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鹤峰县恩鹤区中营坪小流域建设招标公告
201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鹤峰县恩鹤区中营坪小流域建设招标公告
201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鹤峰县恩鹤项目区中营坪小流域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鹤峰县恩鹤项目区中营坪小流域建设项目,已由鄂水利保复[2013]10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到位(鄂财农发[2013]131、132号号)。招标人为鹤峰县水土保持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0km2,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63.70%以上。完成坡改梯工程33.35hm2(石坎坡改梯9.65hm2、土坎坡改梯工程23.70hm2)、蓄水池13口、排水沟2.0km、沉沙池14口、作业便道5.98km、塘堰整治1座、谷坊2座、土质截水沟4.0km。经济林96.78 hm2,封禁治理1482 hm2.沼气池17口,节能灶17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信誉良好;
(2)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6)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人员(“五大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
(7)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8)外省企业必须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根据《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供企业法人、法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由本项目开标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代表于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持单位介绍信在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局四楼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登记,然后再持中心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须符合3.1投标人资格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人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办公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授权代表的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局四楼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文件出售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局四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峰县水土保持站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一中路4号水利局大楼6楼
联 系 人:覃正松
电 话:134*****2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机场路滨江花园6号楼A座13层C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高磊
电 话:0718-*******
传 真:0718-*******
电 子 邮 箱:hbsmgczx@126.com
附件:投标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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