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微型污水处理站药剂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公告
新津区微型污水处理站药剂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公告
成都新津水城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就新津区微型污水处理站药剂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代理机构询价,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对该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的方式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新津区微型污水处理站药剂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采购PAC(固体)药剂30吨、工业级葡萄糖10吨、醋酸钠10吨,药剂供货期1年,根据使用情况分批交货,每批次供货时间以我公司供货通知为准,中选人必须接到通知后1个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付款方式按每次送货量给予结算。
三、采购预算:17.1万元。
四、服务期限:完成该项目采购工作,档案归整及移交日止。
五、递交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17:00(北京时间),报价供应商须在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六、递交报价方式:
1、邮件递交:在截止时间内把需递交资料扫描件发送到(********69@qq.com)。
注:以收到时间为准。
七、需递交的资料:
1、报价函原件;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九、以最低报价作为中选单位。
十、公告发布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xinji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地址:新津区兴园三路龙王渡二期三栋办公楼9楼
联系人:钟益
联系电话:***-********
附件
报价函
项目名称 | 新津区微型污水处理站药剂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
报价单位名称 | |
报价 | 金额元 |
服务期 | 完成该项目采购工作,档案归整及移交日止 |
备 注 |
注:此价格包含本项目所需的车辆、人员、运输、差旅、利润、税金等所有有关的费用。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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