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发射机房数字电视信号源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发射机房数字电视信号源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发射机房数字电视信号源处理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为确保我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我中心拟选取1家有资质、有优良售后服务团队的公司承接发射机房数字电视信号源处理设备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现需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施工地点

建设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施工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二、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发射机房数字电视信号源处理设备采购。

三、设备采购清单

详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

10.83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相关规定递交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企业类似业绩:近三年承接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

六、材料要求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简历;

5.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制作报价函(必须具体到数字,不能以多少折或下浮多少代替,凡是没有具体到数字的,一律不纳入选聘范围);

6.售后服务承诺函。

(二)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

七、选取原则

在符合资质及产品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和能够提供优质、快速服务响应为选取原则。

八、报名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综合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台四楼)。

九、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9日下午6时(5个工作日)。

十、联系人及报名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报名电话:130*****627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9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设备 信号源 数字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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