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安康市初级中学门面房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安康市初级中学门面房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采购公告

安康市初级中学门面房综合改造项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高新区居尚花园沟社区5号楼一单元18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3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AKSH2021-ZCS-064

2、项目名称:安康市初级中学门面房综合改造项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元

5、采购需求:安康市初级中学门面房综合改造项目工程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分包

采购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天)

采购预算(元)

一标段

版画室、展厅、劳技室、古筝室、

钢琴室、室外工程量改造

100

*******.94

二标段

创客中心改造

50

618587.55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一标段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建筑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提供无在建项目证明。

10、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居尚花园沟社区5号楼一单元1803室。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文件售价: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套,售后不退。

5、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备注:(1)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及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递交至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确认并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09:00时前。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 (6)请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7)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单位联系项目负责人可通过转账的形式缴纳报名费,报名资料通过快递的方式递交。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只可委托一名持绿色健康码的代表到场参与并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09:00时前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康市初级中学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解放路45号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137*****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高新区居尚花园沟社区5号楼一单元1803室

联系方式:159*****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9*****332

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标签: 工程采购 综合改造 门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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