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园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环金鸡湖、行政中心)的招标公告(SZCH2021-Y-G-010-001)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园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环金鸡湖、行政中心)的招标公告(SZCH2021-Y-G-010-001)
项目概况 2021年园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环金鸡湖、行政中心)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1-Y-G-010-001
项目名称:2021年园区公共停车管理服务(环金鸡湖、行政中心)
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柒万贰仟叁佰元整
人民币(小写):*******.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次公共停车设施委托管理服务范围:
环金鸡湖区域:星港街地库停车场、星州街2号停车场、星州街3号停车场、帆船码头停车场、星州街、水坊路路内停车位,共计1570个,不包括各单位红线内区域停车位。
行政中心区域:现代大厦东西两侧停车场、人才市场停车场及中心内环道路停车位约1496个,不包括各单位红线内区域停车位。
中标单位需按照管理方要求做好管理区域范围内停车计时收费、车辆安全看护、停车秩序管理维护、停车费收缴上交、停车票据领用缴销、停车设施设备系统软件的规范使用看护、人员队伍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投诉管理等工作。
2、车位数量及岗位配置清单
范围 | 类型 | 名称 | 车位数 | 出入口 数量 | 当班岗位数 | 项目组人员 | 收费时段 | |||
收费员 | 秩序管理员 | 夜间看护员 | ||||||||
岗亭 | 路内 停车位 | |||||||||
环金鸡湖区域 | 停车场 | 星港街地库公共停车场 | 1142 | 3口 | 3 | 2 | 3 | 项目负责人 1 其他管理人员 3 | 24小时 | |
停车场 | 星州街2号停车场 | 49 | 2口 双进单出 | 1 | 1 | 1 | 9:00-22:00 | |||
停车场 | 星州街3号停车场 | 36 | 2口 单进单出 | 1 | 1 | |||||
停车场 | 帆船码头公共停车场 | 70 | 1口 单进单出 | 1 | 1 | |||||
停车位 | 星州街 | 235 | 12 | |||||||
停车位 | 水坊路 | 38 | 3 | |||||||
小计 | 1570 | 6 | 15 | 3 | 6 | |||||
行政中心区域 | 停车场 | 行政中心东停车场 | 292 | 2口 双进双出 | 1 | 1 | 1 | 7:00-20:00 | ||
停车场 | 行政中心西停车场 | 294 | 2口 双进双出 | 1 | 1 | 1 | ||||
停车场 | 旺墩路人才市场停车场 | 506 | 2口 单进单出 | 2 | 1 | 1 | ||||
停车位 | 圆融环路 | 404 | 22 | |||||||
小计 | 1496 | 4 | 22 | 3 | 3 | 4 | ||||
合计 | 3066 | 10 | 37 | 6 | 9 | 4 |
注:(1)车位数量可能有±10%的变动,中标后费用不作调整。
合同实施期间内如有拍卖情况,甲方将解除合同,投标人需自行考虑风险并计入综合报价之中,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拟投入人员配备要求
1、年龄要求
岗位 | 性别 | 年龄 |
项目负责人 | 男 | 50周岁以下 |
项目组其他管理人员 | 不限 | 45周岁以下 |
收费员 | 不限 | 男58周岁以下 女48周岁以下 |
秩序管理员 | 不限 | 男58周岁以下 女48周岁以下 |
夜间看护员 | 不限 | 男58周岁以下 女48周岁以下 |
注:本停车管理项目涉及停车设施设备系统软件的培训及使用;每日收费金额、系统内收费数据、票据的整理核对,对异常数据需进行核实找明原因,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安全生产管理、投诉管理等工作;故拟投入人员的年龄须满足上述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项目组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全日制在职员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组人员名单及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份社保证明(有社保机构盖章)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注:
(1)投标单位须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人员轮岗,并满足工作时间及当班岗位人数要求。
(2)本项目相关设施由中标单位负责看护(包括夜间看护),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中标单位在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按人员配置要求配置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所有人员为本项目专用,中标后该标段的人员不得用于其他项目或随意变更,直至该中标标段的合同期满,并做好项目运营交接。
(4)中标单位负责安排好自身工作人员的住宿、饮食等生活所需,保证其生活、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基本条件。
(5)中标单位须在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向管理方提供人员名单(包括《拟投入人员一览表》已确定人员及中标后配备的人员),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管理方将根据此名单作为运营期开始时的考核依据。管理方有权对中标单位聘用的人员和培训情况进行考察,发现有不符合投标文件及工作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中标方限期更换人员或重新培训合格后上岗。
(6)在合同执行期间上级主管部门推行无人值守等收费方式,涉及停车场或停车位的岗位核减,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方安排。
(四)、项目组人员专用要求
项目组人员必须专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他项目中,且原则上不得更换。
中标后项目组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中标单位未经采购方批准私自更换的,一经发现处罚100000元/人·次,同时中标单位仍应按投标承诺将人员配备到位。
中标单位如需更换项目组人员,应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换,所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其投标文件承诺;中标后由于项目组人员现场管理工作不到位,或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视为不称职,采购方将要求中标单位更换项目组人员,且所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其投标文件承诺。无论中标单位申请更换或因不称职更换项目组人员均视为中标单位违约行为,采购方将向中标单位收取违约金,项目负责人80000元/人·次,项目组其他人员50000元/人·次。
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成员必须唯一,不得选择性提供,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3.4个月(计划自2021年10月20日-2022年11月30日,实际进场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其中:
环金鸡湖区域:12.7个月(计划自2021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30日)
行政中心区域:13.4个月(计划自2021年10月20日-2022年11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9日
获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盛工)、********(谢工)、********(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办理流程见办事指引)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4、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5、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3、疫情期间必须采购的理由:因原中标单位的服务即将到期,根据园区公共停车管理的现状及民生需求,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请各投标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疫情防控说明: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8、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9、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00;电话:****-********;手机:151*****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手机: 173*****85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联系方式:****-********盛学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虹、周莉、顾奕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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