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牡丹香精香料有限公司生产辅助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牡丹香精香料有限公司生产辅助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牡丹香精香料有限公司生产辅助设备采购招标项目(项目编号:SOIS_T_2021_MD10)招标公告

一、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上海牡丹香精香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生产辅助设备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包件号

包件内容

数量(台/套)

1

工业级电动隔膜泵、食品级电动隔膜泵

2

2

防爆手动液压车

2

注: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包件进行投标,但对该包件下所有规格货物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包件的投标被否决。

二、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7.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8.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 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 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四、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五、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29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时~16:0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中心4号楼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伍佰元人民币(RMB 500.00),售后不退。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六、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0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中心4号楼1楼会议室。七、 定于2021年10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中心4号楼1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上海牡丹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地址:浦东新区孙桥路1067号

邮编:201210

电话:188*****131

传真:********

联系人:廖宗智

E-mail:zz_leo@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中心4号楼

邮编:201199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王立彦、陈宇杰

E-mail:wangly@sois.sh.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香精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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