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过境段工程建设一标段二工区水稳、沥青混合料运输招标公告
佳木斯过境段工程建设一标段二工区水稳、沥青混合料运输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鹤岗至大连国家高速公路佳木斯过境段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二工区水稳、沥青混合料运输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鹤岗至大连国家高速公路佳木斯过境段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二工区水稳、沥青混合料运输项目。
1.3运输需求:水稳混合料3000m3,沥青混合料39561t。
1.4运输计量方法、计量单位:
水稳、沥青混合料以需求方过磅数量为准。因实际采购数量为计划量,所以供应商如以低于预算价格成交,需求方视为单价可相应降低。成交价格与预算价格产生的偏差金额,需求方在实际结算中予以相应金额扣除。
1.5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
1.6货物的起运地点,运输方式,到达地点(需求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货物的起运地点:需求方指定的材料供应商出料地
运输方式:汽运
1.7收货人取货验收办法
水稳、沥青混合料以需求方过磅数量为准。
1.8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采购价格总预算为595854元(含税金)
四、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文件截止时间止)。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5与需求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8:00至2021年9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费用: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2000元(贰仟元整)。
6.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18:00前
6.3采购保证金退还: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供应商资格文件审核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8:30
7.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 2021年9月27日8:30;
7.3邮寄资格文件的地点: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7.4资格文件邮寄要求:********4820@qq.com%EF%BC%89%EF%BC%9B">资格文件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81@qq.com);
7.5资格文件以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需求方不予受理。电子邮箱发送发送电子邮件等同于原件。但要求原件与电子件完全相符。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595854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8.3竞价时间:2021年9月27日11:30-12:00;
8.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9.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资格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需求方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需求方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联系人:高绍杰
电 话 :15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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