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管理中心收费站大棚照明节能改造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吉安管理中心收费站大棚照明节能改造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路网运营管理公司《路网运营公司关于吉安管理中心收费站大棚照明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图的批复》(赣交投路网科技字〔202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吉安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出资,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列入年度养护投资计划,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节约能源降本增效,提升收费站大棚与广场照明环境,保障收费站广场通车安全,更好地满足收费广场夜间照明需求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本项目拟对石吉、吉莲、泰井、井睦、昌宁南段、船广高速公路收费站大棚与广场照明节能改造。将收费站大棚与广场原有的高压钠灯、白炽灯等灯具改造成节能型LED灯具。项目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有收费站大棚照明灯具330盏、广场照明灯具169盏及部分线路修复。

2.2询比采购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标段

施工位置

采购范围

主要工程内容

备注

ZMGZ-2021

石吉、吉莲、泰井、井睦、昌宁南段、船广高速公路收费站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收费站大棚照明灯具330盏、广场照明灯具169盏及部分线路修复

2.3计划工期、缺陷责任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10月20日,计划施工期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响应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近3年内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近3年内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 3年(指2018年8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下同)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5)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0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机电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6)近3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近3年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或机电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55周岁以下。

项目总工应具有机电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55周岁以下。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响应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的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6@qq.com。发送电子邮件时,请注明“吉安管理中心收费站大棚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响应人名称+联系电话”(只接收一次性报名资料审查、审查不合格单位取消投标资格)。采购人核实响应人资格条件后,询比采购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至响应人报名邮箱内,响应人注意查收询比采购文件,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采购人联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2 询比采购文件(含图纸电子版)每套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响应预备会。如响应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响应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响应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如响应人有任何疑问均可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2日15时00分,响应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文田)吉安管理中心。采购人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响应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到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4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响应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管理中心网》(http://www.jxgsgl.com/thglzx/index.s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管理中心

地 址: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文田)泰和北收费站院内

邮政编码: 343700

联 系 人: 陈工 曾工

电 话: ****-*******

网 址: http://www.jxgsgl.com/thglzx/index.shtml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管理中心网(有关补遗、澄清等公告将在此网站发布)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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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节能改造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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