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票据鉴别仪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票据鉴别仪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票据鉴别仪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或“采购人”)拟对票据鉴别仪采购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4">: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票据鉴别仪采购项目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一)适用范围

至少适用于2010版银行票据凭证,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其中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汇票(含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本票包括清分机本票和非清分机本票,支票包括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指非清分机转账支票)和清分机支票,清分机支票又分为清分机转账支票和清分机普通支票:能满足护照、营业执照、单位定期存款单、货币等证件、有价凭证的真伪鉴别。

(二)光谱检测

具有白光、白侧光、透光、紫外光、红外光、红外侧光、红外透光等多种检测光源,能够检测票据纸质、水印、安全线、荧光纤维等纸张防伪特征;能够准确检测票据凸版印刷、彩虹印刷、底纹图案、微缩图文等印刷防伪特征;能够准确检测水溶性红色荧光油墨、棕黑色渗透性油墨、无色荧光油墨、表格黑等油墨防伪特征;能够准确呈现效果鉴别伪造票证。

(三)痕迹检测

在全幅、局部、细节视场,通过测光、红外光、紫外光能够准确检测票面、印章与背书涂改、刮磨、挖补等变造痕迹。

(四)特别光谱检测

具有定位双色荧光纤维检测;通过激光、蓝光特殊等光源可准确检测票据号码区域等多种三线防伪特征及应用红外光、蓝光检验书写消色情况(或通过其它手段可实现此功能)。

(五)磁性检测

能够检测票据安全线磁性信息。

(六)信息显示

具备7寸及以上彩色液晶显示屏,多光普检测模式下,观察全幅、局部、细微票据特征,清晰直观。

(七)检测倍率

满足1:1全幅票面、局部30倍及以上放大、细微60倍及以上放大检测。

(八)图像分辨率

支持不低于500万(2048*1536)像素或相当于500万像素的清晰显示。

(九)接口及数据记录功能

具有多种接口,可直接与PC机或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等设备连接端口,且可存储。外接设备图像显示及存储图像显示清晰。

(十)人性化设计

票据真伪鉴别操作便利,主机内完成全部检查;具备自动节电保护功能。

(十一)产品升级功能

硬件或软件具备升级、组合功能,满足科技发展需要。

(十二)配套软件

配备的票据应用软件具有著作权或软件产品认证,支持影像的采集、保存、上传、报告等功能。

(十三)附加说明

具有其他票据鉴别的技术(鉴别仪和配套软件)规格可酌情参考,例如:具有防辐射、自动检测、自动比对、印章检测、防伪信息查阅等方面。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

3.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以上。

4.具有相应资质,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接受我行监督管理;

6.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

7.倡导绿色理念,产品节能环保;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6.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发出邮件后,请电话告知联系人。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女士熊女士 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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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

hhhtjczx@hxb.com.cnhxbhhhtjczx@163.com

征集期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2021年9月23日

标签: 征集公告 供应商 票据鉴别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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