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湄洲湾石门澳港前路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报告询比采购公告

国投湄洲湾石门澳港前路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报告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投湄洲湾石门澳港前路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报告
项目编号:000251-21XB0003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
项目实施地点: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海域
招标人:国投湄洲湾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国投湄洲湾石门澳港前路工程位于石门澳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范围内,本工程原作为国投湄洲湾(石门澳)产业园区填海工程的的施工便道进行申请用海,并于2011年11月25日取得海域使用权证,用海面积为48.1531hm2,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和透水构筑物,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路桥用海。由于石门澳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变化,国投湄洲湾石门澳港前路工程不符合莆田市石门澳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和莆田湄洲湾(石门澳)产业园道路工程专项规划,且已造成码头用地和产业用地分割成南北两部分,现将用海方式变更为填海造地用海,用海面积变更为40.4942公顷。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国投湄洲湾石门澳港前路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报告
标段/包编号:000251-21XB0003/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1-09-24 1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9-30 1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0
文件获取地点:国投集团电子招标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2021-09-30 10:00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15
开标地点:国投集团电子招标平台
服务期说明: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历天内完成
采购范围:根据国家海洋局2016年颁布的《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是指填海项目竣工后,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海域使用权人实际填海界址和面积、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等事项进行的全面检查验收。 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受理符合要求的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后,通知海域使用权人开展验收测量工作,海域使用权人可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国投湄洲湾石门澳港前路工程进行测量,本次测量目的是界定本工程的实际填海的位置、范围、面积以及界址点坐标,并验证与本项目海域使用权证的符合性以及核实是否落实海域使用批复文件要求,并出具编制国投湄洲湾石门澳港前路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报告。
供应商基本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需包含海洋测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合同签定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合同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报告书建设内容页等佐证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供应商其他要求: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投湄洲湾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澍华
联系电话:150*****798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海峡商务大楼A栋2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座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基本信息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需要申请成为采购单位的专业供应商,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购买采购文件】进行支付。线上支付的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于购买采购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其他方式支付的标书款发票请联系采购方获取。
文件下载: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采购文件已售出,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下载采购文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方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CA办理:目前非招标项目可不办理CA。
帮助信息: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投标人/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前,须按照平台的提示缴纳平台使用费(招标项目1000元/次,非招标项目300元/次)。具体操作为:点击【网上投标】-【支付平台使用费】进入平台使用费缴纳页面进行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费不接受线下支付;平台使用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本次采购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注册及参与项目时填写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测量 竣工 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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