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簿册印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簿册印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簿册印刷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其他印刷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乌鲁木齐市公告时间2021年09月23日17: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24日至2021年09月2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8.76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立娜、罗雅薇
项目联系电话****-*******180*****413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占位****-*******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立娜、罗雅薇****-*******180*****413

项目概况

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簿册印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30日 12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1-356

项目名称: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簿册印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文件呈批单;(2)发文稿纸;(3)经费呈批单;(4)函头纸2种;(5)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材料印刷等其他一系列货物,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总站机关内: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处合同签订确定格式后20日内完成供货,警务保障中心、边境管理处合同签订确定格式后15日内完成供货,边防检查处合同签订确定格式后3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4日至2021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30日 12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12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联系方式:王占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王立娜、罗雅薇****-*******180*****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立娜、罗雅薇

电 话:  ****-*******180*****4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印刷采购 簿册 边防检查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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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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