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东谷部分)及启动区中央绿谷一期项目(EB4以北段)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比选公告

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东谷部分)及启动区中央绿谷一期项目(EB4以北段)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比选公告

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东谷部分)及启动区中央绿谷一期项目(EB4 以北段)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比选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对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东谷部分)及启动区中央绿谷一期项目(EB4 以北段)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东谷部分)及启动区中央绿谷一期项目(EB4 以北段)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

1.2比选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4项目概况:

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东谷部分)用地面积约82.14万㎡,建设内容包含启动区 G06 生态单元内的景观绿化工程、水系工程、岩土工程和运动健身设施、公共艺术设施、驿站、公共卫生间、给排水设施、照明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智能监控设备等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河道水系(常水位面积)共计4万㎡。园路面积共计约4.63万㎡。绿化面积共计约70.4万㎡。项目景观桥共计16座,11座低净空人行桥和5座栈桥;驿站4座,驿站建筑面积约为1747.35㎡。本项目施工总承包的中标合同额为:20000.040650万元。

启动区中央绿谷一期项目(EB4 以北段)建设规模约60.8公顷,包括场地工程、园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建筑工程、景观桥工程、河道及水工设施工程,其中包含3座景观桥;1座公共卫生间,总建筑面积为150㎡;2座服务驿站,总建筑面积为285.83㎡;栈道面积2369㎡。本项目施工总承包的中标合同额为:15245.938627万元。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6服务内容:项目范围内根据现行验收规范规定、法律法规、检验试验规范规定的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项目,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回填土、路基压实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混凝土抗压抗渗、钢筋钢管等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清单中所列的所有项目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所要求的其他检测服务等。

1.7质量要求:合格。

1.8本项目相关施工单位: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监理单位:北京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全过程咨询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华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9本项目划分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2.1.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1.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正性;

2.1.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1.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1.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全过程咨询人;

2.1.6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咨询机构;

2.1.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1.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1.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2.1.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2.1.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1.12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1.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15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1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申请人。

2.1.17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1.18不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的。

2.1.19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2.1.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专项资格要求

2.2.1资质最低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

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

②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2.2.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第三方质量检测合同业绩。

2.2.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4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近1年内(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②因违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③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④被本项目比选人或比选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⑤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2.2.5其他要求:

①申请人主要检测设备在新区范围内(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主要检测设备均在新区范围内),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并且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②申请人近五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③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必须在新区范围内完成。

2.2.6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提出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a.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b.联合体双方满足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完成该工程主要检测项目的能力,具备见证取样资质;联合体各方合计检测业务范围涵盖本次全部采购内容);c.联合体双方需明确双方检测内容,检测内容不得重复;d.联合体成员方承担其余检测项目且其资质证书业务内容须包含相应内容。e.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提出申请,否则各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比选文件获取

1.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申请人免费获取文件须至少提供《授权委托书》word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申请人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项目联系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获取文件日期”,格式自拟,包含所要求的内容即可。】并发送至指定邮箱gxzbxq@126.com,邮件标题注明“申请单位全称+(项目名称)文件获取”。

2.获取时间:公告发布开始至2021年9月27日18时00分。申请人要求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18时00分。比选文件采用电子邮件送达文件的方式发出,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申请人能及时获取比选文件,若发送邮件的当天未收到比选文件电子版,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主动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如超过文件领取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导致无法领取文件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18时00分,递交方式:申请人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正义路75号(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文件也可邮寄,采用邮寄方式的须在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地址为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正义路75号(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寄联系人:曹阳涛,联系电话:166*****511。(注:申请文件包括纸质版申请文件及签字盖章后的申请文件pdf版,即一正二副,2个U盘,详见第二章)。

特别说明: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应确保快递员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送达邮寄地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邮寄文件的送达时间仅以快递员将文件确实交予采购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不以快递系统中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快递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其余时间不确保可正常签收快递。因未在上述时间段内送达快递而导致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快递过程中申请人应对申请文件做好防护,由此造成文件损坏、密封破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逾期递交的、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含因快递过程中造成密封损坏而不满足密封要求的)的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各位申请人务必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准备,否则由此导致的申请文件递交失败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联系人: 石经理

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正义路75号

联 系 人:曹阳涛

联系方式:166*****511

七、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陆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标签: 检测服务 第三方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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