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VOCs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便携式气相质谱仪)的意见征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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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VOCs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便携式气相质谱仪)的意见征询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现就VOCs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便携式气相质谱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ZJWS2021-JJ249

二、征求意见范围:1. 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服务要求; 2. 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 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1年09月25日 16:00前

2、意见递交方式: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3、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高女士

5、联系电话:****-********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 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附件信息:

标签: 质谱仪 便携式气相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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