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药品招标盖章确认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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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药品招标盖章确认问题的通知
各投标企业:
关于《2006年度大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标书文件》“投标文件编制说明”部分中所述“投标人所提供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复印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证书》复印件、由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大输液”产品提供的由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包装材料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2006年9月26日至11月3日17:00内到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盖公章(红色)确认。”部分说明如下:
一、需要到药监局确认上述资料的为投标人。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其所代理投标的产品所涉及的生产企业及产品资料无需确认。
二、投标人所在地为大连市的企业,需要到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盖公章(红色)确认;投标人所在地为非大连市的企业,需要到企业所在地的药监局加盖公章(红色)确认。
望各投标人周知!
相关搜索:投标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标程序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药品管理法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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