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国森林资源调查专项任务第二批次紧急租赁车辆项目

2021年度全国森林资源调查专项任务第二批次紧急租赁车辆项目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青海建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2021年度全国森林资源调查专项任务第二批次紧急租赁车辆项目进行国内询比,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招标项目编号

青海建硕询比(服务)2021-053

招标项目名称

2021年度全国森林资源调查专项任务第二批次紧急租赁车辆项目

方式

询比

招标预算额度

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叁万陆仟肆佰元整(¥193.64万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叁万陆仟肆佰元整(¥193.64万元)

宁夏段46.8万元;青海段146.84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

招标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其他要求:提供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公告发布时间

2021 年09月23日

获取文件的时间

2021年09月24日至 2021 年09月 2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方式

网上购买(疫情期间不提供现场报名);

文件售价

500 元/包(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文件地点

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7层10709室;

购买询比文件时应

提供材料

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注:需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1年 09月29日上午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7层10709室

招标人联系人

招标人: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76*****486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31*****941

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7层

邮箱地址:********4@qq.com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收款人

青海建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50 3197 7520

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中标人

收取金额:以合同约定中收取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大写:叁万捌仟元整 小写:38000.00元

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电汇(不接受现金),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转入以下专用账户,并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格尔木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财务收到银行送达的到账回单为准 。

3、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青海建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050 3197 7520

缴费时间: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工作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询价响应文件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5、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车辆 专项 森林资源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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