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乡明德小学综合楼工程及学生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罗城乡明德小学综合楼工程及学生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邵阳县罗城乡明德小学综合楼工程及学生食堂工程项目已由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邵发改[2013]366号文件、邵发改[2013]367号文件批建,由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邵发改[2013]373号文件、邵发改[2013]372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方式,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邵阳县罗城乡明德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邵阳县罗城乡明德小学综合楼工程及学生食堂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邵阳县罗城乡明德小学

3)建设规模:新建一栋三层综合楼,建筑面积1230平方米;新建一栋一层学生食堂,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4)招标范围:约270万元土建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5)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及邵阳县罗城乡明德小学综合楼工程及学生食堂工程设计方案中合格工程的要求

6)项目施工工期:计划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7)资金来源: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2)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该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被授权委托人和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原件;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规定,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省外企业必须提供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省外企业在湖南省设立分公司并工商注册3年以上,并持《入湘登记证》。

4、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任该项目负责人)可于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 12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到湖南省邵阳市西湖路412号1栋3单元501号领取项目图纸及相关资料。

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②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4.2购买资料时应提交一套资格资料装订成册(其中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投标承诺书留原件,其它资料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身份证不是本人亲自携带,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投标时更换。

4.3、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的递交

①、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②、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接受邵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邵阳县罗城乡明德小学

办公地址:邵阳县罗城乡明德小学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1*****069

投标承诺书(格式)

致 (项目法人名称) :

我公司已全面阅读并理解本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现自愿就参加上述工程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2.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借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发现有上述行为,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4.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按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合格;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转包或挂靠施工,若需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保证招标人免于承担因我公司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如有违反,同意按有关规定接收行政和法律处罚,同意终止合同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保证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按约定进行考勤,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招标人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及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同意由发包人从月进度支付款中暂扣该月应付款项的3%作为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我公司每月月底向发包人书面报告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如有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同意由发包人在工程价款中代付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9.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规定接收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相关监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行为记录一次,除非招标人同意,我公司自愿放弃参与招标人今后组织的任何项目的投标活动。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