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房服务器、存储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房服务器、存储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BSTHCZ 2021-29: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房服务器、存储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房服务器、存储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THCZ 2021-29;

2、项目名称: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房服务器、存储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25.00万元/年

5、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围绕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用的核心小型机、存储设备、X86服务器展开,主要包含设备档案管理、设备巡检、故障处理、系统变更、性能分析和优化调整、现场技术保障、软件和固件升级、操作系统维护等方面。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整体投标,不得遗项、漏项。

6、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

7、服务地点: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单位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有效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次年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2.2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云南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等当事人实施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有助于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中,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故按要求本项目将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和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结果证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2、地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获取招标文件。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供应商修正进行补充,未提供材料的产生的不良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售价:6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15时00分

2、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5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伍仟元整)。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杨建平

开户名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

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保山新村支行

开户银行:建行保山永昌分理处

账号: ****************409

账号:****************4923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32885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人:杨女士

备注:投标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采购与招标网。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监督电话: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锦溪路52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英杰

电   话:133*****65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存储维保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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