5) 零点漂移(24h):≤1.0ppb; 6) 跨度漂移:≤±1%满量程/月; 7) 响应时间:≤20秒 (10秒平均时间); 8) 精度:1.0ppb; 9) 线性:±1% 满量程。 2.6 β射线法环境空气颗粒物监测仪(2台,分别配备PM10、PM2.5切割器) 1) 分析方法:连续实时β射线法(含动态加热系统); 2) 量程:0-10.0mg/m3或0-10000μg/m3,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3) 最低检出限:≤6μg/m3(0.5小时平均值); 4) 分辨率:0.1μg/m3; 5) 精度:±2μg/m3<80μg/m3,± 4μg/m3>80μg/m3 (24h平均); 6) 准确度(质量测量):±5%; 7) ★数据输出速率:≤1秒。 | 第三方检测报告 |
(3)车载道路积尘测试系统 | |
★1)PM10测量范围:0~120000μg/m3;检出限:≤20μg/m3;全量程误差<5%;分辨率:≤1μg/m3;响应时间:≤1s; 2)积尘排放潜势,该参数通过校准计算后可得出积尘负荷值;测量范围:0~20gs/m;检出限:≤0.05 gs/m;分辨率:≤0.01 gs/m;响应时间:≤5s;检测指标:积尘负荷为75微米以下颗粒物,并按0-0.3-0.5-1.0-5 μg/m3进行分级,形成报告,提供走航监测图,并提出高积尘负荷道路的整改建议; 3)可检测是否淋雨,进行设备采样关闭; 4)具有滤水功能,可检测管路是否进水并报警; 5)具有GPS定位功能,车载主机可进行本地化的GIS显示, GPS 支持卫星: GPS,北斗;捕获灵敏度:-160dBm;冷启动时间:<30秒,热启动时间:<28秒; 6)可检测空气中PM2.5浓度,PM2.5测量范围:0~999μg/m3;检出限:≤10μg/m3;分辨率:≤1μg/m3;响应时间:≤1s。 | 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现场测试报告 |
(4)辅件配置 4.1车载式大气采样系统 需配备车载式大气采样总管,总管至少预留6个支路,以方便连接其他设备。 4.2 车载式五参数气象站 需配备车载气象五参数,能实时监测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大气压。 (5)质控配置 5.1 零气发生器 需配备零气发生器,用于处理后使零气符合要求指标,用于校准稀释气。 5.2 动态校准仪 采用稀释法多元气体校准技术,能够依据外接标准气体种类提供SO2、NO、CO、NO2、O3等标准气体输出,动态气体校准仪可以提供浓度精确的用户需要的标准气体。 5.3 便携式标气稀释校准仪 需配备便携式标气稀释校准仪,通过气体质量流量控制器精确控制气体流量,将高浓度样品动态稀释至所需低浓度气体,用于在线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的校准。 (6)耗材-标气及减压阀 1)8升TO14标准气体、PAMS标准气体、有机硫标气、苯系物标气、SO2标气、NO标气、CO标气各1瓶; 2)40L高纯氮气1瓶; 3)不锈钢减压阀若干; | 供货清单 |
(7)系统集成 1)具备数据实时传输查看功能,多台设备走航监测过程中,监测数据上传到云端系统,供用户统一查看; 2)每个监测平台独立配备一台现场应急监测笔记本电脑,加载配套软件,要求i7第11代酷睿处理器、≥32GB内存,≥2G独立显存,≥14寸主屏,≥500GSSD硬盘,总重量≤1.6kg; 3)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定制化系统集成。 | 现场测试报告及现场演示 |
(8)移动监测平台 提供2辆移动走航监测车,完成车辆牌照、保险等相关手续。其中,一辆移动监测平台内主要安装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和国标环境空气六参数分析仪;另一辆移动监测平台内主要安装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和道路积尘走航设备。要求改装车辆性能好,安全性好。仪器设备都需安装到车辆上,且须具备防震和固定功能。改装后,车载 UPS 系统在无需外接电源情况下连续工作续航时间不低于 8 小时,以满足日常巡检、走航监测要求。 8.1 改装基型车要求 1) 车型1:车长(mm):≥7000;车型2:车长(mm):≥5900 2) 最大满载总质量(kg):≥4000; 3) 轴距(mm):≥3000; 4) 发动机类型:柴油; 5) 排量(ml):≥2900; 6) 排放依据标准:GB3847-2005,GB17691-2018国Ⅵ。 8.2走航监测平台改造内容 1)基本要求 分为2个功能区:驾驶及实验观察区、设备区,区域间有隔断隔离。实验观察区采用商务软包,车体保温处理,地面防滑、防腐蚀、防静电处理,具有较好的电绝缘性、热绝缘性、阻燃性。车辆拥有倒车雷达系统、行驶记录仪、大流量无线路由器等设备 2)供电系统 所有用电器具均可由外接市电供电,部分照明用电由汽车动力驱动,配电系统能满足市电和车载发电系统电源输入和输出的要求;220V电源供电系统,带电源保护装置,并根据车载仪器设备的需要,配置相应的防水电源插口;根据需要,配备配电柜、蓄电池、UPS电源等。 3)空调及排风系统 保留原车原装空调,另加装车载式驻车车顶空调或分体空调,保障仪器正常运行工作环境温度要求。 4)车顶及驾驶区,实验观察区、设备区支持设备要求 车顶加装驾驶区内安装倒车监视器,并配有车载 GPS(和倒车监视器一起,带地图)装配 LED显示屏。车顶加装360°球形可变焦高清摄像机,实时场景图片、视频上传云端系统。 5)车控系统及独立控制开关 220V 电源防水插座;空调和仪器用电分路设计;车载专用工作照明;工作环境温湿度计及烟感报警;空调独立开关。 6)车体外部 装备、车顶平台、后爬梯、气象杆 1 套;可根据甲方意愿喷涂外部标识。 7)取力发电机 车辆安装机架式6KW取力发电机控制主机,保障车辆运行期间设备电力供应。 8)其他要求 以上车辆及改装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供高于以上描述的产品。功能要求是指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描述。 | 核查车辆合格证或现场功能性检查 |
2.商务要求 1)货物交付的截止时间: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 2)地点: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3)付款条件:供应商交付货物及符合财务规定的合法发票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设备通过履约验收,并提交中标价10%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期限 12 个月)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剩余货款。 4)包装和运输:供应商需将走航监测车按照要求改装,并将设备集成到走航监测车平台上,完成车辆牌照和保险手续后,以整车的形式运输、交付给采购方。 | 按合同要求 |
5)售后服务: ①安装调试: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后,设备到达后5个工作日内上门调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技术性能; | 提供安装调试报告 |
②培训:安装调试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方人员进行仪器使用培训,培训结果需达到使用要求; | 提供培训计划及签到表 |
③质保期为货物安装验收后12个月。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损坏的部件。终身负责免费更新软件系统; | 按合同要求 |
④供应商应在设备验收完成后免费提供一年的运维服务,每辆走航监测车至少提供1名司机和1名技术人员,技术人员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具备3年以上走航车运维经验。运维期间需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定期开展走航监测、编制走航数据分析报告,以及满足采购方其他临时性、应急性、指令性走航监测工作。 | 提供运维服务人员学历证明 |
⑤供货商应终身负责维护维修。在采购方提出维修要求 4 小时内应答,应答后1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及时解决问题。 | 按合同要求 |
