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洪沟A段剑影学校附近污水挂管招标公告
排洪沟A段剑影学校附近污水挂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排洪沟A段剑影学校附近污水挂管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丰泽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丰泽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剑影学校附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为76048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排洪沟A段剑影学校附近污水挂管项目,包含污水、现状路面破除及修复、围堰等专业工程,主要排水管管径为DN300,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6048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规定: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和《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函〔2020〕1号)的要求执行,其中:
(1)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
(2)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因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适用,会出现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编号位数不一致的情形。该情形不属于伪造篡改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可在企业资质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及其它行业管理备案等活动中正常使用。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工程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4.2 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购,图纸另计。招标相关资料及图纸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开标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好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给招标人代表。未能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注:投标人应对投标保证金数额进行确认及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足或无法识别相关信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9日15时30分。
7.2.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3.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丰泽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附中路165号,邮编:362200;
联系人:阮女士,联系电话:134*****009,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刺桐北路892号福兴大厦南座二楼,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7@qq.com;
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159*****056,传真:/。
监督部门: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丰泽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发布日期:2021-09-23 1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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