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吉林市区-雾凇岛段生态旅游航道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松花江吉林市区-雾凇岛段生态旅游航道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松花江吉林市区-雾凇岛段生态旅游航道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市环境保护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部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洪水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松花江吉林市区-雾凇岛段生态旅游航道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一家符合要求的单位作为洪水影响评价的咨询单位,以备于松花江吉林市区-雾凇岛段生态旅游航道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顺利展开。本工程建设方案包括航道整治工程、生态工程、航运梯级工程和配套工程等。
2.3最高限价:380.00万元
2.4 建设地点:吉林市区-雾凇岛段,上起吉林市丰满区白山大桥,下至雾凇岛下口,全长约55km。
2.5 服务周期:两个月。
2.6 服务周期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及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完成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和非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等工作,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拟采用二维水沙数学模型作为报告的主要技术支撑。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从事洪水影响评价服务经验。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7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4日至2021年09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雀台8号楼116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0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为: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雀台8号楼116号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环境保护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88号创业服务大厦401A-19室
联系人:王铎霖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雀台8号楼116号
联系人:谷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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