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灵川县中医医院保洁服务采购【GLZC2021-C3-230052-GSZB(重)】质疑答复函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灵川县中医医院保洁服务采购【GLZC2021-C3-230052-GSZB(重)】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广西广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临桂区临桂镇秧塘工业园内花样年麓湖国际社区B地块第B8幢1单元10层03号房

法定代表人:秦爱华

联系电话:182*****556

邮编:541114

我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贵方以邮寄递交方式送到的关于灵川县中医医院保洁服务采购【GLZC2021-C3-230052-GSZB(重)】的质疑函原件,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谋求中标

事实依据:(1) 根据成交公告显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为桂林市绿净保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其声明“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4414.18万元,资产总额为500万元”,声明为小型企业,据此可以享受评标10%的评标价格优惠;(2) 根据政采公开的资料显示,其2020年不完全统计:①单单《贺州市中医医院2019年-2020年度保洁、护工服务采购(第二次) (HZZFCG2019-F-232)中标结果公告》在2020年全年在管80人;②《2019年-2020年临桂城区小广告清理保洁服务(项目编号: GLZC-C3-08189-GXZH)》8人;③另有《南宁市青秀区122条河流巡查保洁工作B标段(项目编号:QXQZC2019G30155-FW-6- *******GNN)》、《大圩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GLZC2019-C3- 09048-TZJS(重))》、《五通镇人民政府镇区保洁及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编号:GLZC2019-G3-08239- ZYLH)》、《临桂区四塘镇环境保洁及全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项目编号: GLZC2019-G3- 08245-ZYLH)》、《六塘镇村级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编号:GLZC2020-C3-08022 -GXBT)》、《五通高铁站站前广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GLZC2020 C3- 08032- ZYLH)》、《临桂区会仙镇环境保洁及全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服务(项目编号:GLZC2020-G3- 08044-GZXM)》、《广汇物业广西区域桂林保洁服务外包招标项目(项目编号: FWY000EG********0021)》等直接可查的在管项目,人员远远不止其声明的70人;(3) 其提供的声明,会直接影响到参与评标单位的排名先后;即使其小型企业的声明最终没有影响排名次序,但是仍未改变其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的客观事实,也未改变评委专家明知有4414.18万的收入及其可能提供的相关财务审计报告在社保等费用支出明显不合理,仍按照小型企业给以相关的价格优惠享受这一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质疑请求:对上述的各质疑事项予以全文公开回复。

质疑答复:桂林市绿净保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申明函》中,申明其公司从业人员为70人。经我公司核实,其申明的70人仅为总公司从业人员,并不包含下属的11个分公司从业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其公司从业人员的申明人数应包含总公司及各分公司,桂林市绿净保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包括分公司人员)不止其声明的70人,在职人员已超过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2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桂林市绿净保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无效。因此,桂林市绿净保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交无效。

质疑事项2:信息披露有遗漏

事实依据:本次总共有 5家单位投标,但是最终的中标公告只有3家披露,另外2家单位信息不详,但又完全没有言及。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第十条、第十七条。

质疑请求:对上述的各质疑事项予以全文公开回复。

质疑答复: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适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我公司发布的成交公告符合上述规定,质疑人质疑的“成交公告信息披露有遗漏”没有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的,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保洁 中医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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