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营销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营销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5">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营销项目可研及勘察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营销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已由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计量中心、客服中心、海口等供电局(详见本公告2.9标段划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

2.2建设规模:本批项目共2个标段,各标段概况如下:

(1)2021-2022年营销项目(除营销专业系统外)可研及勘察设计:为了满足公司营销项目建设需要,提高省级集中自动检定流水线改造、省级计量中心实验室及检定改造、省级客服中心场所改造、供电局实验室及检定改造、营销场所项目、智能营销厅改造、电能计量装置改造、计量自动化终端改造等营销项目可研编制及设计质量,根据《南方电网公司营销项目预算标准、准入条件与项目命名规范(2020版)》的项目分类,对除了营销专业系统项目以外的营销项目开展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本次框招不含EPC总承包项目。

(2)2021-2022年营销专业系统可研及勘察设计:为了满足公司营销项目建设需要,提高营销专业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计量自动化系统、计量生产管理平台、95598语音系统)可研编制及设计质量,根据《南方电网公司营销项目预算标准、准入条件与项目命名规范(2020版)》的项目分类,对营销专业系统开展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本次框招不含EPC总承包项目。

2.3计划工期:详见2.9标段划分。

2.4承包方式中标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中标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中标人不得进行违规分包。

2.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适用于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类项目。

2.8招标范围:工程可研、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规约版)、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规约版)、编制竣工图文件、配合电子化移交的相关设计工作,现场服务及其它有关工作,本次框招不含EPC总承包项目。

2.9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1个中标人。

序号

建设单位

标段号(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预算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工期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1

计量中心、客服中心、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三沙、文昌、澄迈、万宁、乐东、东方、陵水、屯昌、临高、昌江、定安、琼中、白沙、保亭、五指山供电局

1

2021-2022年营销项目(除营销专业系统外)可研及勘察设计

1200

/

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5

2

计量中心、客服中心

2

2021-2022年营销专业系统可研及勘察设计

400

/

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4

注:

(1)有效报价

本次项目招标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高于20%(不含本身)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结果有效期

1.采用框架招标,招标结果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由中标单位负责编制可研的营销项目,如投资计划在2022年12月31日后才下达的,则中标单位继续负责完成相关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3">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营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段

1

具备电力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咨询(当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咨询资质证书或2018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和设计资质。

2021-2022年营销项目(除营销专业系统外)可研及勘察设计

2

具备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咨询(当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咨询资质证书或2018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和设计资质。

2021-2022年营销专业系统可研及勘察设计

3

具有2018年以来承担与本次工程可研、勘察及设计服务工作相关的同类业绩,提供2018年以来的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要求证明(需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

2021-2022年营销项目(除营销专业系统外)可研及勘察设计、2021-2022年营销专业系统可研及勘察设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09月29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 2016年9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承包商登记公告),并办理承包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并在购买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投标单位可以投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单位的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开标文件均以标段为单位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0月25日09时30分00秒。

(2)递交方式: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投标单位数字证书(USBkey)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投标单位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在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办理单位

数字证书(USBkey)(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 逾期递交/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5日0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

①电子化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②现场开标地点: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大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本项目同时在现场及网上开标,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或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期间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逾期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将自动关闭查看功能。

6.3参加现场开标会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原件;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原件,委托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一份(如使用则提供原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 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邮编:570203

联系人:朱工

电话:****-********(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邮编:571199

联系人:岳工

电话:********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 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异议类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1)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招投标业务质疑和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监督室

邮政编码:571199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jubxx1@hn.csg.cn

联系人:苏先生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jubxx1@hn.csg.cn)提交。

(2)招标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纪委办公

室)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联系人:钟先生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岳海屾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招标 勘察 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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