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价格体系(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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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土地价格决策的透明度,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兹定于2021年 10月25日举行龙泉市自然资源价格体系(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项目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代表范围:龙泉市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用地单位代表、工业企业代表、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及关心龙泉市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体系制定建设项目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二、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 10月8日至2021年10月20日。

三、听证会举办机构: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听证会召开地点: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五、听证会召开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 10月25日下午14:30,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电话:季捷 ,0578- *******

特此公告。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 9 月24日

龙泉市自然资源价格体系(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项目听证会申请表

(编号:)

申请人

性质

□法人 □公民 □其他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单位主要业务内容(经营范围)

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加龙泉市自然资源价格体系(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项目听证会使用。

2、在提交本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请准确、详实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机构负责人:
机构负责人:
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
公开电话:
邮编:
传真:
邮箱地址:
附件: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定地价 基准地价 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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