(四)风险管控措施
(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此采购项目为了响应国家对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的政策而配置,若相关政策要求发生变化,该采购系统可以应用于应急监测、恶臭异味溯源监测、日常污染源巡查监测等其他场景中,实现资源合理充分利用,可在仔细评估后选择终止或继续。
(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此项目主要实施环境为现场的移动监测,系统本身可应对一定程度的颠簸、湿度、温度等影响,若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可灵活变换使用方式,采样定点及应急的方式开展实施。
(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此项目采购的设备均为目前国内普遍使用的技术,不存在唯一性,采购方会持续跟踪重大技术的升级迭代情况,根据业务的具体需求,与供应商商定技术的定期升级事宜。
(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若发生项目预算调整,采购方会根据实际的项目需求,适当调整购置设备清单,并及时变更招投标相关事项。
(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当发生项目投诉质疑时,采购方会根据项目需求真实、公平公正的快速、及时响应质疑投诉内容,并协调多方资源,保证采购进度按时推进。
(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采购方会及时分析总结采购失败的核心原因,并及时提出针对性解决对策,重新组织招投标工作,避免因采购延迟对具体环境监测业务的影响。
(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采购方与供应商签订履行合同时,会对具体条款进行约束及限定,若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采购方会及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办法,若多次协商仍无法解决,会依照合同条款的约定事项执行。
(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采购方采购项目推进中时刻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若在无意识情况下,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采购方会及时停止相关活动,并作出深刻书面反省;若供应商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采购方会立马终止相关合作,始终把国家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
附件3
正本(副本)
项目
询价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日 期: 年 月 日
报价承诺函
致: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单位):
授权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报价。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
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贰份
1.初始报价表
2.采购项目报价简要说明
3.二次报价表
二、据此函,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表宣布如下
1.我公司已详细审阅项目全部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方案、采购明细、技术参数、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此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2.我公司将按询价响应文件的有关承诺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3.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个日历日。
4.初始报价为(小写)元;(大写);
投 标 单 位:(盖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初始报价表
单位:元
报价单位 | |
项目名称 | |
初始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质量 | 达到相关行业标准或符合采购方要求 |
交付期 | |
报价单位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要求内容填写清楚,准确无误。本表中的总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费用总和一致。
采购项目报价简要说明
(仅做参考,可依据项目方案预算实际情况编制)
报价单位名称:
序号 | 项目明细 | 型号规格 及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产地及制造厂商 | 性能说明 | 备 注 |
1 | |||||||||
2 | |||||||||
…… | |||||||||
初始报价总价 | 单位:元 |
报价单位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次报价表
单位:元
报价单位 | |
项目名称 | |
二次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质量 | 达到相关行业标准或符合采购方要求 |
交付期 | |
报价单位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次询价分初始报价和二次报价,经与采购方询价小组谈判后,再填制二次报价表(手工填写)。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的大气环境移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的市场询价活动。代理人在询价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被询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被询价单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其他】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大气环境移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询价告知卡
(报价单位名称):
一、我单位官网发布的“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关于大气环境移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的询价信息公告”是否阅知?
二、我单位官网发布的“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大气环境移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询价要求及流程”是否阅知?
三、我单位官网发布的“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大气环境移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实施计划”及采购需求是否阅知?
报价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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