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港粮食产业园区仓储设施(一期)项目1号平房仓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任务
潍坊港粮食产业园区仓储设施(一期)项目1号平房仓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任务
为建设潍坊港粮食产业园仓储设施(一期)项目,拟对本项目1#平房仓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分包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连云港路98号,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电话:151*****158,****-******* 联系人:王春鹏 ,王安琪
二、招标项目概况、质量要求、工期要求
1、工程地点:山东省潍坊市。
2、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1个规模为10366.33㎡平房仓库。
3、招标范围及内容:
包括承台基础、基础梁、结构柱等建筑工程,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和埋地镀锌钢管等施工;其中场地平整10366.33㎡、挖基础土方1093.01m3、现浇构件混凝土737.37m3、现浇构件钢筋制作绑扎92.1t、埋地镀锌钢管90m、建筑装饰装修以及为配合上述施工所需的切筋机弯筋机等小型机具、扎丝电焊条等耗材、施工所需的辅材、主配电箱外至施工现场所需电缆配电箱等所有施工所需(具体施工内容见工程量清单见后附说明)。
4、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的合格标准,同时要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图纸要求。投标人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现场服从业主、监理及招标人管理。
5、工期要求:
开工时间:2021年10月1日,竣工时间2021年10月25日,总工期25日历天,实
际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6、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1)施工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2) 施工难点、关键点分析及解决措施;(3)施工工艺流程;(4)施工进度计划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5)施工技术措施;(6)施工质量保证措施;(7)施工安全保障措施;(8)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采用资格预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评标现场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进行验证,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属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1、企业资格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山东港湾电子招标平台通过分包商评审,成为合格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通过分包商评审。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按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及内容要求的施工任务。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银行资信证明良好。
3、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所在单位社保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按废标处理。
2)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员C证,提供报名所在单位社保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按废标处理。
4、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8年8月至今)完成过类似仓库基础、承台及梁柱基础、房建项目的,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予加分,不作为废标项)。
5、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是否满足此项要求作出如实的专项声明承诺。
6、设备要求:
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实际需要提供满足工程工期(含节点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
7、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所在单位社保证明及本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2)企业三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3)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近3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包括审定意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不得出现亏损,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4)如在报名后发现投标申请人在相关主管部门及我单位有不良行为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上述要求若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章节有冲突,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要求为准。
四、安全及环保要求
分包单位应确保所承担的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符合山东港湾建设集团相关安全及环保规定。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投标单位需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本平台操作,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平台部分功能无法使用或信息显示不全。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12时00分,投标人需在该时间前报名并缴纳标书费,并将标书费银行缴费凭证作为附件上传至本平台,以确认参加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标书费银行缴费凭证,其报名将不予通过。标书费:3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费发票仅当月开具,过月不开,如有需要发票的请在缴费时致电话说明。)
2、投标人需使用企业基本账户将标书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缴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账号,单位名称: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日照银行石臼支行,账号:****************58。汇款单上需备注:潍坊港1#平房仓施工标书费。
3、招标人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在山东港湾电子招标平台向已通过报名的单位公开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合同、图纸),已通过报名的单位可自行下载查看。
4、投标人缴纳标书费并通过报名后,如无法参加开标会,需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告知招标人。如未提前告知,将被视为不良记录,招标人有权限制其参与我公司其他项目投标报名。
六、其他
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招标人可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并且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责任和蒙受损失。
2、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9月30日9时00分(暂定),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开标室(连云港路98号)。开标时间及地点:与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相同。
4、已报名并经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如退出本次投标,必须提前48小时告知招标人,如未按时参与投标且未提前告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给予该投标人三个月投标限制期。
5、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开标现场,参与现场方案讨论。
6、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招标人: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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