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异地新建项目一期施工

[招标公告]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异地新建项目一期施工

招标公告

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异地新建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3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 16362.9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异地新建项目一期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长春市融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宽城区,东至规划丙二路(隔丙二路为规划二十五中校区,丙二路以东为长农公路),南至规划丙三十三路,西至规划乙一路,北至甲五路(装备大路)。

总投资(万元):16362.9

建筑面积:46783.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0月28日至2023年06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9月24日至2021年09月30日

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联系人:苏超

联系电话:135*****618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30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异地新建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CSRZ-2021JSCC0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异地新建项目一期已由长春市宽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宽发改字[2021]11号文件、长宽发改字[2021]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建设资金分两部分,一部分由财政拨款解决、另一部分申请政府专项债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异地新建项目一期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80048m2,建筑面积46782.6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248.99m2,地下建筑面积533.61m2,地上建筑面积分为:教学楼、食堂、艺体实训中心、女生宿舍、男生宿舍、设备房(配电室)、垃圾站、主门卫、副门卫。占地面积分为:建筑物基底面积、道路及停车场用地面积、绿化面积、观礼台、体育场、室外球场。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6362.8954万元

2.4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宽城区,东至规划丙二路(隔丙二路为规划二十五中校区,丙二路以东为长农公路),南至规划丙三十三路,西至规划乙一路,北至甲五路(装备大路)。

2.5计划工期:2021年10月28日至2023年06月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师1人(非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以上人员需具有相对应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施工现场人员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人员、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9月24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3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355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均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的方式定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

联系人:苏超

联系电话:135*****61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融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六区25栋4单元408室

联系人:杨彤

电话:189*****34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30日 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建项目 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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